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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還,其實就算是分手的時候送的,你又能怎麼辦,他當時給了你一些東西,只是為了表明他對你沒有死,送你一些東西來表達他對你的感情,因為他想表達對你的感情, 那跟你有什麼關係,頂多看他的態度,卻不認得他!就這樣! 那本筆記本只是他的態度之一,你接受的也是他的態度,至於你是否贊同他對你的感情,你是否願意和他在一起,都與他沒有直接關係!
就像我對你說“我喜歡你”,乙個筆記本和乙個“我喜歡你”! 沒什麼特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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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 吃別人軟軟的嘴巴,拉短別人的手,既然已經分手了,也不想和它有任何關係,當初收禮實在是錯。 現在別人八卦,他們不能抱怨。
壞了就壞了,我覺得電腦的事情還是算賬比較好。 如果你不想大驚小怪,不如找你現在的男朋友出面,把電腦的錢還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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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是太優柔寡斷了,其實如果他還糾纏著你朋友就把錢給就行了,電腦也沒必要還,畢竟不是你朋友讓他要的,而是他自己給的,我個人覺得男方的朋友有點麻煩,畢竟不關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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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就是斷絕一切,既然是別人給的,就只能還回來,下一段愛很快就會到來 祝福你 給電腦錢 你自己決定 最好連買乙個新的都不好意思 給錢還是你拖著別人給他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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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歸還,就說不需要了,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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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人錢,並明確表示砍刀後不會互相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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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不還,我就不還,如果是我,我會把它送給我的前任,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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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人們在談戀愛時,都逃不過“送禮”的事情,一般來說,男方給女方送的禮物比較多,但也有例外,那就是女方在招呼的時候給男方送的禮物多一些,這主要與女方的經濟條件比男方好得多有關。 有網友表示分手後,能把禮物拿回來嗎? 當然,你可以要求回去,只要你想要,對方肯定不會依賴它,畢竟很多人都不想因為這份禮物而和前任扯上關係。
讓我們好好看看這個問題,希望你能從中了解一些道理。
我認為,只要你能要求,分手後送出的禮物就可以退還。 既然可以提出退回你送的禮物,那絕對不是你說的分手,既然對方是主動分手的,那麼你要是想退禮物,她一定會馬上退回,畢竟她怕自己不退禮物,被你糾纏。
當然,如果對方堅持不退還你送的禮物,你可能也不想退還。 即使你上法庭,你也可能無法收回禮物。 因為法律規定,在戀愛期間送出的禮物,只要不是大奢侈品,一般都算是你送給女方的禮物。
其實大多數人即使分手也不會選擇退禮,畢竟兩個人談戀愛是緣分。 也有一些人,分手後會把前任送的禮物全部扔掉,或者在二手平台上出售。 所以如果你想要,對方一般都會還錢。
建議你早點要,她會賣的。 其實,有些人分手時會把禮物折成錢,退還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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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分手後,還是要把對方送給我的禮物退回來的,但是比如一些日常用品,什麼口紅之類的,我覺得沒有必要退貨,但是比如一些貴重的東西,但是你已經用過了等等,可以換成錢送給對方, 這樣就像你買了回來一樣,如果太貴了,比如首飾,最好還是退還給對方。
很多女生在戀愛中,總是習慣性地找男生要禮物,總覺得兩個人只是在戀愛,平時對方請對方吃個飯,或者節日期間的小禮物就已經很不錯了,你不該再想對方也應該把自己的奢侈品送給別人, 畢竟那些東西你讓對方送去,有一種想要的感覺,而且在戀愛中不應該在對方身上花太多的錢,想要的東西太貴重,看來愛情並不簡單。
當然,如果你想要的話,分手的時候,要麼把東西還給對方,要麼把錢給對方,否則我相信這些東西會陪著你,你也會覺得很尷尬,畢竟這是你前男友給的,每次用的時候, 你可能也會想起你的前任,下乙個男朋友看到你還在用前任送來的東西,可能也會不開心,所以要麼你買出去,就算是你自己買的,要麼你把這些東西還給對方,這樣你們就不欠對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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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只要不是太貴的禮物,送出去就已經是別人的了,分手後可以留著當紀念品,不需要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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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認為你需要它,因為對方給了你。 分手了就留著吧,可以當紀念品,不會讓對方太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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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必要,既然是當時心甘情願送來的,分手後自然也就沒有理由退了,如果實在不想看的話,可以問問對方的意見,如果他還想要就退,如果他不想要,我們直接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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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也沒必要,既然送了禮物,分手了又為什麼要回來,我好像很吝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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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就看你個人了,你要是想還,要是不想看就扔掉,其實沒什麼,我之前就把它扔掉,看不見就乾淨了,現在我覺得留下來就好了,你可以記錄下你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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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送的、用頭髮編成辮子的手鐲,分手後自然是退還給了對方。
如何應對分手和分手的粗暴禮物?
