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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律法規的理解,起訴權在你,當然可以起訴,但協議簽訂後,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除非能證明簽署的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情況變化或明顯不公平,否則只能撤銷。 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無效:
(一)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方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隱瞞違法目的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第五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下列合同:
1)因重大誤會而得出結論;
2)在訂立合同時明顯不公平。
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險等手段,使另一方當事人違背真實意圖訂立合同的,受害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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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和起訴是每個人的權利,他們是否會獲勝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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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協議不能上訴或重新起訴。 但是,當事人可以申請對調解書進行再審。 因為調解協議一經達成,雙方當事人均在調解檔案上簽字,調解協議即視為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任意推翻。
但是,當事人在調解協議生效後對調解協議有異議的,可以在調解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提出,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需要重審調解協議的,將裁定調解協議重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通過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調解文書。 調解書應當載明訴訟請求、案件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員、書記員簽字,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簽字接收後,即具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申請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文書的再審,應當在調解文書生效後六個月內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裁定複審調解文書後,應當按照下列情形處理:
(一)當事人提出的違反自願原則的調解理由不成立,調解文書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裁定駁回再審申請;
(二)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再審檢察建議所主張的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理由不成立的,裁定終止再審程式。
有前款規定情形,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執行的調解文書需要繼續執行的,自動恢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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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派出所簽署調解函後,可以繼續起訴,爭議當事人有權向法院起訴,派出所的調解不具有最終解決糾紛的法律效力,當事人可以尋求起訴法院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 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打架鬥毆、毀損他人財產等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 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調解沒有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沒有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人予以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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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雙方達成協議並在派出所的調解下簽字,但對方未履行協議,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保護您的權益:
協商和解:您可以再次與對方協商,讓他們履行協議。 如果雙方能夠就爭議達成協議,可以將協議提交派出所備案,並由派出所監督執行。
如果對方仍然拒絕履行,可以考慮採取其他措施。
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協商不成,您可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協議並要求相應的賠償。 作為證據,您可以使用派出所調解協議、現場筆錄等材料。
尋求法律援助:如果您在維護自己的權利時遇到困難或不了解法律程式,您可以尋求法律援助機構或律師的幫助,以更好地了解和捍衛您的權利。
至於派出所的做法,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派出所可以調解輕微民事糾紛,但調解協議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對方不履行調解協議,可以採取上述措施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也可以向有關部門報告情況,要求其進行法律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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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協議將發給調解雙方當事人,調解結束後,如果一方不履行調解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訴訟需要準備以下訴訟材料
1、民事起訴書原件乙份,根據被告人數編制乙份;
2、原告、被告的身份資訊清晰可見;
3、證據材料主要是調解協議。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提起訴訟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悔改的被告人;
(三)有具體的訴訟主張、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和受理訴訟人民法院管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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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約定的,就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是人身傷害,就要由派出所處罰,應該起訴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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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派出所調解後簽訂的不合理協議,還是能起訴的還是森穗。 因為本次調解後,達成協議或者不履行約定的,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糾紛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你好,法律依據是何翔:《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僅以拍土豆的方式達成協議的,不會受到處罰。
調解沒有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沒有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糾紛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
您好,法律依據: 《刑事與肢體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在下列公訴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過祝賀被害人賠償損失、正式道歉等方式真誠悔過,取得被害人原諒,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涉嫌因民事糾紛而發生《世界刑法》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刑事案件的,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瀆職罪以外的過失罪案件,可以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親愛的,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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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很榮幸回答您的<>
根據你的問題“雙方在派出所簽訂調整協議後能不能去法院起訴”,以下是我從法律角度為你分析的結果: 是的,在派出所簽訂調整協議後,雙還搖仍然可以去法院起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在調解協議簽訂後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調解協議應當在提起訴訟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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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警察局的調解協議簽訂,案件得以解決。 如您對調解協議內容不滿或認為調解不公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在調解協議生效後30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審查調解協議,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的效力。
你好。 您好,調解協議簽字了嗎?
我來這裡是因為比比吵架,然後今天去派出所處理,事情不是很嚴重,然後我在派出所私下聊了聊,然後籤了字,然後雙方都已經談判好了,然後他們讓我周二報到, 會不會有乾涸的山泉?
哦,如果簽訂了調解協議,這個案子就結案了。
警察局的調解協議簽訂,案件得以解決。 如您對調解協議內容不滿或認為調解不公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以在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30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審查調解協議,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的效力。
換句話說,除非協議不公平,否則可以在法庭上再次起訴。
也就是說,對方同意和解,金額損失了,我方也賠償了吧?
沒錯,那我們三個人,今天才巧合地抄了兩個,另乙個不知道**,然後派出所叫我們周二報到,應該沒什麼。
就是我們在新兆KTV喝了酒,然後吵了一架,今天到了派出所,本來我們聊的是三個人,但是乙個人不知道我們去了**的兩個人,然後我們也籤了談判,對方也同意和解,等一條溜的褲子租給他,把錢付給他, 沒事吧 然後派出所周二也打電話給我們報案,應該沒什麼問題。
然後它要報告什麼?
呵呵,只要對方沒有造成重傷,評估是輕傷,拿到對方的諒解書就沒有問題。
你們三個人一起打架嗎?
找不到那個人嗎?
我沒有打架,是他們兩個打了。
哦,你是說你沒有參與戰爭,是嗎?
那你沒有參加戰爭,為什麼還讓你賠錢?
你有沒有告訴警察局你沒有這樣做?
《公安機關指紋資訊工作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指紋資訊工作,充分發揮指紋資訊在偵案、破案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規定。 打擊犯罪,管理公共安全。 >>>More
我們的法律沒有義務公民作證,但作證是公民的義務,只有偽證才會涉及問責。 劣勢只應該出現在你和當事人、你的單位之間(因為是工資糾紛),反正你也不會被判刑...... 至於這件事誰對誰錯,就看你有多少功德,看你伸張正義的決心......
這樣不行,你放心,你還是第一次犯這種事,大部分警察都是勸說和教育的,你還是要考慮你的未來和未來。 而且你有更好的承認錯誤的態度,他們的目的是讓你從中吸取教訓。 只要你能明白什麼是錯的,並改正它,你就能變得聰明,你朋友的人生也會在不斷的教訓和教訓中逐漸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