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戶搬入之前,誰來負責住房基礎設施的維護?

發布 社會 2024-05-06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您與誰簽訂租賃合同? 是房主還是經紀人?

    這必須由房主修理。

    如果您在北京使用正式的租賃合同,您可以檢視合同的條款和條件,這是出租人的義務之一。

    如果房東是中介,那就有點不幸了,但你必須要求中介支付維修的全部費用。 這是他的義務。 先去談判,讓他們解決。

    否則,只能解決投訴。 首先,投訴是針對他們的客戶服務部門的。 如果仍然無法解決,建議向監管部門投訴。

    也一樣,這屬於需要修繕的房東,既然中介公司**這棟房子(中間有利潤差,錢自然就到了,這沒什麼好說的),就意味著中介人是房東,當然他要支付100%的費用。 當然,如果是由於您使用不當造成的,維修費用由您自行承擔。 只要是硬體問題,維修就是他們的義務。

    至於他們怎麼跟真正的房東談維修費用,他們就不告訴你了,假設房東不願意付這筆錢或者時間不方便,你的地漏問題會拖得很久,建議你繼續打電話給和你簽合同的商家,請他盡快解決。 既然是北京的大中介,相信他們總部的客服還是會很有效。

    希望下次租房時,在簽訂合同之前,能仔細檢查一下房子,考慮使用各種硬體方面,包括家用電器等,並一一檢查。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您是從哪家公司租來的,應該由他們來處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租賃設施老化,如發生自然損壞,房東應負責維修; 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設施老化損壞,合同約定承租人對合同負責,如無約定,可與房東協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條 租賃物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滅失的,承租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需要修復的合理期限內對租賃財產進行維修。 出租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租賃物業的使用因租賃物業的維修而受到影響的,應當相應降低租金或者延長租賃期限。

    因承租人的過錯需要對租賃物進行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誰負責對出租房屋的老化設施進行維修,視具體情況而定。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租賃設施老化,如發生自然損壞,房東應負責維修; 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設施老化損壞,合同約定封堵按合同負責,如無約定,可與房東協商。 業主的責任:

    1、不得將房屋出租給沒有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2、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為外地臨時居民的,應帶人到公安派出所申報臨時居住登記,申請臨時居住證;

    3、將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住地、職業或主要經濟狀況、服務場所等基本資訊等基本資訊登記到公安派出所備案;

    4、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5、經常對出租房屋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租戶安全;

    6、房屋停止租賃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登出手續;

    7、住房租賃單位或個人委託該人遵守有關規定,並承擔相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條 租賃物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滅失的,承租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法律分析:承租人雙方一般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維修事宜,並按照合同雙方的約定進行維修。 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財產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和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租賃財產的維修等。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延遲履行對租賃財產的修理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租賃雙方通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維修事宜,並根據合同雙方的協議進行維修。 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1、出租屋存在安全隱患怎麼辦?

    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按照合同條款處理。 無合同的,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進行維修,出租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也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

    如果租賃的使用受到租賃財產維護的影響,應減少租金或相應延長租賃期限。 租賃場所安全隱患嚴重,危害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可以要求終止住房租賃合同。

    2、租賃房屋合同違約賠償標準。

    1、租賃合同中約定違約金的(出租房屋的違約金數額由當事人事先約定的),違約金按約定的比例支付。 如果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約定房屋租賃合同中的違約金為乙個月的租金,那麼一旦合同違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與乙個月租金相同的違約金作為違約金。 2、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可以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的30%的,可以認為過高,可以減少。

    如果月租金僅為1000元,且約定的違約金金額達到10000元,則違約方可以要求減免。 3、房屋租賃合同中未約定違約金的,違約金按對方違約給您造成的實際損失計算,並退還押金和超額房費。 4、出租違約金的支付與租金的支付無關,即租金的支付,即承租人仍欠出租人1500元租金的,則房屋租賃合同中的違約金不計入1500元。

    5、租賃違約金的處理:雙方應按照租賃合同約定的金額進行處理,並賠償約定的金額,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3、租賃合同三年,每年一次。

    雙方簽訂租賃合同時,最好將房屋內的所有物品詳細列出,並作為合同的附件收起來。 並註明如果出現損壞,維修費用由誰承擔。 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其實很重要。

    在簽訂租賃合同時,還需要明確租賃日期、租賃期限、租金、租金變更方式等,避免使用含糊不清的語言,如果要租一年,不要籤半年合同,以免房東中途提高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財產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和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維修等。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財產的保管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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