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丈夫在外面,女人不回家照顧孩子,離婚的女人能提出什麼條件

發布 社會 2024-05-12
1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如果談離婚,老公有錯,不管是不是重婚,都可以依法解釋,看他的行為和事實。 只不過,在離婚之前,這並不是最好的選擇,不是因為有了孩子,哪怕是給自己乙個交代,也要考慮分析這段感情出了什麼問題,真實地面對。 因為你們結婚是因為當初相愛,那麼今天你們可以先考慮一下問題。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你覺得有什麼條件可以提,首先要把握證據,事實不言自明! 看看是誰的錯!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想要離婚,什麼都不想要,讓他乙個人後悔。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出門是好事,但如果婚姻能挽救,就應該挽救。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您必須就此諮詢律師。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談判可能是有條件的。

    法院不能強加條件。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精神損害賠償,贍養費。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子女撫養未來成長。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所有的事情都是為了讓你有乙個丈夫可以出去。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如果女方不離婚,也不關心孩子,如果想離婚,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是的,只要離婚沒有處理,那麼他們就屬於丈夫和妻子,並在法律上得到承認。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沒有權利,無論當事人的婚姻狀況如何,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身自由,可以隨意控制自己。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我認為這是有權利的,因為在法律意義上,你們倆仍然是夫妻。 我想你可以打**,問對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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