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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同意關閉工廠的,賠償金由簽訂勞動合同條款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雙方支付,每工作一年,按乙個月的工資補償。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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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員工同意老闆關門的補償是按照你在工廠工作的年份計算的,工作一年後乙個月,工作不到半年半個月,超過半年和不到一年也算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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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從法律程式的角度來看,老闆是否關閉工廠不需要員工的同意。 當工廠不能正常經營時,企業法人有權關閉和登出企業註冊。
企業倒閉後,應給予員工適量的補貼,一般按員工的工作時間計算,理論上每工作一年乙個月,以此類推,超過一年就是多少個月。 但是,這並不是絕對的,如果企業嚴重虧損,可能就不符合這個基本要求。 這通常是與員工談判的問題。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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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同意老闆觀察。 賠償金是如何計算的? 薪酬,您工作的年限。
一年內至少支付兩個半月。 還有上一年的年薪。 平均除以 12。
後來,全年。 拼音 12. 分為兩個。
兩個半月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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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同意,關閉堆場的補償可以按照相應的法律規定計算,或者公司與員工可以私下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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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員工同意老闆的官場,補償將如何計算? 如果員工同意老闆的官場,上級應該遵守預先商定的協議。 正常的關係應該是一種有序的補償。
當工廠關閉時,將不向員工支付任何補償。 為員工找乙份4000元的合同,給員工一定數額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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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同意老闆嚴格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關閉工廠,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因為員工既然體諒老闆,老闆也應該為員工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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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說到補償,應該是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應該是n+1,就是每年的平均工資乘以你工作的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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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同意老闆的意見,那麼薪酬問題還是老闆的決定,事實上,老闆決定是否關廠,員工只有建議權,沒有決定權。 這都是老闆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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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在停工前應給予員工適當的補償,並根據員工工作的時間長短,每年給予乙個月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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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的老闆關閉了工廠,那麼員工的賠償可以根據勞動法解決。 同時,也可以根據你在工廠的職位和貢獻,給予適當的額外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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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合同法,員工統一了停廠的補償金,一般是工作一年後乙個月,當然,如果你有錢,可以多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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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同意,老闆如何觀察薪酬? 賠償應從工作開始到違約金期結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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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月的工資將補償上一年的輪班。 這是勞動法的n+1補償。 如果您工作兩年,您將獲得兩個月工資的補償。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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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生意不好,生意倒閉了,也可以說是未經員工同意就倒閉了。 賠償取決於企業的經濟利益,如果虧損後只剩下欠款,則可能無法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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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同意老闆觀察員工的月經,老闆會根據你住院的年限補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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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為什麼希望你的員工同意? 是否應該關閉它應該由老闆決定。 如果實在無法經營,可以登出企業註冊,但根據合同法,應給予員工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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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薪酬方面,員工似乎將由年齡加上在工廠做這件事的員工之一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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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老師說得對! 這個問題好像是聰明的老闆想出來的吧?
準備好帶領員工“同意”您因自願支援而關閉並沒收遣散費了嗎?
是不是太天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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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騙你,你可以先自己諮詢和詢問。 我每個月處理不少於30個這樣的案件。
我得告老闆,是兒科,我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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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關閉的員工的補償金是按照勞動法規定的解雇計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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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廠無法運營,那麼就必須支付員工的工資和福利。 因此,賠償金額取決於您與工廠簽訂的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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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是基於規定的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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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和工廠的關閉具有相同的性質,應該由法院決定,而不是由員工和老闆決定,他們中的任何乙個都有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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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有足夠的權力,員工同意老闆關廠,誰想關廠,員工就同意關廠,邏輯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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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同意老闆關閉工廠,則必須向員工計算補償金,並且還將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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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闆生意不好,想倒閉,工傷賠償仍應優先,並應根據員工的工作時間給予適當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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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同意老闆觀察薪酬的計算,就需要與老闆協調溝通,以便更好地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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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同意老闆觀察賠償問題,則根據李楠勞動法計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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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銷售所得的錢應該交給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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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去勞動局要求賠償,否則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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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老闆因工廠出售而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通過合法裁員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支付經濟補償。 遣散:
它是根據工人在雇主工作年限計算的。 每整一年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應當支付乙個月; 不足六個月的,應當支付半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自受僱之日起算。 雇主應建立雇員名冊,以備日後參考。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需要勞動者知道的資訊; 用人單位有權知悉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勞動者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 用人單位招聘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也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關係成立,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受僱前訂立勞動合同的,自受僱之日起成立勞動關係。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在雇用勞動者的同時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應當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新入職職工的勞動報酬; 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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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關閉和解散不是為了補償員工,而是為了補償員工。 公司支付給員工的補償金,按照員工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員工。 期限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王法典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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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除依法繳納工資和保險外,還應當支付遣散費,遣散費按服務年限計算,工作滿一年按乙個月工資計算,半年以上一年不足一年,半年以下按半年工資計算, 計算標準為勞動合同終止前12個月員工的平均工資(含基本工資、獎金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正在接受法定整頓或者生產經營條件嚴重困難,確需裁員、裁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 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下崗。用人單位依照本條規定裁員,並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處理被裁撤的人員。
這絕對不一定,因為如果你在這種情況下有問題,那不是因為老闆,老闆也不會做,而且因為是根據你的經驗程度來判斷的,他們中的大多數人都不會坐牢,他們需要得到補償。
如果老闆變相解雇員工,他應該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注意: >>>More
作為管理者,首先要看自己的管理水平和自身素質 如果你有規章制度,你就會按照規章制度做事 平等對待每乙個人 首先,你要對自己嚴格要求 不要害怕得罪任何人 這樣企業才會發展 對每個人都有好處 如果談人情, 不如和他交朋友 談談你的心 了解他的想法 正確的藥 你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高 不要高調 在有同理心的時候 如果你是他,你會怎麼做 我個人認為,只要員工不要犯太多錯誤, 能夠完成工作還好,每個人的能力都不一樣,能用好人,把他放在哪裡發揮他的水平,就看你了,但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但你需要慢慢觀察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