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婚姻中對第三者財產的判斷較少??

發布 社會 2024-05-27
4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賠償:

    (二)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八條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侵權行為中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認定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條 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適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時,應當區分下列不同情形: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依照本條規定作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提出。

    第十條 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根據下列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違法行為的手段、場合、方法等具體情況;

    3)侵權的後果;

    4)侵權人的利潤;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提起訴訟的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綜上所述,在分割共同財產後,可以向夫妻雙方主張損害賠償,共同財產分割法院也會根據《婚姻法》等相關規定考慮無過錯方。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第三者不構成婚姻罪。 第三者未婚、不與配偶一方結婚或同居,均不構成犯罪。 反之,明知配偶有配偶而與配偶結婚或同居,即構成重婚罪。

    如果只是普通的第三方,沒有觸及嚴重情況,所謂嚴重情況就是兩個人以夫妻的名義公開同居,即形成事實婚姻,而我國法律已經廢除了事實婚姻的保護,即如果與已婚人士同居, 至少不構成犯罪,以夫妻的名義同居只構成一般的道德譴責,最壞的情況是構成重婚罪,如果以夫妻的名義公開同居,將受到法律的懲罰,構成重婚罪。我國法律只保護合法婚姻,也就是說,只保護有結婚證的婚姻。 受法律保護的處於危險中的婚姻,如果婚姻是輕微的,通常不被認為是非法的,而只是在道德上受到譴責,只有當它們很重時才是非法的,甚至是犯罪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41條.

    婚姻和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和男女平等。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1.如果第三人犯了重婚罪,法院將判處最高兩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第三人與現役軍人同居或者結婚,明知對方是軍人的配偶,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只有婚外情的第三者不會被判刑,只會受到道德譴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並且調解失敗,則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配偶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反覆嘗試仍未改掉的; (四)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辜的懷琪孝順方有權要求賠償:

    1)重婚罪;(二)配偶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1.第三人犯重婚罪的,法院將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第三人明知對方為現役軍人配偶,同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只有婚外情的第三者不會被判刑,只會受到道德提公升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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