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襁褓中,我的家鄉可能是我母親親愛的目光,遠離母親,我想我一定會哭,否則,我為什麼要在母親有事要離開的時候偷偷走呢? 有了記憶,故鄉就是故鄉,高門檻將世界劃分為故鄉和其他地方,走出家門回頭看看家是否還是一樣的,並不容易。 稍微大一點,家鄉已經變成了乙個熟悉的村莊。
我不敢去十里外的小鎮,生怕忘了回家的路。
我從未想過大西北地區,但事實讓我覺得我在那裡。 所以,讓我願意為家鄉流淚,讓我願意為家鄉貼金,每次回家,總會花一些時間走一走老地。
現在,我回來了,離家500裡,都在江南,感覺就像就在村口一樣。 家鄉不再是青春的內涵,是爺爺在山里的安息之地,是父母的花髮和病身。
故鄉是葡萄酒,隨著時間的流逝,它的味道會變得醇厚。
我不知道我的家鄉應該是誰。
我知道當時農村的幹部很多,有書記、會計、班長、班長,......我記得馬曾經當過大隊長,脖子上掛著口哨,整天命令大家做這個這個這個,明天怎麼做。 現在他已經沒有這個本事了,但是他養了三四百隻鴨子,還喊著鴨子從東到西,從南到北,每天用一百斤小公尺騙它們下蛋,據說收成也相當不錯。
二龍家族是村子的象徵。 他經營著一家建材廠和一家印刷包裝廠,收益一直在上公升,鎮上很多人都想進他的工廠。 董事長和總經理都是他的頭銜,西裝革履,戴著一副變色眼鏡,抱著乙個大哥,還挺像一回事。
這一次,他讓我幫他在城裡找車,說“桑塔納”差一點,他想進口,他不在乎錢,他要風度。
故鄉是春天,生機勃勃的人。
無論時空,我都找不到我的家鄉和家鄉的人。
我的家鄉是乙個低矮的房屋和村道的村莊,村里的女孩和村民穿著補丁的衣服,豬羊到處跑來跑去,到處拉屎。 自來水和煤氣灶,皮夾克和表哥褲襠下的“馬”,姨媽指間的“星星”,都不是我的家鄉。
不過,我有老家,曾經在那裡生過孩子長大,濃濃的鄉音是不可磨滅的印記,不然,無聊說話的時候,又怎能有意無意地讀懂它,保護它。
故鄉,一篇優美的散文,散落如神。
1.在文章中,“故鄉是酒,口感醇厚”作者寫了什麼感慨?
2.“故鄉是春天,生機勃勃”一文寫了什麼?
-
《故鄉》的主要內容是:一方面是對客觀現實的反映。 作品通過記憶中的故鄉與現實中目睹的故鄉的對比,揭露了帝國主義侵略和封建壓迫給人民帶來的苦難,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後農村破產的現實和農民的悲慘生活。
另一方面,也體現了魯迅先生對“人性”的探索的意義。 這部著作深刻指出,由於封建社會傳統觀念的影響,勞苦大眾在精神上受到極大的制約,古代戒律築起的高牆將人與人隔開。 它體現了魯迅對“民族性格”的救贖。
《故鄉》具體描寫了“我”回到故鄉時的所見所感,但所展示的遠不止於此。 什麼是“故鄉”? “故鄉”是乙個人生活過的地方,尤其是小時候。
但這個“故鄉”的範圍可大可小,在杭州,紹興是魯迅的故鄉; 在北京,浙江是魯迅的故鄉; 在日本,中國是魯迅的故鄉。
整部《故鄉》的基調也是暗淡、冰冷、低沉的。 那是“深冬”,天氣“冷”“陰”,“寒風”吹,聲音“呼”,看到的是“小索荒村”。 就連結尾的議論語言,色彩暗沉,氣氛陰鬱,語氣低沉。
這不是乙個痛苦的抱怨,也不是乙個充滿激情的呼喚; 不是絕望的鬥爭,也不是樂觀的進步。 它是多種色調的混合物。 它涵蓋了所有色調,沒有一種色調是壓倒性的。
憂鬱是一種如此複雜的情緒。
魯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章壽,後改名周樹人; “玉山”一詞,後改為玉才,是浙江紹興惠濟縣人,中國現代偉大的無產階級作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1921年,他出版了中篇白話文**《阿Q的真實故事》。 1918年5月15日,出版《狂人日記》,這是中國第一部現代白話文**。
1936年10月19日因肺結核在上海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