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跳河溺水,為什麼同乙個喝酒的人不負責任?

發布 社會 2024-05-05
2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因為首先,小某某是自願喝的酒,期間喝酒的人也沒有惡意勸他喝酒,河邊的欄杆有1公尺多高,他自己跳了下去。 小某某作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喝了酒翻過欄杆,最後淹死了,他不能怪別人不救他,同一位飲酒者在此期間也曾勸過小某某,但他堅持這樣做。

    飲酒者只是乙個朋友,而不是監護人,不會總是保護成年人的安全。 吳某某本來是招待這些外國友人的,所以他開了個酒會,不過這並沒有逼迫小某某參加,就算他參加了,大部分人也不會想到,人家酒後會做出如此不可思議的事情。 宴會上,和他一起喝酒的人大多都在聊天喝酒,小某某也算不上監護人或者親戚,而小某某已經是成年人了,不需要別人時不時地看他一眼,所以當他從二樓的陽台上跳下來的時候, 其他人無法立即做出反應。

    飲酒者已經盡力了,不能被強迫。 小牧從長江陽台上跳下來後,因為是晚上,能見度低,而且長江的水流一直比較湍急,在這個過程中,同乙個喝水的人沒有救他,這真是可以理解。 而且同款飲酒者在宴會上也喝了很多酒,身體被酒精麻痺了,就算是有能力下水的人,這個時候下水救人也不明智。

    在確定下水救人是危險行為後,飲水者及時聯絡專業人員進行搜救,雖然最終沒有救人,但他們已經盡力而為。

    喝酒後不要魯莽,做你能做的。 酒精可以使人的身體麻痺,也可以讓人在引用酒精後感到一種虛幻的無所不能的感覺,但這不是真實的感受,及時醒來,不要做危險的事情,這是對飲酒者的善意勸誡。 將現實與幻覺區分開來,正確認識自己的能力,飲酒後聽從他人的建議,是對自己生活負責的表現。

    和朋友喝酒時,要注意自己喝了多少,不要為了友情、面子或其他原因喝太多。 而喝酒後,你需要知道喝完酒後會做出什麼樣的行為,而在面對不那麼熟悉的朋友時,適度飲酒,確保自己神志清醒,不讓自己酒後失態,也是一種合格的社交行為。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一起喝酒的人應該承擔部分責任,因為他們可能說服了這個人喝酒,導致了這個人的死亡。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為什麼共同飲酒者要負責? 自己喝是肚子,自己喝是你的事,淹死是你的事,何必責怪別人。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因為飲酒者是成年人,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能盲目地把鍋倒給隨行人員,這是法律不允許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就看他落水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喝醉了掉進水裡,那就看這三個人是不是讓他喝醉了。 否則,不承擔任何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近年來,或許大家都有這樣的印象:飲酒者在對飲酒造成的事故負責時,在確定事故責任時,往往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然而,本案的共同飲酒者沒有被判定負有侵權損害賠償責任,原因是什麼?

    我們都知道,在大陸法系中,承擔侵權責任需要滿足四個要素,一是侵權行為的存在,二是侵權行為導致損害結果的發生,三是侵權行為人有過錯因素,四是侵權行為與損害結果的發生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本案中,受害人雖受他人邀請一起共進晚餐,但作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應當知悉飲酒的風險,無論是出於友情邀請還是工作娛樂,在對方不喝酒的情況下邊喝酒邊跳河游泳,並履行了合理的勸說義務, 將自己置於不利地位。同時,如果與他一起喝酒的人也提前履行了勸說和救援的義務,受害者最終應該因自己的行為而溺水身亡,這種風險應該由他自己承擔。

    因此,根據上述侵權要件,如果共同飲酒者沒有侵權行為,也沒有飲酒或造成傷害,雖然已經發生了溺水的有害後果,但被害人自身處於不利地位的行為與損害的結果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 這與共同飲酒者無關。因此,共同飲酒者不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在我們的觀念中,只要他們一起喝酒,發生意外,別人就要負責,但這次不同。

    這一次,沒有人勸他這麼做,在別人的勸說下,他還是偷偷跳進了河裡,可見他對自己的水性很有信心,喝了水還敢下水,在場的人都沒有機會和時間阻止, 而且當時包括工作人員在內的所有人也進行了搜救,這一切都是蕭宇森的自負造成的,所以一起吃飯的人沒有連帶責任。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我應該承擔最大的責任,但如果是其他一起喝酒的人教唆,我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如果我在事故發生前勸阻但沒有成功,我就不承擔責任。

    喝著酒跳進長江游泳,吳某邀請了幾位朋友來到火鍋店老闆肖家的火鍋店來吃飯,一頓飯持續了將近乙個小時這些人一共喝了大約四斤的白酒和53瓶啤酒,大家都不一樣了,越來越開放,蕭脫掉襯衫想在長江裡游泳,可是其他幾個人見狀連忙勸阻,蕭穿上衣服但過了一會兒,其餘的人都去上廁所了,但肖卻突然又脫了衣服,直接從欄杆上跳了下來,掉進了長江裡,最後淹死了。 他的家人希望和他一起喝酒的人支付賠償金,但法院裁定不應支付賠償金。

    之所以不需要對潛水是否屬於個人行為進行任何賠償,是因為朋友在一定程度上勸阻了肖,而肖跳入長江游泳只是他自己的個人行為雖然他之前和朋友喝了很多酒,但朋友勸阻過他,他仍然依靠自己的意志做自己的事情,造成了如此無法彌補的後果。 如果他的朋友沒有勸阻他,而是教唆他在長江裡游泳,她最終淹死了在這種情況下,這些朋友需要支付賠償金,因為這些朋友的唆使已經對人身安全構成了一定的危險,所以他們要對這種情況負責。

