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和公婆住在一起,現在要離婚了,想甩掉兒媳婦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6-04
3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婚姻是一家人,同居,那是理所當然的事,現在離婚了,你不是他們的親生孩子,自然不會再容忍你了,說起來他們才是真正的家人,你不會樂意留下來的,按照我看,你不用等到他們開口才把你趕走, 你自己走吧,這裡沒有人了,有地方留人,天地大,何必擔心沒有地方安定下來,不用看別人的眼光,不用有摩擦,快樂地過自己的生活,比一起傷害對方要強得多, 乾脆離開,只要你勤勤懇懇,**都能扎根!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婚後你和公婆住在一起,那麼房子肯定是你岳父的名下,現在你要和你老公離婚,那麼他們要求你搬出去把你趕走是很正常的,因為你離婚了,你們已經不是一家人了,所以他們把你趕走是很正常的, 畢竟,你沒有理由繼續活下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離婚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起訴離婚,要看你怎麼說話,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能不能分割,不然你是在找別的地方住,不能說是要把你趕走,現在在法律界, 凡事都有法律依據,女人不應該把自己當成男人的貼身眷屬,要自力更生、自力更生,才能活得更好。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結婚後和公婆住在一起,現在要離婚了,要甩掉兒媳婦怎麼辦?你要是想除掉兒媳婦,兒媳婦就該結婚了,她不能和你在一起,就讓他走吧。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你明明不是房子的主人,所以不管你離婚與否,你的公婆都不希望你住進去,你無法抗拒。 但你也知道,起因是離婚,所以如果你能找到不離婚的方法,讓生活繼續下去,那麼問題就解決了。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你和公婆住在一起,現在要和他們的兒子離婚,那你繼續住在那裡一定不好意思,多尷尬啊。 如果你不能回到你父母的家,那麼你可以租另一所房子住。 這還會匆忙嗎?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您好,這種情況首先是通過協議解決您的共同財產,如果協議失敗,那麼只能通過訴訟解決。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你們可以先好好溝通,畢竟還沒有離婚。 如果通訊失敗,唯一的方法是通過法律途徑。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你現在離婚了嗎?

    如果你沒有離婚,你可以和你的公婆溝通,如果你離婚了,盡快離開。

    祝你生活愉快!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果離婚了,就應該把離婚的財產分割好,自己搬出去,這是對的,必要的時候讓父母扶著你,這樣生活才能慢慢恢復正常。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離婚後分割財產,分割後離開。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如果離婚手續沒有完成,兒媳婦就不能被趕走。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即使你離婚了,你還想留在他家嗎? 即使公婆關係很好,離婚後也不是一家人。 還利用他趕上一些補償,拿去自力更生,如果他不付錢,就應該被一條孤蛇傷害,自力更生有多好。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如果您沒有孩子,請及時停止損失。 否則,你會越陷越深,到最後,你仍然一無所獲,你將沒有青春。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我都離婚了,我肯定要走了,我該怎麼辦? 你有自己的手和腳,你不會自力更生!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這是不可能的,如果有人沒有離婚,你必須自己去。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在這種情況下,我建議你直接離婚。 你老公根本不把你當家人,他只愛媽媽,他不愛你,趕緊離婚吧!

    1.遠離粗魯的婆婆的家人。

    我覺得婚後和婆婆吵架是不可避免的。 但如果吵架後需要搬出去,那就說明她很粗魯。 雖然我們要考慮自己是否也有問題,但乙個好婆婆寧願忍受委屈,也不願讓兒媳婦離家出走。

    如果她能做到這一點,說明她不在乎你,她認為這個家庭有你和沒有你都是一樣的,她根本不把你當家人。 這種家庭的鄉愁是什麼? 以後會有更多瑣碎的事情,每次吵架,每次都低頭?

    滾出這房子,你不合適。

    其次,如果你在找乙個丈夫,你必須找到乙個保護你妻子的人。

    如果你和婆婆吵架,你岳父肯定會和你婆婆說話,如果你的丈夫不保護你,那麼全家人都會對付你。 你從小就沒有受過什麼委屈,你需要在他們的家庭中道歉,你需要吞下你的憤怒,你知道你這輩子會幸福嗎? 你丈夫真的愛你嗎?

