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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地說,所有被解雇、判刑或自願離職的人都將被視為清除了他們的服務年限。 不管你工作了多長時間,或者你換了多少工作。 只要視為相同的服務年限,它們都將失效。
回覆上乙個“”:
“視同服務年限”(視為服務年限)是指未繳納社會保險但被認為工作了相同服務年限的服務年數。 已經繳納社會保險的,算是“實際繳費期”。 實際付款期限將不予清償。 這兩者應該明確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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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90 是視同付款期。 直到92年,它需要償還。
此外。 78-90 在此期間,您參與工作應按照視同付款的規定進行確認。 例如,檔案中有招聘程式等。 將檔案提交社會保障局審核。 如果是臨時工,政策因地而異。 需要具體諮詢。
假設 78-90 是視定付款期,截至目前,您的總視定付款期為 13 + 15 = 28 年。 如果補上兩年,則總計為30年。
所以以後收到的時候,按照1年1元的規則,每個月多收30元。 建議你彌補一下。 兩年不算多。
然而,許多資本調整標準往往恰好是長達 30 年的視同繳款。 例如,如果您被視為已支付超過 30 年,如果您不增加超過 30 年,您將遭受損失。
希望我的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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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解雇不能視為繳費年數。 國有企業職工、集體企業職工被免職或自願辭職的,免職前和自願辭職的工齡可以算作連續工齡,但限於地方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之日,此前未繳納的服務年限不能計入繳費年限。
一般服務年限是指工人的全部或主要收入作為生活資料的工作時間。 在計算一般服務年限時,應包括企業的服務年限。
法律依據:按照《關於被除名員工退休手續等問題的批復》辦理退休手續,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
根據勞動部主辦的中國社保諮詢**,376號文和104號文對退市職工連續服務年限的計算方法相同; 過去的政策沒有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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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不計算在內。 因違反勞動紀律而被免職的職工,可以合併撤職前的連續服務年限和重新錄用後的工作時間,計算連續服務年限。
員工被解雇的,仍按現行規定辦理。 開除是單位對員工處以的最高行政處罰,如果員工涉嫌構成犯罪,司法部門也會給予刑事處罰。 根據規定,被開除或判刑的人的服務年限只能從他再次參加工作或出獄工作後重新計算,以前的服務年限,包括兵齡,將被取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三條 國有企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認定繳納期內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第一人承擔。 當基本養老保險不足時,給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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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從單位中移除被視為付款期。
不計算在內。 因違反勞動紀律被除名的職工,可以合併撤職前連續工作年數和重新錄用後的工作時間,計算連續服務年限。 員工被解雇的,仍按現行規定辦理。
開除是單位對員工的最高行政處分,如果其行為構成犯罪,司法部門也會給予刑事處罰。 根據規定,被開除、判刑的人,服務年限只能從他再次參加工作時或出獄參加工作後計算,包括兵齡在內的先前服務年限將被取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三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在認定繳納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第一人承擔。 當基本養老保險不足時,給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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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被依法免除社會保險費的公務員部分仍然有效,視為繳納期,但視為不繳納的部分將被扣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納15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納不足15年的個人,可繳納15年,按月領取基本尋金; 也可以轉入新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並按照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健全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貼、補貼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福利由基本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農村居民,按月領取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五條 受到除開除以外的處分的公務員在處分期間有悔改,沒有進一步違紀違法行為的,處分期滿後自動解除。 處分解除後,晉公升的薪資等級、職級、職銜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 但是,取消降級、撤職處分的,不應視為恢復原來的級別、職位或等級。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九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被開除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從本單位人事部門撤職,不再擔任公務員職務。 受到除開除以外的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處分期間有悔改、改過自新,沒有再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的,應當在處分期滿後解除處分。 處分解除後,晉公升的薪資等級、職等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
但是,在取消降職或撤職處分的情況下,不應視為恢復原來的等級或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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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親愛的! 很高興為您解答:
關於被解雇員工視同支付期限的新政策:被解雇的員工不能被視為支付期限。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職工被除名或自願離職的,被免職前和自願辭職的服務年限可計為連續服務年限,但力度限於地方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之日,前無償服務年限不能計入繳費年限。
服務年限是指以工資為生活資料的工人的工作時間。 在計算一般服務年限時,應包括企業的服務年限。
你好,親愛的! 我們很高興為您解答:除名員工被視為已支付年限的新政策:
被解雇者不能視為已繳納會費。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職工被除名或自願離職的,被免職前和自願辭職的服務年限可計為連續服務年限,但力度限於地方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個人繳費之日,前無償服務年限不能計入繳費年限。 服務年限是指以工資評估和遞延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工人和雇員的全部或主要工作的時間。
在計算一般服務年限時,應包括企業的服務年限。
對於因違反勞動紀律而被開除的雇員和自願離職的員工,服務年限的計算方法應相同,即在被開除前未被解雇的,可以合併返回晉公升和再錄用後的工作時間,計算連續服務年限(視為支付年數)。 如果他們在被雇主解雇之前被解雇,他們的連續服務(被視為供款年數)只能在他們被解雇或出獄後重新計算。
1.視同繳費期限的確定依據《原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老半發1997年第116號)。 >>>More
還行! 就在您以前的檔案丟失時。
參保前,被保險人在公共單位的服務年限,算作“繳納社會保險的年數”,是未來計算養老金數額的條件之一。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