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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大包領班。
或者乙個小包裹工頭。
一般在大合同工頭手下有班次,所以不需要駐紮,因為專案多,需要四處奔波。
小包工頭必須在施工現場,否則工作做得不好或做錯,不僅返工麻煩,還被經理責罵。
承包商是在工程上工作的承包商。
可以通過將專案成本控制在專案施工方出具的合同價格內來賺錢,一般屬於建築裝修行業。
承包人,顧名思義,接手工作,招人做,自己負責,是特殊歷史條件下的特殊“產品”。 城市發展時,需要大量的農民工。
當農村過剩勞動力急需進城找工作時,合同工頭應運而生,作為滿足供需雙方需求的介紹工作。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承包人往往被視為通過榨取農民工的血汗發家致富的“剝削者”。 有人認為,“合同工頭”並不是農民工拖欠工資的“罪魁禍首”,而只是拖欠工資鏈條中的一環,而不是源頭。
不可否認的是,“承包商工頭”仍然是投訴的熱點,也是建築勞動力市場拖欠工資的物件之一。 建設部決定在三年內在全國範圍內建立建築勞務分包基本標準。
系統。 “承包商工頭”將由“勞工代表”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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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看你是大包工頭還是小包工頭,大包工頭下面有班次,所以不需要常駐,不可能只接乙個專案,所以一定要跑來跑去。 小包領班的話得有,不然工作錯了就麻煩重工了,經理肯定會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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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老闆不是天天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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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 如果雇主拖欠雇員工資,雇員可以通過三種方式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進行勞動檢查; 優點: 簡單的方法。 缺點:
各地的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強; 2、可向當地人社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 如果您沒有勞動合同,您可以要求未簽署勞動合同的工資翻倍。 如果終止僱傭關係是基於拖欠工資,雇員也可能被要求支付遣散費。
優點:除了工資,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一般最終可以解決; 缺點:申請勞動仲裁是勞動訴訟,程式和專業指導略多。
3、如有借據,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借據中的工資金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一)因勞動關係確認而發生的糾紛; (二)因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而引起的糾紛; (三)因免職、開除、辭職、辭職而引起的糾紛; (四)因工時、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模範保護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補償等原因引起的糾紛;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督用人單位支付工資。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行政部門應當責令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一)無故扣減、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向勞動者支付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經濟補償和補償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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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難。
承包人主要是管理自己手下的農民工,安排人員分配,結算工人的工資。
年底,承包人先向施工單位要錢,然後根據每個工人的工作量,將錢分給工人。 當然,也不排除他們拿了錢後會逃跑。
早些年,當時建築工事多,農民工也挺多的,合同工頭也不缺工作。 一般乙個村組織幾十個人,一年能賺不少錢,但是這幾年一直不行,行業要逐步規範化。 因此,大多數所謂的合同工頭不得不將勞務公司拖給農民工。
合同工頭有兩種,一種叫帶一群人做事的合同工頭,另一種是有施工資質的正規建築公司,也就是合同工頭。
一般來說,我們的口頭承包商大多是第一類,他們沒有施工資格,以建築公司的名義依附於專案經理,通過建築公司管理施工現場來承接專案,通常負責某類工程的承包,比如木工、 水電、消防施工等
我國絕大多數屬於第一種經營方式,屬於國家禁止的非法經營行為,是農民工工資拖欠的主要原因之一,因為工程資金在關聯公司的賬戶上,不在承包商手中,容易被挪用用於其他目的。
專案經理一般是整個施工現場的負責人,是乙方建築公司總承包商的負責人,承包商的所有工作理論上都應向專案經理匯報。