    你要找的丈夫需要無條件地相信你,站在你身邊。 這是偏好,是例外,不是讓你覺得必須向婆婆低頭的東西。 如果你有這樣的丈夫,你應該趕緊離婚,他不值得你懷念。

    3. 新婚夫婦不應與公婆同住。

    我建議新婚夫婦不要和岳父母住在一起,這樣可以減少90%的爭吵問題。

    一座山里沒有兩隻老虎的空間,乙個家庭不可能有兩個女人。 如果你想當女主人,你需要和你的丈夫有乙個單獨的家,你有最終決定權,你有經濟實力。

    可以經常去婆婆家,但婆婆聊天、吃飯、逛街,但你們不能住在一起。 不同的生活習慣和處理事情的方式都會有摩擦。 所以女孩需要找乙個有獨立房子的男孩。 不要被愛情沖昏頭腦。

    這就是我的全部。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應該離婚。 因為你的老公沒有從你的角度考慮問題,這樣的老公是媽媽,不值得你懷念。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就我個人而言,我認為這個時候不應該選擇離婚,你可以和你老公好好溝通,告訴你老公,告訴他具體情況,你們兩個人想活在兩個人的世界裡。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一定要注意溝通,如果真的忍受不了對方,可以選擇離婚,但是生活中肯定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這很正常。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法律分析:離婚後,夫妻雙方因無婚姻關係而可以同居,如果雙方同居,則形成同居關係,由此產生的法律問題按同居關係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經婚姻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案件的若干意見》

    3月15日《結婚登記辦法》實施前,一男一女無配偶,未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以夫妻名義同居,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一方起訴人民法院“離婚”, 如果雙方在訴訟時符合結婚的法律要求,可以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果一方或雙方在訴訟時不符合結婚的法律要求,應視為非法同居。

    同年3月15日《結婚登記辦法》實施後,一男一女無配偶不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以夫妻名義同居,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係,一方起訴人民法院“離婚”, 如雙方在居住時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以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如果一方或雙方在同居時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當認定為非法同居關係。

    3.自民政部關於婚姻登記管理的新規定實施以來,沒有配偶的男女將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無需結婚登記,將被視為非法同居關係。

    4.離婚後雙方未再婚,未辦理再婚登記手續,以夫妻名義同居,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解除非法同居關係。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其實作為父母,你不應該在意那麼多事情,除非是很大,或者這個男人是媽媽的男孩。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答:如果只是婆婆想讓兒子和兒媳離婚,只是婆婆的想法,她乙個人,兒子不想離開自己的靈魂,不同意離婚,那就讓兒子出面,態度應該很確定,就算被殺了,他也不會離婚。

    在肯定態度後,找出家庭衝突。

    畢竟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這樣以後就不會再有這樣的情況了,多嘗試溝通,畢竟大部分問題都是因為溝通方式錯誤造成的,大家的原因是什麼,咱們說吧,一起解決,沒有十全十美的, 只有一步一步來填補馬寶楠的話問題中的空白?

    如果你的丈夫真的聽你婆婆的話。

    那麼你就會在家庭中占有一席之地。

    雖然拆毀十座廟宇總比毀掉一段婚姻好。

    但你一輩子都會被婆婆壓得喘不過氣來。

    而你婆婆堅持要離婚。

    最重要的是,你的丈夫是乙個媽媽。

    我沒辦法,出門別受委屈。

    問:我說如果我不離婚,他就不能離婚,對吧?

    提問是他的事。

    問:打孩子過幾天就去離婚了。

    民政局讓我們離婚嗎?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只要兩個人真心相愛,有感情,就不需要聽父母的話。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就看兒子和兒媳的關係了,如果關係很好,當然不能聽婆婆的話。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這就需要反省一下自己,你做了什麼讓他們討厭的事,媳婦又不是不講道理的人,但是你什麼都要照顧好,他們能不吵架嗎? 家和萬事萬物都興旺,孩子適當放手是幸福,不是全部。

    01、事情的來龍去脈。 首先,楊婆婆是個瑣事都要照顧的人,兒媳婦實在和她相處不好,所以這對小夫妻攢錢貸款買房,從此過平安無事。 20年後,楊婆婆的丈夫去世了,兒子還真不擔心乙個老人獨居,所以想接手住,可是和楊婆婆約了三章,家裡什麼都不管,他應該吃飯玩玩晚年快樂。