    飲酒會導致我們的神經系統煩躁不安,甚至導致我們在頭腦不清醒的情況下做出不可逆轉的事情正因為如此,我們應該少喝酒,同時勸阻周圍的人不要做傻事。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是的。 因為和他一起喝酒的人一定是敬酒讓他喝多了,所以他們也要為這次事故負責。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不。 我第一次跳進河裡游泳時已經被我的同伴淹沒了,第二次我乙個人出去跳河時被淹死了。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負責。 因為過量飲酒不再是無行為能力,一起喝酒的人可能已經起到了勸阻過量飲酒的作用,所以有一定的責任。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如果沒有故意導致他人跳河或導致他人跳河身亡,那麼與他一起喝酒的其他人則不承擔責任。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不。 如果只是一起喝酒,喝完酒就分道揚鑣,不知道他怎麼了。 難道是因為我們一起喝酒,我們才要負責嗎?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大家在小聚會、喜事或者心情不好的時候,都喜歡和幾個朋友喝幾杯,但酒會傷身體,犯錯,尤其是酒後駕車。 喝酒有時會殺死人,在以前的案例中,如果其中一人發生事故,其他人就要承擔連帶責任,因為一起喝酒的人是乙個小團隊,有責任互相監督。 然而,最近在重慶發生的一起男子酒後跳入河中溺水的事故引發了激烈的討論在這次事故中,與他一起喝酒的幾個人沒有連帶責任,因為當時男方意識清醒,朋友也勸阻他,他自己偷偷跳進了河裡。

    因此,喜歡喝酒的朋友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把自己置於危險之中,希望注意以下幾點。

    1.不要酒後駕車

    酒後駕車是造成車禍的主要原因,大多數酒後駕車引起的車禍都會有人**。 喝酒後,人腦的反應會變慢,路上人很多,一不小心就會很危險,所以酒後駕車是很危險的。 我國交通法對酒後駕車的處罰非常嚴厲,根據酒精含量的多少給予不同程度的處罰。

    2.飲酒後不宜吃藥

    喝了之後,就不能吃藥了,尤其是頭炮類的藥物,這種藥物變成酒精會產生化學反應,產生對身體有害的毒素,達到一定程度就會致人死亡,這種事情已經發生了很多,希望能引起群眾的注意,千萬不要疏忽大意。

    3.不要勸你在酒桌上喝酒

    喝少量的酒對人體有很多好處,但這是在能夠喝酒的前提下,如果不喝酒,就會損害你的健康。 有些人對酒精過敏,喝酒會危及生命,所以在酒桌上社交時,不要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急於喝酒,以免發生意外。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在這次事故中,與他一起喝酒的人沒有連帶責任,因為男子要求自己喝酒,下水時意識清醒,主觀控制他爬過護欄,沒有不小心掉進水裡,晚宴還提醒不要在長江游泳, 而事發後大家也紛紛下水救援,可惜沒有成功。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負責。 和他一起喝酒的人應該保護他,至少要確保他可以安全回家。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喝酒的人也有責任,因為他們喝酒是為了打電話給別人。 在這種情況下,它可能導致這種責任,所以喝酒是他們的關係。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根據法律規定,對飲酒後發生的危害後果負有連帶責任或刑事責任的犯罪人有六種,包括一起喝酒後未能安全護送醉酒者,因此重慶男子酒後跳河溺水身亡,與他一起喝酒的人要負責。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勸酒,一起吃飯喝酒的時候,勸別人喝酒會給別人造成意外,勸人喝酒的人要負責。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知道對方有些病情,不能喝酒,喝完酒後,知道對方乙個人回去是有一定風險的,這兩者都需要負責。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如果同桌的人惡意勸說當事人喝酒,或者派不清醒的當事人跳河,跳河後沒有進行必要的救援和救援,那麼這個時候,一起喝酒的人就需要負責了。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同桌的人互相勸說喝酒,在這種情況下一起喝酒的人需要負責任,所以他們以文明的方式喝酒,摒棄酒桌上的渣滓文化。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重慶男子醉後跳河溺水身亡法院認為,同飲者對小玉森酒後從餐船上跳入河中游泳的行為沒有過錯,家屬起訴同飲者,但法院不予支援。

    巴南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中,吳大強為了履行房東的友誼,邀請蕭玉森等外國友人共進晚餐,原本是出於善意,是增進人與人之間感情和溝通的友好行為,行為本身並無不當, 他們之間沒有法律關係。用餐期間,在吳大強徵求了晚宴上所有與會人員的意見後,蕭宇森主動選擇了喝酒,與會人員並沒有惡意勸說蕭宇森喝酒。

    蕭宇森從一處高約116厘公尺的欄杆入河,如果不是被主觀意識控制,不爬過護欄,不小心掉進河裡是不太可能的。 蕭宇森死亡的後果,是他從餐船二樓陽台跳入河裡游泳的不法行為造成的。

    蕭宇森應該對自己喝的酒量、身體狀況等負責,吃喝和在水裡游泳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在晚宴過程中,與會人員還提醒蕭宇森不能在長江游泳,並履行了提醒的職責,沒有證據證明蕭宇森已經喝醉了,失控了。

    蕭玉森跳入河中後,鄭芝芝等人呼救,並安排晚宴一行人下水搜救,他們已經履行了合理的救援義務。 蕭玉森的父母要求同桌的人承擔侵權賠償,既沒有事實依據,也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得到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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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個回答202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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