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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地契上只有乙個兒子的名字,另外兩個孩子是否擁有繼承權取決於他們是否贈與或遺囑。 根據相關性法律法規
房屋的不動產屬於繼承權,繼承人首先根據贈與協議或遺囑確定。 如果沒有,則需要根據繼承權進行分配,配偶、子女、父母有權繼承。
法律分析
如果房子屬於父母的共同財產,並且有兒子的姓氏,那麼另外兩個孩子也可以繼承。 如果房子的主人還活著,則通過轉讓將其交給其中乙個兒子,其他兩個孩子不能繼承。 如果房屋的所有權屬於死者,那麼所有子女都有權繼承房屋。
死者去世後,財產歸被繼承人的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 如果有贍養協議,則根據贍養協議分配遺產,如果有遺囑,則根據遺囑分配遺產,如果沒有,則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
遺產的分配。 已故老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依法享有繼承權,一般情況下,已故老人擁有遺留財產的一半份額,這半部分由尚存的父母、配偶、子女支配。 因此,根據法律法規
如果父母捐贈財產,除死者外,子女無權繼承財產。 如果沒有禮物或遺囑,那麼所有孩子都有權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二十七條 繼承應按下列順序進行:(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二階: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一等繼承人繼承,二等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一等繼承人的,由二等繼承人繼承。 就本部分而言,“子女”一詞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收養子女和受扶養繼子女。
就本部分而言,“父母”一詞包括親生父母、養父母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用的“兄弟姐妹”一詞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或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兄弟姐妹和有受撫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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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地契上只有乙個兒子的名字,另外兩個孩子也有繼承權。
只要房子屬於父母,其他子女無論房產證上是否有名字,都享有相同的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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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這是你可以回答的。
1.不。 除非在父母去世前另立遺囑。
2.因為“父母的地契上只有乙個兒子的名字”,所以房子必須屬於這個兒子。 因為沒有父母的名字,另外兩個孩子沒有繼承權。
3.如果地契上同時有兒子的名字和父母的名字,那麼另外兩個孩子有權繼承父母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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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契上登記的父母和其中乙個兒子的姓名可以被視為共同擁有,其他子女可能有權繼承父母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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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 除非父母的遺囑經過公證,財產歸兒子所有,否則應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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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父母的房子是正常的,有兒子的姓氏,但另外兩個孩子還是有繼承權的,因為房子畢竟還是父母的財產,兒子有權繼承父母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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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地契上只有乙個兒子的名字,其餘兩個孩子和地契上的兒子是父母的一等繼承人,法律規定只能繼承父母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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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地契上只有乙個兒子的名字,其他兩個孩子將無權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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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你父母的遺囑,如果你父母的遺囑有你的遺產,那麼你可以按照父母的遺囑獲得繼承的財產,如果你的父母不立遺囑,你就要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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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要看房產證,房產證上沒有父母的名字,只有兒子的名字,其他兒子無權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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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是給每個孩子的,但地契上有乙個兒子的名字,另外兩個孩子沒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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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契上沒有名字,子女也有權繼承,除非父母留下遺囑指定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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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孩子都有繼承權,關鍵是要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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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不立遺囑,小兒子有權根據法定繼承繼承父母的房屋份額。 父母的具體份額以住房和襪子的登記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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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房產契據上只有長子和父母的名字,如果父母立了遺囑,並且遺囑明確規定房子是給長子的,那麼小兒子就沒有繼承權。
2.如果父母不立遺囑,小兒子有權在父親去世後繼承父親的財產份額。
因為母親還活著,她不能繼承她的財產份額。
3.如果母親去世,那麼小兒子可以繼承母親的財產份額。
親愛的,你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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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遺囑,有繼承權,但繼承份額不多,繼承就好了 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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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繼承人達成共識,繼承的財產所有權契約可以寫上多個子女的名字。 如果不止乙個孩子繼承財產,則取決於父母是否立下遺囑。
被繼承人有惡意,留下合法有效的遺囑的,應當按照遺囑繼承。 如果沒有遺囑的,繼承應按法定繼承順序進行,配偶、子女和父母按第一順序進行,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按第二順序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相互諒解、相互通融、和諧統一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遺產分割的時間、方式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 協商不成的,人民調解委員會可以向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或者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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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契上有父母和乙個兒子的名字,次子不應該有份額。 因為不動產證一定要有名,有名才有產權,沒有名就沒有產權。 但是,另乙個兒子可以繼承父母的那部分財產權,當然,名字在財產權上的兒子也可以繼承母親的財產權,分局的女兒有繼承權。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權屬定義】所有權人有權依法占有、使用、受益和處分其不動產或者動產。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條【股份共有】股份共有人享有其股份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