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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家人幫你處理,服務憑證就是讓你老婆核對當月的戒指證,你就可以辦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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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也可以去你現在住的居委會開乙個,如果實在做不到,就得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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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居住證明才能申請出生許可嗎? 這絕對是關於身份的。 鄭和戶口。 而且。 居住證明。 去。 街道計畫生育辦公室負責處理未來的學生。 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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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到相關單位辦理結婚、生育證,要回結婚登記證辦辦理,其他地方拿不到出生證,就不能辦理居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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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需要居留許可。 在申請出生許可時,準爸爸需要攜帶一些必要的檔案才能順利辦理。
一般需要的檔案包括無皇冠雙方**、雙方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準爸爸和準媽媽的初婚、初胎、非收養、單淘汰名冊或居委會證明,建議攜帶所有證件影印件。 但具體需求以當地關於申請出生證的規定為準,可以到居委會或村委會諮詢。
法律依據:《關於銷毀居住證件的暫行規定》
第八條 居住證申請受理、出示、簽發、簽注等,由公安機關負責管理。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學校、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辦理、受理和發放居住證件。
第九條 申請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託的社群服務機構提交居住地居民身份證、本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教育等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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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居住證持有人依法享有居住地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存取、使用等權利。 縣級以上**人民及其部門應當為居留證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一)義務教育;
2)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3)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畫生育服務;
(四)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五)法律援助及其他法律服務;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第十三條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下列便利: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更新和更換居民身份證:
3)機動車登記;
4)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五)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六)辦理生育服務登記等計畫生育證明材料;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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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沒有。 《居住證暫行條例》於2015年10月21日由第109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該規定,持有居留證的人有權享受以下設施: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出入境證件。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更新或補發居民身份證。
3)機動車登記。
4)申請機動車駕駛執照。
5)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6)辦理出生服務登記和其他計畫生育證明。
(七)國家規定的其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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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所需材料: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2、結婚證及女方在廣東省居住證; 3、相關懷孕證明(含母嬰保健手冊); 具體工藝: 應用:
流動人口到婦女現居住地的村(社群居民)委員會填寫《省外流動人口獨孩生育服務登記申請表》三份,報現居住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人民**; 核實:在收到育齡移民夫婦申請生育第乙個孩子的有關材料後,女方目前居住的鄉(鎮、街道)應在3個工作日內通過**、信函或流動人口計畫生育資訊管理系統,向夫妻登記的鄉(鎮、街道)核實其結婚、生育情況, 等,同時注意戶籍所在地需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核實情況,省級戶籍所在地要求未錄入資訊系統的應及時錄入。根據驗證情況的不同,將另行處理:
1、對符合條件的,資料齊全,經人口與計畫生育資訊管理系統核實的,立即登記; 2、符合條件、資料齊全,持有經現居住地計畫生育工作機構審核的《流動人口結婚生育證》或《廣東省計畫生育服務證明》的,應立即登記; 3、經戶籍地核實,戶籍地將在10個工作日內反饋,婚生情況屬實的,應予登記; 4、經戶籍地核實超過10個工作日仍未反饋的,視為“結婚生育難核”,夫妻雙方共同簽署《市外流動人口一孩出生登記承諾書》並登記; 5、不符合申請條件、不符合生育政策、經戶籍所在地核實結婚、生育情況與事實不符的,不辦理出生登記,並出具《不予登記通知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貫徹全面改革二孩政策,完善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第八條 改革生育服務管理制度。 實行出生登記服務制度,生育子女少於二胎(含二胎)的,無需審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完善再婚等情形管理。
優化工作流程,簡化辦理手續,全面實施網上服務,進一步簡化行政管理,方便民辦。 依法依規查處保單外的多胞胎。
因為這是規定,但是也很容易理解,居留許可是要證明你是這裡的長期居民,當然,你要滿足你住過的時間,否則不可能只做幾天就去旅行。
1)對申報單位的要求:
符合本市職能定位、首都經濟發展方向和產業規劃要求的本市行政區域內企事業單位、民營非企業單位、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組織,以及外國(地區)和外國城市在北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