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婆住在一起,怎麼離婚,怎麼分割戶籍,還在我娘家

發布 社會 2024-05-02
8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當事人如需轉移戶籍的,需向其定居地的戶籍派出所提交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等檔案,辦理入戶手續。

    戶籍派出所同意當事人搬出戶籍的,當事人的戶籍將被取消,當事人獲取戶籍資訊後,返回當事人定居地派出所辦理戶籍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規定:

    第十條 公民遷出戶籍管轄的,應當在遷出前向戶籍機關申報遷出戶籍情況,領取遷出證,登出戶籍。

    從農村遷入城市的公民,必須持城鎮勞動主管部門出具的《就業證明》、入學證明或城鎮戶籍機關出具的《准入證明》向常住居住地戶籍機關申請出境。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應當取得其慣常居住地縣、市、市公安機關的批准。

    第十三條 自到達搬遷地點之日起,城鎮地區3日內,農村10日內,公民或者其住戶應當領管搬遷檔案,報戶籍機關辦理搬遷登記,交出、登出搬遷證明。

    沒有移民證件的公民,應當持下列檔案到搬遷地戶籍機關辦理搬遷登記:

    一、復員、復員、退伍軍人,應當出示縣、市級以上兵役機關或者團級以上軍事機關出具的證件。

    2. 海外華人、留學生回國者應出示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入境證件。

    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釋放的,應當出示釋放機關出具的證明。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收養、戶口分割、合併、失蹤、找回等原因,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你們都離婚了,當然要回老家了。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法律分析:夫妻離婚或隱匿後,女方戶籍不必遷出,但可以繼續與男方同住。 這是因為夫妻雙方辦理離婚手續時,會在戶口簿上蓋上“離婚”公章。

    當然,如果夫妻雙方同意搬出,或者要求判決或調解信,女方必須搬出。 離婚後再婚的,離婚後可以將戶口轉移到再婚伴侶所在地,除上述戶籍政策和規則外,還必須具體了解再婚所需的手續和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署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高層當事人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可以劃分家庭。 公民劃分家庭的標準是,乙個家庭雖然住在同乙個地方,但經濟實惠,分開居住,可以分開設定。

    申請分院一般需要以下材料:一是申請人的書面報告; 二是戶口簿原件; 三是新家庭成員名單和單位證明,或不動產證明; 第四,如果因結婚或離婚而分居或建立家庭,還必須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家庭成員仍居住在同一住址,因婚姻關係或產權變更等需要分戶的,可以提交《居民戶口簿》、《原戶主的《居民身份證》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

    1)結婚證;

    (二)人民法院的離婚證明書、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

    (三)人民法院關於房屋所有權和使用權分割的判決、裁定和決定(夫妻之間權利確認除外);

    4)產權分立後的私人房地產所有權證明和縣級以上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分割後公有住房租賃使用證明書》(不含夫妻權利確認書)。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如果你離婚了,你的戶口在你娘家,你可以自己分家,這沒關係,因為我們分家的時候可以去派出所,一般情況下,分家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1、因婚姻、家庭成員、住房結構發生變化需要分割住戶的,應出示新家庭成員名單和住管部門出具的住房所有權或單位分割證明。 2.因結婚或離婚而分居的,派出所戶籍辦公室持《結婚證》或離婚證(未成年子女與父母之間, 或者單位之間和單元房內,家庭被分開、借用、出租或建造在臨時房屋內等)。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的,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一)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除前款第(二)、(三)項規定的證明和證明材料外,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示本人的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置等事項協商達成意見。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法律分析:離婚後,戶籍搬回父母家,如果沒有房產分攤回扣,一般不可能獨立組建家庭。 根據我國戶籍管理相關規定,夫妻離婚後,欲搬戶籍的一方可搬回原戶籍地,也可憑能證明房屋所有權和使用權已分割的證明材料申請單獨戶籍, 在現戶籍地有單一獨立住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五條以戶籍為基礎。 與戶主同住的,組成乙個戶,戶主為戶主。

    如果你乙個人住,你將成為你自己的一家之主。 居住在政府機關、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等單位的住戶,以及公共宿舍,一併或者單獨設立。 戶主應當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負責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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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個回答2024-05-02

其實,在你這樣的情況下,可以各自過日子,你和老公出去自己掙錢自己花,何必還要靠老人呢? 沒有臉要那筆錢。

4個回答2024-05-02

一結婚,我就真的很尊重他們,我給父母買什麼就買什麼,有時候我甚至不給媽媽買,而是給婆婆買,比如母親節我買了兩條金項鍊,每人一條。 可是我媽說,她有,我不要了,我給婆婆買的,婆婆說放在那裡,別的也沒說,例子很多,就不一一說了,就說事情的起因,我老公是個情母情結,比如我什麼都做不如我媽, 剛結婚就吵不停,就因為家務,家裡不管發生什麼事,老公都會和媽媽說話,大大小小的。比如我們倆商量的一件事,買了一台小洗衣機,方便洗尿布什麼的,說可以,但是到了中午吃飯的時候,他媽知道了,不讓他買,說不能洗等等, 其實他怕花錢,但我想告訴你,自從我們結婚以來,婆婆就沒給我們過一分錢,每次吃飯和其他開銷都是我們自己(婆婆有錢,不是沒錢,老夫妻月工資七八千, 比我們多,咱們嫂子家常年在娘家吃飯,後來最後還是沒買這台洗衣機,坐月子的時候,姐姐見媽累了,就買了一台。 >>>More

19個回答2024-05-02

如果你和公婆住在一起,你一定要小心穿什麼,即使你不在乎,對他們來說還是有感覺的,所以你應該很正常。

27個回答2024-05-02

事實上,你可以考慮同理心。 老人家,都喜歡熱鬧,父母不喜歡和孩子呆在一起,老人老了,就懂。 爸爸總是發聲,你可以帶上耳機什麼的,帶上其他親戚,你可以在公司裡多做一點,這不是兩全其美嗎? >>>More

8個回答2024-05-02

你和你老公還是有感情基礎的,也許因為一時的怒火就離婚了,把婚姻當成兒戲,想結婚就結婚,想走就走,這已經說明你們倆的想法還是很幼稚的,不負責任。 既然你們離婚了,那就不要在一起了,尤其是對於女人來說,如果在這個階段,他在外面有人,而你這個時候懷孕了,你該怎麼辦? 他不能生孩子,因為你們不再是夫妻,也不能控告他在外面有“情婦”。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