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偽造貨幣的最高刑罰不超過10年,而偽造貨幣的最高刑罰是死刑,因此區分這兩種罪行很重要。 區別在於:
1)“偽造”是指對原始貨幣進行加工,使其虛假增值,而“偽造”是指將非貨幣物質製造成貨幣。
2)更改後的貨幣,具有原始貨幣成分;贗品不會,或者完全改變其形式,例如熔化真正的金屬硬幣以將其鑄造成更大的面值;
3)偽造假幣一般需要原幣的成本,數量不是很大,而偽造可以大量進行,危害更大,因此處罰不同。
雖然偽造貨幣罪和變幣罪都是針對貨幣實施的犯罪行為,但兩者在構成條件、社會危害性和處罰方面存在明顯差異。
1 假幣犯罪的構成條件:
(一)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犯罪意圖,即明知而犯罪;
2)行為人客觀上實施了偽造貨幣的行為。“假幣”是指利用印刷、影印、描繪、拓印等多種生產方法,仿製人民幣或外幣的圖案、顏色、形狀等,將非貨幣物質非法製成假幣,冒充貨幣的行為。 就本文而言,“貨幣”包括人民幣和外幣。
外幣是指在國外流通的貨幣,包括港澳台的貨幣,以及可以在國內兌換的外幣,如美元、英鎊、馬克等,以及在中國境內尚不能兌換的外幣,如盧布。 根據刑法的規定,只要實施偽造貨幣的行為,行為人只要實施偽造貨幣的行為,並且行為人的目的和使用的方法不影響犯罪的構成,即構成犯罪。
2 貨幣變造罪的構成條件:
1)行為人具有主觀犯罪意圖,即以兌換貨幣牟取非法利潤為目的。如果行為人不以非法牟利為目的,剪貼或更改貨幣不構成犯罪。
2)肇事者必須有改變貨幣的行為。“貨幣變換”是指以實幣為基礎,或者以實幣為基本材料,通過挖、拼、改、層等加工,改變原幣的數量、形態或者面值的行為。 無論行為人以何種方式改變貨幣,都不影響犯罪的成立。
更改後的貨幣是在真實貨幣的基礎上處理的,因此更改後的貨幣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原始貨幣的成分,例如原始貨幣的紙張、金屬安全線、油墨等。 而假幣,則是指將一些非貨幣物質經過加工後偽造成貨幣,而假幣並不具有貨幣的成分。 這是偽造貨幣和更改貨幣的最大區別。
3)行為人變幣必須達到“較大數額”才能構成犯罪,這是犯罪與非犯罪的重要分界線。
-
變幣罪是指以各種方式加工和改造真實貨幣,使其兌換成不同面值、不同數量的貨幣,且金額較大的行為。 貨幣變值罪的構成要件是:犯罪的物件是國家的貨幣和金融管理制度。
1.客觀上表現為在真錢的基礎上,採用切割、挖掘、修補、分層、改動、移位、重印等方法改變貨幣真實形態和價值的行為,且金額較大。 2.犯罪主體是普通主體。 主觀方面是由故意構成的,通常以牟取非法利潤為目的。
在實踐中,如果有人為了展示自己的特殊技能、繪畫技巧等而挖掘、更改或公升值貨幣的價值,而不是將其用於市場非法牟利,則不能構成這種犯罪。 3.根據法律規定,變幣行為除符合上述構成要件外,還必須達到“較大數額”才能構成犯罪。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假幣案件等案件具體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範相武的《解釋》),“被變造貨幣總面額在2000元以上,宴會在3萬元以下的, 這是乙個'相對較大的數量'。
行為人塗改硬幣數量達到以上數百個以上,但面額未達到2000元人民幣的,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責任。
-
變更兄弟貨幣罪的構成條件:1.犯罪主體為年滿十六周歲的自然人; 2.主觀方面是有嫉妒,只有故意; 3、客觀上實施變幣行為,金額較大; 4. 目標是違反該國的貨幣管理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四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產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希望或者允許這種結果發生,從而構成犯罪的,構成犯罪。 故意犯罪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第一百七十三條 變幣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變幣罪是指利用挖拼、剪貼、分層、拼湊、變造等方法,改變票據的真實形狀、圖案、面值或者票數,或者改變票券的面值,或者增加票券的數量,或者增加票據數量, 或者金額比較大。根據《刑事拍賣扒竊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對貨幣變造、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法律分析:貨幣變造罪由缺乏緊張的幾個要素構成:
1)主題要素。
該罪行的目的是國家貨幣管理制度。
2)客觀要素。
這種罪行客觀地表現為實施制服和腐敗貨幣和相對大量貨幣的創造行為。
3)主題要素。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可以通過變幣構成本罪。
4)主觀因素。
該罪行在主觀方面是故意的,其意圖是將更改後的貨幣投入流通,以獲得非法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 變幣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1. 如何構成變幣罪?
1.貨幣變造罪構成下列要件:
1)主題要素。違規物件是國家貨幣管理系統;
2)客觀要素。客觀上表現為貨幣兌換行為的實施,金額比較大;
3)主要元素。法律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構成貨幣變值罪;
4)主觀因素。在主觀方面。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
變造貨幣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變幣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變幣罪的量刑標準如下:
(一)變更貨幣總面額在2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金額較大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2.變更貨幣總面額為三萬元以上,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法律分析:貨幣變造罪的構成要件是:
1.犯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
2.違規物件是國家貨幣管理系統;
3.在客觀方面,它表現為改變貨幣和貨幣數量的行為。
4.主觀表現為故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條 法律明示規定的盲宴,屬於無戰嬪罪的犯罪行為,依法定罪判刑;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罰。
第一百七十三條 變幣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貨幣均衡是貨幣供求的均衡,是指在一定經濟執行時期內,貨幣需求量和貨幣供給量動態一致的狀態,均衡用來解釋貨幣供給與貨幣需求的關係,貨幣供給滿足經濟生活中對貨幣的需求,從而達到均衡。 >>>More
第二百二十六條 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行買賣貨物,或者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More
穩健的貨幣政策。
它是國家經濟政策和巨集觀經濟調控的一種手段,以穩定本國貨幣的價值。 本國貨幣價值穩定的根本原因是發行的貨幣數量與該國有效經濟總量成比例的增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