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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可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具體如下: 1、買賣雙方協商好房價並簽訂合同後,需攜帶身份證明、房屋權利證、戶口簿、結婚證、買賣合同、轉讓確認審批單到房管部門線上簽字並支付房款, 然後向房屋管理部門測繪公司申請測繪,並出具新的測繪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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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地契的轉讓需要15至30個工作日。 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應持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購房合同、房產證到房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房產登記中心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房產登記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以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土地使用權證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出具。 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建房的,持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權屬證明。
不動產轉讓、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不動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持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向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經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應當更換或者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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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權轉讓所需的時間一般為3個月左右。 辦理國有土地上的房產證需要30個工作日,房產轉讓方在房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產權屬證明、當事人的合法證明、 轉讓合同等檔案,房產管理部門將對所提供的檔案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出具房產所有權證書。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出讓管理規定》第七條。
不動產過戶,應當按照下列程式辦理:
1)房地產轉讓雙方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2)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房地產轉讓各方應持房地產權屬證明、當事人法律證明、轉讓合同等相關檔案向房地產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交易**;
c)房地產管理部門提供的相關檔案進行審核,並在7日內對是否受理申請作出書面答覆,7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同意接受;
4)房地產管理部門對申報的交易**進行核實,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調查評估;
(五)不動產轉讓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6)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出具房地產所有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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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轉讓總審查的材料包括:當事人身份、產權主體和房屋性質、房屋產權負擔、房屋是否存在糾紛等。 如果該物業符合轉讓條件,則可以註冊轉讓。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209條。
不動產權利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依法登記生效; 未經登記,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予生效。
依法屬於國家的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不得登記。
第210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
國家實行統一的不動產登記制度。 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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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轉移時間應根據所在城市住房管理局的工作效率確定。 在大城市,轉移需要很長時間,平均約為 15 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以轉讓方式取得的,轉讓房地產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a)按照轉讓合同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用,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按照《投資開發合同》的規定,屬於住房建設專案的,應當完成開發總投資的25%以上,屬於一塊開發用地的,應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如果房屋在轉讓時已經完工,還應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第四十條 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不動產的出讓,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批准。 經有權批准轉讓的人批准的,受讓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繳納土地使用權轉讓費。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在不動產轉讓報批時,有權審批人決定不能按照轉讓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轉讓人應當: 按照轉讓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得的土地收入上繳國家或者作出其他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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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所有權的轉讓需要30個工作日。
房屋轉讓的操作流程如下:
1、買方準備第一只麻雀襪子或付款;
2、雙方應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房產證;
3、買賣雙方共同將準備好的首付款送交銀行進行資金監管;
4、買賣雙方到銀行一起簽訂貸款合同,銀行批貸款(買賣雙方夫妻需攜帶所有檔案到現場),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
5、在簽訂貸款合同當天,可以和賣家一起去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表;
6、銀行貸款審批後,買賣雙方可到稅務機關繳納稅款;
7、買賣雙方到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8、房屋所有權證出爐後,以抵押方式到銀行,拿到其他權利證明後銀行再放貸;
9、檢查水、電、氣、暖氣、物業等費用;
10、銀行解封首付資金監管,交出鑰匙,搬家。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八條。
不動產登記機關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檢查:
(一)不動產邊界、空間邊界、面積等材料是否與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狀態一致;
(二)相關證明材料、檔案是否與註冊申請內容相符;
(三)申請登記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21條.
登記物品的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中登記時即告完成。 不動產登記機關完成登記後,應當依法向申請人出具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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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產權轉讓需要 15 到 30 個工作日。 辦理房產轉讓人辦理房產轉讓時,應當向房產登記中心提交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購房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房產登記中心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
不動產轉讓、變動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不動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以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土地使用權證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土地管理部門出具。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房的,應當持土地使用權證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核實並出具房屋權屬證明。
不動產轉讓、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不動產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持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向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經同級人民**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應當更換或者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處理。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關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由於離婚有兩種合法方式,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離婚房產的轉讓因離婚方式不同而有所不同,準備材料也不同。 協議離婚時轉讓房地產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