大多數承包商其實都是小老闆,一般都有自己的施工組組長幫忙盯著施工現場,他們主要負責解決和維護各種關係,尋找資金、資源、人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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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施工現場發生事故,承包商需要承擔一定責任。 農民工與承包人之間的關係是勞動關係,勞動者在勞動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傷害,用人單位或分包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用人單位接受合同,或者分包企業的用人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的相應資格條件, 與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承包人對人身傷害負有責任,需要賠償醫療費用、交通費、誤工費等費用。 如果勞動者受到的傷害是由勞動關係之外的第三者造成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擔賠償責任。 項志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動關係,勞務提供方因勞務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接受勞務的一方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接受服務的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提供服務的一方故意或者有重大過失的賠償。
提供服務的一方因服務遭受損害的,應根據雙方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提供服務期間,如果第三方的行為對提供服務的一方造成損害,提供服務的一方有權要求第三方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要求接受服務的一方賠償。 在從勞動方獲得賠償後,可以向第三方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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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拖欠工資去專案部門沒有多大用處。
如果用人單位扣發工資,員工可以先協商和解,協商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仲裁解決問題。
在施工現場拖欠工資的工人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雇員可以與雇主談判。
2、如您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投訴或舉報,勞動監察大隊應責令您在期限內繳納,逾期未繳納的,可以要求追加賠償,賠償標準為應付金額的50%至100%。
3、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 如果你還想維持僱傭關係,你只能要求支付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高階局
第三十條【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和國家的規定,及時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七條 【經濟報酬的計算】 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經濟報酬。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派遣勞工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支付加班費和績效獎金,並提供與工作相關的福利;
(四)對被派遣的工人進行必要的培訓;
5)連續就業的情況下,應執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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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大膽一點,在當今社會,取錢並不容易,很多專案拿不到錢的風險特別大。
第二,你要有很多朋友,平時也願意送禮和送禮,不能得罪上層和下層。
第三,你必須有很強的組織能力,當你收到專案時,你可以找人為你做。 如果你找不到人為你做某事,你就不能獨自完成。
第四,能安排,不安排就賺不到錢,甲方有專業人員算賬,你不安排就輸了。
第五,工人用資金工作不容易,他們要養家餬口,如果乙個星期拿不到工資,就得停止工作。
第六,最重要的是誠信,說到做,質量一定要做好,關係會安定下來,以後專案會繼續被接受。 你也應該特別信任工人,人不傻,如果你亂來一次,你會毀了你的名聲,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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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為承包商的首要條件是能夠接手工作,如果沒有工作可做,那麼承包商就是“空指揮官”。 而接手這份工作,必須要有一定的人脈,俗稱關係,關係必須到位,菸酒缺一不可,就算你和甲方關係好,也要有“意義”,絕對不能“空手套白狼”。 否則,即使這一次的生命給了你,下一次也沒有希望,這就是社會現實。
其次,要有乙個好的現場管理員,工作做完後,要進入工地工作,必須有乙個素質好、懂技術、會管理、非常信任自己的人對工地負責,負責施工現場的所有管理、技術工作、流程核算、 採購、餐飲、排程等事務。承包人的建築工地上沒有那麼多管理人員,否則成本會很大,必須有施工人員為您管理技術、施工、水電、預算等。
第三,要有一定的流動性,比如房租、水電費、伙食費、車費,甚至工人頭幾個月的工資。 目前的建設是按計畫支付的,施工現場在頭幾個月才準備好開工,可能沒有太大的進展,但成本不能拖欠。
第四,臉皮要厚,能磨,也就是能從甲方拿到錢。 現在的人缺錢。 有時,如果它不快樂,就不可能給你錢,他可能會把錢放在銀行或其他地方。
如果資金不順利,專案進度就無法保證。 現在有那麼多未完工的建築就是乙個很好的例子,而且沒有錢去買它們。 向老闆要錢的時候,一定不能手軟,堅持自己的原則,不給錢他就磨,給錢才走。
第五,隨時準備扯掉,因為分包和分包的原因,很多時候,乙個分包專案基本上承包給幾個人,合同中的一些弊端會在最終結算時造成撕扯。 為這樣的基金會做好準備,將來有些人會吵架。 因此,合同的簽發很重要,簽合同也很重要,但是在目前的情況下,甲方很強勢,承包商很難按照正常程式簽字,所以要努力爭取更多的利益。
第六,安全很重要,現在為了省錢,一般沒有施工保險,萬一發生意外,那麼工程就白費了,如果不好,還有很多遺留問題,就會“髒一萬年”。
第七,要對工人好,要多去看工人住的地方,他們的住宿環境要好,伙食的飯菜要符合口味,工人和主人要吃得舒服,住得舒服,當然工作起來也會舒服。工資應按時支付。 這樣,我們就可以確保工作做好。
如果工人情緒激動,不僅存在不安全的隱患,而且無法保證工程的進度。
如果工傷是針對個體承包商造成的,則不被視為工傷,但可以起訴承包商,並可能要求老闆根據人身傷害支付相關福利。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