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

發布 社會 2024-05-11
2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

    《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是按照《建設工程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七條的規定,加強建設工程環境保護管理,提高審批效率。 《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於2016年12月27日經環境保護部部長級會議審議通過,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實施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目錄。

    第二條 根據建設專案的特點和所在地區的環境敏感性,綜合考慮建設專案對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對建設專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

    按照本目錄的規定,施工人員應當組織編制建設專案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規定《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加強建設專案環境保護管理,提高審批效率。 2016年12月27日經環境保護部部長級會議審議通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2015年4月9日,原《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環保部令第33號)同時廢止。

    根據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修正決定》修訂。

    《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2021年版)》於2020年11月5日經生態環境部部長級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目錄資訊。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令第44號。

    2、《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已於2016年12月27日經環境保護部部長級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2015年4月9日,原《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環保部令第33號)同時廢止。

    3.李干傑,環境保護部部長。

    6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第16號命令。

    五、《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2021年版)》於2020年11月5日經生態環境部部長級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時廢止《建設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環境保護部令第44號)和《關於修改《環境工程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目錄》部分內容的決定(生態環境部令第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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