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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是的。 籃球規則規定,在進攻者投籃和跳躍之後,但在腳著地之前,防守者與他發生身體接觸並影響進攻。
但在比賽中,這個音階是由裁判控制的,有時候不明顯,不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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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這本身就是一種犯規,但平時打球的時候最好少數點,否則不會吝嗇,影響打籃球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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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碰到手指就犯規了,不要看籃球,去找裁判就行了。
大多數時候你不吹罰,在這種情況下,你投籃與否並不重要,籃球是建立在身體對抗的基礎上的,小的身體對抗可以忽略不計。
犯規與否,多以對對手的攻擊性程度、影響對方正常動作的程度、雙方的位置來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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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要對裁判犯規,但很難看到裁判有這麼小的身體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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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吧,如果是遊戲,就算了朋友之間這麼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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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可以這麼說,但實際情況要看裁判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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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情況而定,如果打架不嚴重,那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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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嚴重的暴徒算犯規,不小心碰到就不算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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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進攻犯規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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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種情況:當你跳躍時,如果對手把手舉得很直,沒有按壓,而你的手碰到他的手,就不算犯規!
2.第二種情況:當你跳躍時,如果他不動手或不直接舉起手,那就是犯規動作!
3.第三種情況:是犯規動作,如果你開槍,他打了你,那一定是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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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跳投是對手的手,那麼很明顯是對手造成了擊球手犯規。 不管球是被踢出下一步,還是你抱著球站在地上。
第二,如果對手只是把球射在手裡,也就是說,對方與球沒有任何身體接觸,而是隨著球一起摔倒,那麼球就是爭搶。
第三,如果對手在跳投時拍了拍手,而他手中的球剛剛被投出,那麼對方對擊球手造成犯規,球也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球已經射出,而對手後來擊中了球,那麼對手並沒有因此而對對手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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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籃的球員規定,不能侵犯以身體為圓柱體的空間,而不是說只要碰到球而不碰到手就不犯規。
在標準的投籃動作中,球在投籃時應該在這個圓柱體內,所以只要球輪知道沒有投籃,對手掩護你,對手肯定會犯規。 但如果動作不規則,你的投籃點超出了圓柱體,那麼如果別人覆蓋它,就不被認為是侵犯空間,只要不是擊球手,就不是犯規。
另外,在運球或三步上籃的過程中,球被移除,只要對手沒有擊球手,就不算犯規。
犯規規則。 犯規被定義為違反規則,包括與對方球員的非法身體接觸和/或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 規定一支球隊可以被判任何數量的犯規,無論處罰如何,違規者的每次犯規都應被登記,記錄在記錄表上並受到相應的處罰。
在籃球規則中,犯規是違反規則的行為,包括與對方球員的非法身體接觸和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
對犯規的處罰包括失去控球權、盲球處罰和解雇犯規球員。
投籃的力量是乙個自下而上的過程,首先,腰部的力量是不能松的,籃球的運動不旋轉,證明你是用手臂的力量把球扔出去的,說明你的力不協調。 做一些徒手練習,先加大弧度,然後慢慢瞄準籃筐。 瞄準籃筐時要小心選擇籃筐上的固定點或籃板,這將有助於提高你的移動投籃命中率。
因為你的拍攝方式不是最科學的。 有乙個標準的投籃動作,也就是說籃球技術的投籃基礎訓練有乙個標準的動作,基本如下:投籃側腳微前傾,弓蹲,投籃用的手是主要支撐,指根支撐球,不要用手掌, 另一方面協助支撐,增加穩定性;將球握得高於眼睛(即不要擋住視線),手臂一般略微向外張開,視個人習慣而定,以最適合自己的方式握住球; 投籃時,力是從下到上,腳趾用力,穿過臀部、腰部、背部、肩膀到上臂(記住是上臂,與前臂無關),一定要感覺到上臂有向上的力,然後通過前臂將球送出去, 整條胳膊舒(還有沒有完全伸展的神,馬里昂,也很準,而且投籃速度快,更舒,就像很多球星一樣,投籃後自信的姿勢,喬丹、科比等),最後是手指來控制球的速度和方向。 >>>More
這是乙個重心問題,如果你的右手是射手,你必須用右腳微向前站立,膝蓋微微彎曲,才能達到更好的重心(你要自己慢慢領悟,多練習),不要急於射擊,找到更好的姿勢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你可以先空手射門,經驗豐富,而且你要把球放在胸前,慢慢向上射門,你的腳不穩也可能是你的球從脖子上往上射門,所以避免姿勢是最重要的。我已經打了15年了,這是一點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