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變相辭退,老闆主動辭退員工,怎麼處理?

發布 職場 2024-03-21
2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如果老闆變相解雇員工,他應該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 注意:

    第四十七條 按照勞動者在單位工作年限和滿一年乙個月的工資,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超過六個月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半個月的,給予勞動者半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中央直轄市或用人單位所在地市人民公布的上一年度勞動者平均勞動者月工資的三倍,則應按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遣散費標準, 遣散費的最長支付期限不得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者解除前12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2.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在職場上,我們經常會遇到一些領導想解雇員工,但又很難直接讓員工離職的情況。 所以我會想一些變相的招聘,迫使這個員工離開。 如果遇到以下三種情況,說明老闆想把員工逼走,聰明人趕緊辭職離開。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1、理性對待,理性奮鬥。

    在實際的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勞動者的表現來決定勞動者是留還是留,但這並不意味著用人單位可以隨意解雇勞動者。 用人單位無故解雇勞動者的,應當以理據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說明理由,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或者辦理其他手續。 因此,在爭議過程中要採取理性的態度。

    2.如果談判失敗,尋求司法幫助。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雇員無故解雇後,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

    但是,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拒絕讓勞動者繼續工作,不同意支付勞動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選擇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並申請勞動仲裁,以保障其權利。 如果用人單位認為你“不符合用工要求”、“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不具備工作資格”,用人單位必須提供證據證明這些事實。

    當然,特殊規定也應特殊對待。 如按小時計酬,同一用人單位員工平均每日工作時數一般不超過4小時,每週累計工作時數不超過24小時。 在這種僱傭模式下,用人單位可以在不違反法律的情況下隨時解雇員工,但勞動報酬必須足夠。

    實踐中,無論是私人業主還是企業,要解雇員工,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否則行為違法,則必須對員工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老闆無罪解雇並解雇了員工,員工可以要求經濟賠償,如果老闆無法通過談判解決問題,可以在**中收集其工作證據,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或直接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公司想解雇該員工。 如果員工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 然後可以根據規章制度解雇員工。 如果沒有違規行為。 所以。 如果公司根據勞動法對員工進行補償,員工也可以被解雇。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如果老闆主動解雇員工,員工應得到相應的補償。

    用人單位在本單位工作不滿一年,老闆主動辭退該員工的,應當給予乙個月工資補償。

    如果您工作超過一年,您將獲得每服務一年乙個月的工資補償。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如果老闆主動解雇員工,必須支付員工雙倍工資,而員工在加入公司前已經與老闆簽訂了合同協議,老闆主動解雇員工,屬於違約,必須支付員工雙倍的損失。

  8.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首先需要確定員工已經簽訂了相應的勞動合同,如果老闆在勞動合同期內解雇了員工,需要賠償相應金額的補償金,如果無故被解雇,可以去相關機構解決, 因為這種行為是不允許的。

  9.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首先,如果沒有做老闆的特殊原因,老闆不會主動解雇員工,主動解雇員工主要是因為員工的工作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或者工作不辛苦不認真,也可能是因為員工犯了一些原則, 導致老馬不得不解雇,所以你首先要考慮員工被解雇的原因,並有針對性地處理。如果是老闆的錯,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提起訴訟。

  10.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沒有員工過錯解雇員工是不合法的,您可以向他/她要求賠償,服務年限一般為 +1,如果您簽署的僱傭合同條款得到執行,您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1.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我認為,如果老闆主動解雇員工,他必須按照勞動法協議解除合同,同時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這取決於老闆是否按照勞動法規定的程式解雇員工,是否違法,不需要處理。 如果老闆確認因業務困難而要減少員工人數和提高效率,則不會對正常依法被解雇的員工進行處理。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老闆主動解雇員工,應根據勞動法協議終止合同,並按照員工在公司的服務年限給予補償。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主動解雇的員工可以按照勞動法申請補償,可以按乙個月一年的工資計算,讓老員工按年限得到很多。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公司主動解雇員工的,應當按照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遣散費。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老闆要解雇員工,當然有很多原因,如何處理,當然也要用情況來衡量,如果是員工自己違反公司規定,當然直接解雇是好的,但如果是公司的原因, 當然,它應該按照公司的合同來執行。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老闆主動解雇員工,同時給予結算公司一定數額的經濟補償。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企業無故解雇員工的,需要對員工進行賠償,並可以向勞動局申請強制執行。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答:根據勞動法的補償:一年乙個月的工資乘以實際服務年限。 (如有不明白,可致電**12333諮詢! )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如果有勞動合同,老闆在催促員工,應該有賠償。 如果不簽勞動合同,那就沒辦法了,吃醋了,就會吃醋,對吧?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要求 n 1 的賠償就足夠了。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讓我們談談它,看看是否有問題。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您好,我已經看到了您的問題,但是輸入和組織答案需要一些時間,請耐心等待幾分鐘。

    您好,您可以參考以下方式來保護您的權利。 1、員工無故被解雇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非法解雇補償金、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入職第二個月開始,最長11個月)、加班工資等; 勞動仲裁的訴訟時效為自勞動者辭職之日起一年。 2、勞動爭議中,關鍵是要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作證或工作證(最好加蓋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單、印有公司名稱的工具、當地稅務局印製蓋章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您辦理的臨時居留證, 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工單、同事證言(辭職和在職均可)、錄音錄影或其他有您姓名和公章或上司簽名的書面材料等;3、申請勞動仲裁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身份證影印件、相關證明、用人單位營業登記證或營業執照影印件(北京市不需要登記資訊)。

    立案後,**,再進行調解,調解失敗的由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

    問題。 如果可以作為證據,你不想刪除它,你可以做公證。

    我以前一直拿著薪水。

    問題。 還行。

    問題。 哦,我能彌補多久。

    如今,勞動法都是關於工人的,人力資源部的一位同事告訴我,99%的勞動仲裁都會判給員工勝訴。

    一般n 1 喔。

    問題。 n ten 1 這是什麼意思。

    n 是服務年限,如果是一年,n 是 1,如果是兩年,n 是 2 年,你可以得到 2 個月的補償工資。

    問題。 哦,這才四個月。

    那沒問題,至少1萬或2萬元。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解雇員工<>有上千個理由,你聽說過多少個絕妙的解雇理由?

    1.小王和老蓋坦吃了不小心把茶噴在了老闆身上,然後就被解雇了。

    2.有一次朋友去洗手間,去了20分鐘,領導正好急著小便,在門口等著,第二天就被解雇了。

    3.老闆一起玩了一場遊戲,但老闆輸了,第二天就把我開除了,說我整天都在玩遊戲,不專心工作。

    4.有個女生在服裝店打工,但沒過幾天就被解雇了,店長說她太胖了,影響了店家的形象。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的規定,股東變更不是解雇員工的法律理由,公司因股東變更而單方面解雇員工,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股東的變更只是公司組織形式的變更,其法人資格仍然存在。 公司股東變更並不自動導致無法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也不是公司單方面行使解除勞動合同權利的正當理由。

    2、當然不能排除股東變更會對公司的經營戰略產生一定影響,也會帶來公司布局、結構調整、崗位要求的變化,但在這方面,員工不負責任,所以公司首先考慮的是如何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 當勞動合同履行條件確實發生重大變化時,勞動者還應當從合理、善意的角度與勞動者協商勞動合同內容的變更。 只有在協商失敗的情況下,才能行使終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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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這三點,公司無緣無故地解雇你,讓你獲得雙倍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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