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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丈夫的死亡賬戶被取消,你和岳父之間的關係就是兒媳關係。
此時,完全可以申請乙個新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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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戶口登出,你和你岳父在同一本戶籍簿上,這是親戚關係,聽起來有點尷尬。 您可以申請細分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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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你岳父有親戚關係,你和你岳父的戶口也可以分開。 你可以和岳父一起去派出所,帶上你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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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關係正確,可以單獨開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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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的死亡賬戶被取消了,我和岳父有血緣關係嗎? 它應該被視為一種祝福,關係。 你丈夫和你都留下了他們的後代嗎?
如果你甩掉後代。 爺爺給孩子。 你是你孩子的母親,你一定是有血緣關係的。
你們倆根本就不能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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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丈夫的死亡賬戶被取消,你和岳父之間的關係就是兒媳關係。 在警察局系統中。 會給你乙個自動生成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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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去世了,我的岳父有親戚關係? 如果你和你丈夫有孩子,他們應該有親戚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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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是親戚關係,但不是直系親屬,夫妻倆的孩子是岳父的直系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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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再婚,這不是親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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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去警察局開乙個新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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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婚是親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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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涉及這種關係,我會開始家庭關係,每個人的家人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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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事人可攜帶戶口簿、結婚證、死亡證明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籍資訊變更手續。
2、戶口簿變更通知書所需資料及手續:
(一)《戶口專案變更變更申請書批准書》(原件1份);
2)居民身份證(影印件1份,原件待核對);
3)戶口簿(1份,原件核對);
4)提供更正專案(包括主要人口資訊:姓名、原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入籍號碼和遷入城市時間,非主要人口資訊:位址、受教育程度、婚姻狀況、服務地點、職業、出生地、原籍地等)證明材料。
影印件1份,原件供核對);
(一)人口資訊主要事項審批及更正程式:申請人提供申請材料,經戶籍所在派出所戶籍公安機關受理,經調查核實後報分局人口司審核(由該材料對年齡以下姓名的更正作出最終決定第18條),分局人口司報市局人口司批准,市局人口司收到報告材料後作出最終決定,由市局人口司作出最終決定,派出所將批准結果通知申請人。
2)人口資訊非主要專案審批及更正程式:申請人應提供申請材料,經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公安機關受理,經調查核實後作出最終決定。
人口資訊主要專案的更正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完成(未滿18周歲的人名更正為20個工作日),非專案人口資訊的更正應當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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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上醫院的死亡證明。
如果你的丈夫去世了,你的孩子有生活津貼,你可以上班有工資,這不會影響生活津貼,因為生活津貼是為了保證最低限度的生活,而生活津貼不能維持你一家人的生活,所以你放心,你上班不會影響生活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