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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
《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是按照《建設工程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加強建設工程環境保護管理,提高審批效率。 《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於2016年12月27日經環境保護部部長級會議審議通過,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實施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目錄。
第二條 根據建設專案的特點和所在地區的環境敏感性,綜合考慮建設專案對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對建設專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
按照本目錄的規定,施工人員應當組織編制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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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加強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提高審批效率。 2016年12月27日經環境保護部部長級會議審議通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2015年4月9日,原《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環保部令第33號)同時廢止。
根據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修正決定》修訂。
《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2021年版)》於2020年11月5日經生態環境部部長級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目錄資訊。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令第44號。
2、《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已於2016年12月27日經環境保護部部長級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2015年4月9日,原《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環保部令第33號)同時廢止。
3.李干傑,環境保護部部長。
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第16號命令。
五、《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2021年版)》於2020年11月5日經生態環境部部長級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時廢止《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環境保護部令第44號)和《關於修改《環境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部分內容的決定(生態環境部令第1號)。
法律分析:建設春春專案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確定,環境影響評價檔案由國家環保總局負責審批; 對需要按照《建設專案環境保護分類管理條例》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專案,國家環保總局應當委託專案所在地各省、自控區、直轄市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審批《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 >>>More
1.從投資者或所有者的角度進行定義。
建設工程費用是指某一專案預期或實際支出的全部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投資按計畫方式支出的成本。即建設專案固定資產的再生產和建設是有計畫地進行的,形成相應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流動資金的一次性投資成本之和。 >>>More
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繳納土地補償金、安置補償金等費用後,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將土地移交土地使用的行為, 或者國家將土地免費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 >>>More
單體施工是建設工程的組成部分,具有獨立的設計檔案,建成後能獨立發揮設計中規定的生產能力或效益。 單個專案是指一組完整的工程專案,具有單獨的設計文件,完成後能夠獨立發揮生產能力或效益。 從建設的角度來看,單個專案是乙個獨立的系統,在專案整體建設部署和管理目標的指導下,形成自己的專案管理計畫和目標,並按照其投資和質量要求按期完工和交付。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