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的財產分配和債權人的權利和債務 30

發布 財經 2024-05-09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1 這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如果孩子判給母親,母親應該得到更多。

    2 如果房子已經判給母親,母親是財產的所有者,父親無權干涉。

    3.如果債務是在婚姻存續期間欠下的,夫妻雙方應承擔連帶共同償還的責任。 至於誰來還更多,雙方應該在內部協商。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1.主要取決於房屋的購買時間。 即使財產是以父親的名字命名的,如果是婚姻,其中的購買也是共同財產。

    2. 如果房屋已轉讓給母親,請更改房屋名稱,母親將擁有處置房屋的全部權力。

    3.不幸的是,婚姻中所有的收入和欠款都是有聯絡的,母親也必須承擔。 如果離婚後欠錢,則與母親無關。

    最好的方法是找律師。 個人決定是把離婚前所有與母親有關的資訊都搜一遍,找到父親欠錢的證據等不利證據,否則婚姻就不離婚了,會惹出很多麻煩。

    祝願世界上每乙個人有乙個美好的家庭,也希望每個人都懂得珍惜一切。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關於你上面提到的情況,首先,如果你想離婚,財產是雙方分成兩半的。

    其次,如果只有一方想出售房屋,則必須獲得另一方的出售確認書並簽字。

    第三個問題我不是很清楚,按理說,女人不應該承受它。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離婚案件中共同財產分配原則首先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未達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女人和無辜的一方。離婚時連帶債務的分配原則是先共同償還共同財產,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歸對方所有,雙方約定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2)倒霉、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離婚財產由雙方協商分配,協商不成的,由法院以滲透方式決定。 離婚夫婦的連帶債務應先於個人債務清償。 配偶一方的個人債務應由配偶一方償還。

    離婚前應當用共同財產償還連帶債務; 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的,夫妻雙方應當以其全部個人財產平均償還; 雙方發生爭議,或者不能全額償還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償還爭議。 如果一方借用,但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木鋒將屬於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1089條的規定,離婚時,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時,雙方應當協議解決;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離婚財產應按照男女平等原則、照顧子女和婦女利益的原則、有利於生活的原則、方便生活的原則、不濫用權利的原則進行分配; 離婚債務先由雙方共同財產償還,不足部分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依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貧困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百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應當共同清償。 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歸對方所有,雙方應當約定清償;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離婚債務的分配:夫妻雙方的連帶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清償或者財產歸對方所有,雙方應當協議清償債務。

    離婚財產的分配:離婚夫妻的共同財產原則上按照男女平等原則平均分配; 之前已就該財產達成協議的,以協議為準; 對財產沒有約定的,法院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分割財產。

    毀滅法則以鄭元為依據]。

    《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經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第1088條.

    夫妻一方因撫養子女、照顧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擔較多義務的,有權在離婚時向另一方請求賠償,另一方應給予賠償。 具體措施應附有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1、房屋為共同財產,離婚時可由雙方平分,取得該財產的一方應以現金等形式補償另一方財產價值的一半。

    2、對於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況下產生的債務,視債務性質而定,如果是賭債等違法債務,則視為一方的個人債務,不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但是,如果另一方不能證明該債務是配偶一方的個人債務,則通常推定該債務是共同債務。

    3、甲方觀點無法律依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平均分配,連帶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但是,雙方也可以協商確定如何分配財產以及如何承擔債務。

    4、如果子女均為成年人,則不存在父母離婚時子女撫養權、監護權等問題。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1、不動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約定分割。 如果協議失敗,法院可以在負責子女撫養費的一方之間分配財產。

    2.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所欠的債務應由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償還。 除非債權人與甲同意僅以甲的個人財產償還。

    3、雙方當事人對財產所有權約定的,應出具書面協議或者其他證據證明。

    4.如果子女都是成年人,則不會成為影響婚姻財產分配的因素。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協議離婚,只要雙方達成協議,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分割。 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則任何一方都沒有過錯,原則是平均分配財產和債務。

    1、共有財產的房屋可以由一方收購並支付另一方相應的價格,也可以打折並按價格分配。

    2、甲方在乙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債務在正常情況下仍由雙方分擔。 除非債權人明確明知是甲方的個人債務,或者甲方與乙方有約定。

    3、乙方同意甲方的表述可以,乙方不同意的,另行協商。

    4、孩子均為成年人,不存在監護權問題。

    離婚中財產的分配和離婚的原因、雙方是否有過錯、雙方的經濟狀況、子女的狀況等,都是相關的,因為涉及很多私隱,建議大家親自諮詢律師。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財產由兒子和女兒繼承。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您好: 1、原則上財產和債務平分;

    2. 在相同條件下,婦女和無辜的一方及其子女。 但在實踐中,它通常是均勻分布的;

    3. 關於子女撫養費,由於子女都是成年人,可以徵求他們的意見;

    4.關於債務,如果不用於家庭,則可由個人承擔。 但是,雙方仍需負責還款。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離婚時,夫妻雙方原先共同承擔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以償還,或者財產為對方所有,應當由雙方協議償還;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離婚案件財產分割問題的具體意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夫妻為共同生活或者履行贍養費義務而發生的債務,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離婚時應以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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