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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違法的,是否構成犯罪,要看情節是否嚴重。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年齡而減輕或免於法律的懲罰。 我們尊重有德行的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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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構成犯罪,因為祖母溺愛她的孫子,但你與老人的想法溝通,讓他理解。 奶奶是媽媽,教育完全不一樣,因為你年紀大了,很多事情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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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撫養孫子,這是很自然的事情。 不要讓媽媽插手,雖然有點極端,但與犯罪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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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的行為是有問題的,孩子的監護權必須先是爸爸媽媽,奶奶不給媽媽撫養自己的孩子。 它應該侵犯母親應有的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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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在沒有母親干預的情況下撫養孫子,這完全與犯罪有關,兩代人的教育理念不同,應該讓母親管理孩子,畢竟是孩子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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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成犯罪,因為她無權干涉他人使母親和孩子團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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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犯罪,但有悖於人類道德! 雙方協商就能解決,還不如不要撕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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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這確實是侵權,一般父母是第一監護人,如果孩子的母親起訴孩子的祖母,祖母很可能會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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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家庭衝突,絕對不符合犯罪條件,與犯罪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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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的做法很不恰當,不僅傷害了母子關係,也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成長。 可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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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因為只要父母還活著,祖父母就沒有孩子的監護權,只要父母一方不同意,祖父母就不能帶走孩子。
爺爺奶奶擅自帶走孫子孫女撫養是否違法? 如果父母雙方都沒有許可權,或者只有父母一方有權這樣做。
你好,這是違法的。
如果父母雙方都沒有得到許可,那就是犯罪,如果父母一方允許,就不是犯罪。
因為我國法律規定父母是子女的監護人,未經監護人同意帶走子女是違法的。
《民法典》第二十七條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謝謝,那如果一方不允許,爺爺奶奶還強行帶走孩子怎麼辦?
您可以向警方報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因為只要父母還活著,祖父母就沒有孩子的監護權,只要父母一方不同意,祖父母就不能帶走孩子。
但如果你說一方允許,那並不違法。 如果我報警,法律會為我辯護嗎?
是的,如果沒有反對,一方允許它並不違法。
你只是沒有說對方不同意。 這就是為什麼我說一方允許它並不違法。
法律會保護你。
只是你有家庭糾紛,所以會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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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非法的,如果親屬在監護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孩子帶走,則屬於非法綁架行為。 而且,如果孩子的父母身體健康,無意放棄監護權,那麼祖父母、祖父母和其他親屬就沒有資格撫養孩子。 即使父母離婚,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也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改變。
法律分析]孩子監護人的第一順序是父母,第二順序是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第三階是成年的兄弟姐妹。 父母對孩子有法律義務的監護權,而祖父母則沒有。 在孩子父母雙方都已死亡且父母無力或無力撫養子女的前提下,祖父母有資格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如果孩子的父母一方還活著並願意撫養孩子,孩子的祖父母沒有資格獲得孩子的合法監護權。 即使爺爺奶奶想得到孩子的監護權,他們也沒有權利爭取。 如果祖父母祖父母想要孩子的撫養權,除非父母一方去世,另一方放棄撫養權,或者不履行撫養孩子的義務,很少關心聯絡,並且由於某些特定原因而喪失了撫養孩子的能力,在這種情況下,祖父母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
需要注意的是,祖父母應該有能力撫養他們,如果祖父母年事已高或因經濟原因無法撫養他們,監護權將由繼承人承擔。
個人建議]與您的祖父母解釋情況並友好協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74條: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對父母相殘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負有撫養義務。 有能力負擔的孫子女有義務贍養已經去世或子女無法撫養他們的祖父母。
第一百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 離婚後,子女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無論子女是父親還是母親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時,未滿兩歲的子女由其母親直接撫養。 對年滿二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就子女撫養費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具體情況,按照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原則作出判決。 如果孩子已年滿八歲,懷燦應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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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情況下,祖父母無權干涉。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 父母有義務撫養子女。
只有當孩子的父母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時,祖父母才會被視為監護人。 我國法律規定,有能力負擔的祖父母有義務撫養父母已去世或無法撫養未成年孫子女的孫子女。 因此,一般來說,如果父母能夠撫養孩子,祖父母無權干涉孩子的監護權。
1. 母親去世後,孩子應該由誰撫養?
母親去世後,子女應由父親撫養,但如果父母去世或父母無力撫養,有能力的祖父母可以要求對孫子女的監護權。
此外,有能力的哥哥姐姐也可以對父母去世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弟或妹妹要求自己的撫養義務。
2. 支援條件是什麼?
1. 受撫養人(孫子女、孫子女)仍未成年。
受撫養的孫子女必須是未成年人。 當然,如果你是成年人,就沒有被撫養的問題。
這裡的未成年人應該被理解為沒有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 如果你有能力獨立生活,當然不能再讓別人支援你了。 例如,年滿16周歲但未滿18周歲,能夠依靠自己的勞動收入**生活,同時具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人,本規定不應再適用。
2. 受撫養人(孫子女、外孫子女)的父母已經去世或無力撫養他們。
“父母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是指父母雙方都已去世,或父母雙方都無法撫養他們,或父母一方死亡而另一方無法撫養他們。 如果父母一方還活著,有能力撫養他們,當然不能由祖父母撫養。
3. 看護人(祖父母、外祖父母)負擔得起。
這裡的負擔能力包括經濟條件和監護能力,這項規定不適用於年老且沒有經濟基礎的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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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他們經常照顧孩子,並與孩子有撫養和教育的關係,那麼法院在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會適當考慮這一因素。 雙方可以先談判,如果談判失敗,可以向法院上訴。 法院將在保護兒童身心健康、保護兒童合法權益的前提下進行審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4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有義務撫養父母去世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
我不知道你的孫子多大了,但如果他年滿18歲,他就不需要監護人了。 兒媳無權出售房子。 如果您未滿 18 歲,您的祖母可以去公證處對房子進行公證。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