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和分工

發布 社會 2024-05-12
1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你:主要責任 電單車:次要責任 另一輛車:你可以免除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只有全部、主要、次要和平等。 責任的大小是駕駛員在駕駛過程中是否有過錯,沒有責任就沒有過錯。 雙方都有過錯,要根據哪一方的過錯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來確定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你先變道,沒有注意避免車輛直行,這只是事故的主要原因。至於對方是否有駕照或車牌,則不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只能作為參考因素。 至於是否超速,同樣如此,限速取決於區域的限速。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1、路況下,如果從快車道直接右轉,通過慢車道,而電單車在慢車道行駛,將承擔很大的責任,擅自變道或轉彎而不讓路直行。 如果只有一條機動車道,並且您在非機動車道上與電單車接觸,那麼您很可能要承擔次要責任,違反法律第 22 條,不安全文明地駕駛。

    2. 另一輛車是在移動還是停放?

    3、無證無證均為加重責任,只能說明他必須負有責任,但具體加重責任要看上面第一條。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公安機關責任認定 不滿 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51 52 申請複核。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碰撞發生時,您的車輛是否在非機動車道上? 如果是,你肯定要承擔一些責任。 此外,如果電單車速度過快,無牌無牌,也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初步估計您負有主要或同等責任。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責任認定以交警部門事故責任書為準。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如何劃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1、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分為以下幾類:

    1)道路交通事故因一方過錯造成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2)因雙方或兩方以上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均無過錯,屬於交通事故,當事人均不承擔責任。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1)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跑。

    (二)故意毀壞、捏造現場或者毀壞證據的。

    當事人為逃避追究法律責任而棄車逃跑或者潛逃躲藏的,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跑方具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 這是不能減輕的。

    2、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滿意怎麼辦。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滿意的,可以申請複核。 審查機關是確定交通事故責任的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的出具有異議的,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複核申請。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法律分析: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因一方過錯造成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因孝順、過錯兩方或兩方以上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雙方均無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則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

    如果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中所起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由一方承擔全部責任;

    2)因雙方或兩方以上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雙方均無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則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

    如果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1)行為責任原則。

    如果一方對交通事故負有責任,則必須由該行為引起,沒有實施該行為的一方不對該事故負責。

    2)因果關係原則。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在確定交通事故責任時,要確定哪些行為在事故中起了作用,作用的程度。 對於在事故中起作用的行為,與事故有直接因果關係的行為才是有效的。

    3)通行權原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車輛和行人應當按照交通訊號通過; 交警現場指揮的,交通應當按照交警指揮;在沒有交通訊號燈的道路上,應按照確保交通安全暢通的原則進行交通”。 我行我素是交通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交通參與者參與交通的基本原則。

    現代化的交通設施為所有交通參與者、行人、不同型別的非機動車輛和機動車輛提供了一條清晰的路線。 然而,在目前的交通環境下,絕對的“專用道路”很少,“通過道路進入”必須存在。 在強調交通參與者各行其道的同時,也要規範交通參與者使用非其法定優先道路的行為,即“通過道路”的行為。

    在科學的管理制度下,交通參與者在使用非其法定優先使用的道路時必須遵守一定的原則,以確保安全。

    4)安全原則。

    5)對結果負責的原則。雖然行為人的行為並未造成交通事故的發生,反而加重了交通事故的後果,但應當對事故承擔責任,即結果責任原則。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交警根據以下原則確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責任大小:

    1、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

    因事故當事人的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不違法的一方不承擔事故責任。

    2.發生交通事故並造成損害的事實。

    損害他人健康的客觀存在是構成侵權損害民事責任的前提。 如果沒有造成損害,或者某一行為可能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並且不成為客觀事實,則討論交通事故責任。

    3、交通事故當事人主觀過失。

    交通事故的發生,是由於交通事故當事人的心理過失,即當事人本應預見到交通事故的發生而沒有預見到,或者明知違法行為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但認為交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如果當事人故意造成,則不屬於交通事故的範疇。

    4、交通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存在因果關係。

    所謂因果關係,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觀存在著內在的、必然的聯絡。 如果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的發生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則肇事者應承擔責任。 違法行為與交通事故的因果關係是確定交通事故責任的重要條件。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交通事故責任應如何劃分?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和劃分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五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交通事故因一方過錯造成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跑,造成現場變化和證據丟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實交通事故事實的,逃跑的當事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當事人故意毀壞、偽造現場或者毀壞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兩方以上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造成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均無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當事人均不承擔責任;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擔責任;

    4)不確定交通事故責任;

    (五)交通事故責任推定;

    6)責任不明確。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萬一發生交通事故,要盡快報警,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所以交通事故責任證明書能開多久,是大家非常關心的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對於情節比較簡單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在接到報警後需要進行現場調查,並在10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稱為簡易程式; 如果比較複雜,需要對現場、車速、屍體進行勘驗或辨認,則自確定勘驗鑑定結果之日起5日內出具交通事故鑑定證明的程式稱為普通程式。 需要強調的是,這裡的“5日”和“10日”指的是工作日,即週末和法定節假日不計算在內。

    因此,在向警方報案後,有必要與公安機關了解本案適用簡易程式還是普通程式,弄清楚後才能知道何時確定交通事故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現場檢查檢查後,應當自交通事故現場調查之日起10日內出具交通事故認定證明。

    需要進行檢查、鑑定的,應當自檢查、鑑定結果之日起5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勘察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和合格鑑定機構進行檢查鑑定。 檢查和鑑定應當在20日內完成; 需要延期的,經設區市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批准,可以延期10日。

    檢查鑑定週期超過期限的,應當報省人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您好,我是諮詢的合作律師,我收到了您的問題,目前諮詢的人比較多,請稍等片刻,我正在幫您解決問題。

    問題。 如果你在斑馬線上闖紅燈,行人一側一般是怎麼劃分的?

    人行橫道闖紅燈,發生事故。 應由行人承擔全部責任,但也要看機動車是否有其他違法行為,如果有其他違法行為,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行人闖紅燈過斑馬線被撞,紅燈亮時視為闖紅燈; 當紅燈亮起時,當行人踏入斑馬線時,紅燈就開始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39條第(2)款規定,“紅燈亮時,禁止行人進入人行橫道,但已經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超車或停留在道路中心線等待。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規定,機動車輛過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 如果行人正在過人行橫道,他或她應該停下來讓路。 當機動車在沒有交通訊號燈的道路上通過時,應避開行人過馬路。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道路千千萬,安全第一條,是五一出行必須知道的交通事故責任分工知識。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1、機動車事故賠償糾紛中的受害方:

    1、向交警報案,確定事故責任,取得事故責任證明;

    2、獲取住院病歷,做好殘疾鑑定,確定損失;

    3、確定車輛保險情況,確定保險公司;

    4、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收集相關證據並提起訴訟;

    5、交通事故處理相對專業,委託律師。

    2、機動車事故賠償糾紛責任方:

    1、事故發生後,向交警、保險公司報案;

    2、確定事故責任後,積極與受害方聯絡、協商;

    3、在訴訟過程中積極抗辯,委託律師,制定應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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