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婦女的戶籍在離婚後沒有遷出,計畫生育辦公室是否有權管理?

發布 社會 2024-05-04
1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沒有管理權,法院不會受理戶口糾紛,建議與其協商。

    離婚後,女方的戶籍不能搬出,但可以成為自己的家。 離婚後,雙方的戶口將分開,即每人都有一本戶口簿。

    搬出步驟: 1、帶上戶口簿到當地派出所戶口登記處,工作人員會填寫戶口遷移證明,然後從該地戶籍檔案中登出戶籍。

    2、拿著戶口遷移證到你想安家的當地派出所戶口辦公室,比如提供單位的證明,就可以把戶口搬回單位了。

    《戶籍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公民移民時,在城市地區3日內,在農村10日內,應當辦理搬遷證,向戶籍機關申報搬遷登記,自到達時起交出搬遷證明登出。‍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不行,但是當地派出所有權處理戶口問題,她和你沒有關係。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這個計畫生育辦公室沒有滿滿的飯吃,只要男人不追男搬出去,沒有人有權利讓一家人搬出去,你可以不理他們,他們都是閒著沒事管閒事,現在還有結紮這回事,我的戶口也在前夫家住了2年, 從來沒有人搬過我的家。我前夫說,我結婚後,想動戶口就可以動戶口,不想動就放到他們家裡,而且我不需要錢,也不會妨礙他們做什麼,能不能就此止步?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這是不合法的,現在計畫生育只是一項需要節育的政策,難道不是法律強制的嗎,逮捕人強制絕育顯然是不合適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計畫生育辦公室的這種行為是司空見慣的! 你可以向他的上級報告並嘗試一下!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想讓女方搬出去,可以到當地派出所申請搬出去。

    離婚雙方可以持戶口簿原件和法院判決書、調解書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分割或轉移手續,由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照法院判決書或者調解書按照戶口分割、戶籍設立的規定辦理。 此外,還需要取得戶口同意搬入證明,然後出具戶籍地戶籍機關出具搬出證明,最後連同相關材料到戶口地公安機關辦理搬入手續。

    法律依據:戶籍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收養、戶口分割、合併、失蹤、找回等原因,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法律分析:如果離婚後女方戶口沒有及時搬出,特別是女方戶口還在男方產權房內,如果男方轉讓房產,將對房價產生影響。 另外,男方再婚時,如果女方戶籍不及時搬出,也會給男方帶來麻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戶主一般為男方,離婚後,男方可以向戶籍機關申報登記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銷售登記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收養、戶口分割、合併、失蹤、找回等原因發生戶籍變更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總結。 離婚後戶口可以留在原地,沒有規定必須搬出戶,也沒有規定再婚後必須搬出戶口,公民搬遷戶口完全是自願的,任何人或機構(包括公安機關和法院)都無權強行搬遷戶口。

    離婚後戶口可以原地居住,沒有規定必須搬出戶口,也沒有規定再婚後必須搬出戶口,公民搬遷完全是自願的,任何人或機構(包括公安機關和法院)都無權強行遷出戶口。

    希望我的對你有幫助。 祝您身體健康,工作愉快。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法律分析:沒有規定雙方離婚後,一方的戶口必須搬出。 由於各地戶籍政策不同,離婚後戶籍問題沒有準確細緻的規定。

    當事人應根據自身情況和當地戶籍政策想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報案,取得遷出證,登出戶籍。 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公民,必須持城鎮勞動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學校出具的入學證明、城鎮戶籍機關出具的搬入許可證明,向常住地戶籍機關辦理搬遷手續。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應當取得其慣常居住地縣、市、市公安機關的批准。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法律分析:如果離婚婦女不搬出戶籍,可以與對方協商解決戶籍問題,也可以到當地人民調解中心進行調解。

    法律依據:1.《戶籍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收養、戶口分割、合併、失蹤、找回等原因發生戶籍變更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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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個回答2024-05-04

很簡單,如果你是一家之主,拿著離婚證到派出所開單證,就可以登出她的戶口,剩下的就不用擔心她的戶籍了。

7個回答2024-05-04

子女可以返回原籍地,子女戶口可以依靠父母。

5個回答2024-05-04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山西省常住戶登記管理條例》: >>>More

10個回答2024-05-04

戶籍搬遷與離婚時的財產分割之間沒有必然的聯絡。 離婚時,夫妻財產的處分可以分為兩個方面:(1)夫妻一方獨有財產的處分: >>>More

6個回答2024-05-04

離婚後,雙方不得轉移戶籍,但可以辦理戶口分割手續。 當事人需持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離婚協議書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籍手續,並重新辦理戶籍簿,只用當事人乙個姓名。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