    再說了,楊婆婆答應很乖,可是做的時候,天天拉著兒媳婦說起事情,兒子和兒媳婦不到半年就離婚了。 楊婆婆知道後,說要住小女兒家,兒子想了一會兒就把楊婆婆送了過來,沒想到不到3個月,小女兒也離婚了,她天天只知道楊婆婆說女婿的壞話,導致他們的關係破裂。

    最後,兒子覺得把母親放在任何人家裡都不好安,還不如把楊婆婆送回自己家,盡快回家看望老人。

    02、年輕人有自己的生活,老年人要適當放手。 其實楊婆婆真的要放手,不要總以為年輕人做錯了什麼,什麼都牽扯到,這個不對,你有你的想法,年輕人有自己的生活習慣,只要大方向不錯,你又何必在乎一切呢? 你要知道婆媳沒有血緣關係,要互相了解,這樣婆媳關係才會好生活很輕鬆。

    還有,兒子和兒媳離婚了,可以說是兒媳不講道理,但是小女兒和女婿離婚了? 這難道不能解釋你的問題嗎? 孩子長大了,學會了放手,不要總是想著一切一切都掌握在你手中。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你可以讓夫妻倆好好溝通感情,不要因為這種瑣碎的事情而吵架,也可以選擇妥協的方式,比如在小區裡給男方媽媽再買一套公寓,這樣他們就不用住在一起了,而且關係很親近。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首先夫妻雙方可以商量,或者夫妻雙方也可以出去租房,因為和婆婆住在一起容易發生衝突。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應該允許婆婆搬出去,最好不要干涉父母這種事情,畢竟兩個人的關係是別人不知道的,所以這個時候最好讓婆婆搬出去。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我覺得如果婆婆住在兒子家,年輕夫妻離婚,還不如讓婆婆回娘家一段時間,夫妻倆調解兩個人之間的矛盾。

  31.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婆婆搬進兒子家後,小夫妻離婚了,婆婆搬出了兒子家,不插手小夫妻倆的事情

  32.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老人最好自己住,如果能照顧好自己,以免給孩子帶來麻煩。

  33.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您好,如果您只是因為孩子和其他原因而正常溝通,您不會觸犯法律。 但是,如果與前夫保持不正當關係,甚至長期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則可能涉嫌構成重婚罪。

    所謂重婚罪,是指在有配偶的情況下,或者明知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而實施的重婚行為。

    重婚罪的構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是重婚罪的物件是我國的一夫一妻制; 第二,主觀方面是有意或故意的; 第三,客觀上,行為人有重婚罪。

    我國刑法中,重婚罪有兩種:一種是“與配偶重婚”,是指已經結婚的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另一人結婚; 另一種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即明知他人有配偶,仍結婚。 如果行為人被欺騙而在不知道他或她有配偶的情況下與另一方結婚,則不構成重婚罪。

    這裡的“婚姻”一詞不僅包括通過法律程式欺詐性地登記婚姻,還包括他們沒有登記結婚,但仍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在一起的事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嫁給他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調解無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准予離婚:

    調解不成的,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橡膠局。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一年以上,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百零零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的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a) 重婚;2)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5)還有其他重大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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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個回答2024-06-04

畢竟,年輕人和老年人的生活習慣是不同的。

16個回答2024-06-04

其實,在你這樣的情況下,可以各自過日子,你和老公出去自己掙錢自己花,何必還要靠老人呢? 沒有臉要那筆錢。

18個回答2024-06-04

我只能自己攢點錢,當然,這筆錢除了你,別人都不知道,不管是想買房獨居,還是離婚回家,女人生孩子,把希望寄託在男人身上,實在是太不現實了。 >>>More

8個回答2024-06-04

當事人如需轉移戶籍的,需向其定居地的戶籍派出所提交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檔案,辦理入戶手續。 >>>More

21個回答2024-06-04

你問離婚後和前妻住在一起,要你還前期借的錢怎麼辦? 我覺得你要是有本事,你們還是住在一起,其實就等於離婚了,你還沒有離開家,可以幫他還一些,如果實在沒錢,也可以跟他明說,我沒有錢,沒辦法幫你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