1. 保留它作為紀念或教訓。
有些人會選擇珍藏前任送來的一兩件物品來證明自己愛過,畢竟每個人的相遇都是來之不易的,既然彼此相愛,就意味著兩個人命中註定,留下一兩件禮物來回憶珍藏在心中的美好回憶。
2.扔掉或賣掉它,看不見,也想不到。
大多數人一般不會選擇保留它,要麼扔掉它,要麼在二手平台上出售它。 我不想保留它,因為我或多或少有胡傑戀物癖的情感來源,也是為了避免遇到下乙個時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和誤會。 但更多時候,需要一種儀式感來揮手告別過去。
扔掉他們所有的東西,忘記他們,忘記這段記憶,徹底告別這個小鎮。
3. 將其傳送給您的前任並與他一起處理。
分手後,我會把前任送給我的禮物打包好,送給他,他隨心所欲,不關他的事,這樣我們就不欠對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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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它有價值,那麼就有必要將其歸還給對方,如果它不值錢,那麼就沒有必要更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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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是贈與關係。
1)無法退貨:一些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一般被認為是表達友情的無條件禮物,如“520”、“1314”等轉賬行為。
(二)如果確定該贈與是以同居或締結婚姻關係為目的的解除條件的贈與,則因贈與而獲得的財產應在雙方分手後歸還。
2、戀愛過程中,男女雙方都互相付錢是很常見的,以顯示自己對愛情堅定不移的承諾,當一方遇到困難時,有的直接付錢,有的付錢財物。 這種付款通常有兩種型別,一種是禮物,另一種是貸款。
從法律上講,在戀愛期間借錢在法律上形成了男女之間的債權關係,因此在戀愛期間,即使在戀愛期間貸款結婚後,也應該在戀愛期間歸還貸款。 除非婚前債務用於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婚姻財產或用於婚後事務,否則存在婚後抵銷或部分抵銷債務。 男女在婚後仍然是獨立的個體,這也排除了混淆債權和債務的可能性。
3、是否屬於夫妻財產關係。
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支付的,如果能舉證證明轉讓確實是彩禮,法院在以下三種情形中明確支援返還彩禮。
當事人要求退還按照習俗支付的彩禮的情形: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宴席的;
3)婚前支付給付款人帶來困難的付款。
首先,在戀愛期間,合夥買房要慎重,簽訂出資協議,並保留出資證明。
二、關於股份的書面協議、購買目的、是否為婚姻條件下的贈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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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一般沒有必要退禮,禮物是在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送給他們的。
只要兩人關係好,他們就能接受,愛情不分年齡,或已婚男人,或未婚男人,只要戀愛,他就會拼命去愛,只要這個男人對她好,關心她,照顧她, 照顧她,她可以娶她,相愛,偃老。
愛是給予而不是索取,可以看出他是在要求你,從而得出結論,他根本不愛你。 那我想問; 乙個根本不愛你的人,能把你撕裂,變老嗎? 你必須記住; 一段幸福的關係是屬於你們兩個人的,與其他人無關,包括你的家人。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