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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是一回事,結婚又是另一回事,兩個人喜歡,都是建立在不被這個社會打擾的基礎上的。 如果考慮到實際原因,例如擁有房屋和汽車? 當你考慮到這些問題時,它不適合婚姻。
這就是為什麼兩個人互相喜歡卻不能結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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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婚姻中要考慮的事情太多了,婚姻也要聽從父母雙方的建議,如果他們不同意,不管你們多麼喜歡對方。
沒有父母祝福的愛情是看不到未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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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婚姻,絕不是過去牽手一輩子的時候,要考慮的因素太多了!
雖然婚姻是兩個人的事,但是還是有很多問題要考慮的,對方的工作,家庭的經濟狀況,這些都是結婚時要考慮的事情,就算兩個人相愛,也有很多人因為條件不符合對方的標準而不能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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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時候要考慮的因素太多了,不光是喜歡對方就能永遠在一起,你們的性格能不能相處也是乙個很大的因素,除了兩個家庭,畢竟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這些條件都要考慮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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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彼此喜歡卻不能結婚,一定有一些無法改變的事實,比如家庭的恩怨,或者雙方的家人不贊成,他們不得不因為各種原因分道揚鑣,或者其他一些無法改變的實際問題,這種情況會導致兩個彼此喜歡的人無法結婚, 雖然很可惜,但是沒有緣分,也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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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個原因,一是你們都不是單身; 二是一方已婚、訂婚或由家庭成員介紹,不能退回; 第三,雙方的父母不同意和對方在一起; 現在談戀愛已經不是兩個人的事情了,家人不喜歡意見不合,喜歡對方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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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互相喜歡,但這段關係不被別人接受,或者親戚不支援。 障礙比較大,有時候我們不能在一起。 一方有家,為了對方更好的生活,不想打擾對方的生活,只能默默在心裡祝福。
第三,他們彼此喜歡但分開並非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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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很多時候要考慮家庭的感受和意見,這就是所謂的家庭匹配。
如果兩個人勉強在一起,他們可能不會幸福,你要面對他的家人,他也要面對你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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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兩個人喜歡對方,應該是一對很合適的夫妻,他們應該結婚。 畢竟,婚姻是你們兩個人未來一起生活。 不過,有些家事婚姻並不是簡單的兩個人的事,比如要注意對家庭,有些年輕人會聽從父母的建議,兩個人未必能進得婚姻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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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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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愛的人也可以結婚,因為我的民法並不禁止“不相愛的人”結婚,只要你想結婚,因為愛與不愛沒有法律意義。 兩個不相愛的人在一起很久了,可能會慢慢相愛一輩子,而相愛的兩個人可能會落得不幸福,希望大家都能嫁到愛情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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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可以的,但兩個不相愛的人在一起生活是不會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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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兩個不相愛的人可以結婚。 一般來說,有很多好處。
你可以先結婚,然後再談戀愛。 久而久之,他們將成為一對恩愛的夫妻。
過日子總比單身好。 除非這三種觀點特別不一致,否則總會有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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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戀愛的例子也有,但不多,沒有感情,不愛對方或者不勉強結婚,維持一段沒有情感基礎的婚姻會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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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慢慢培養感情,但還是要看兩個人的心情,當然表達愛意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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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你決定和另乙個人結婚,就意味著你們要和對方一起生活一輩子,兩個人在一起這麼久,為什麼不選擇乙個讓你滿意的呢? 所以我們要避免和不喜歡的人在一起,也要避免和不喜歡我們的人在一起。
愛情是婚姻的基礎,試著嫁給乙個相愛的人。 雖然我們沒有辦法保證,在以後的生活中,這段感情不會變成,能夠經得起時間的磨礪,但是如果我們彼此之間有良好的情感基礎,會讓我們在婚後面對複雜的瑣事時,更加包容對方, 而我們會覺得,和對方在一起,即使生活不容易,也不會那麼艱難,讓彼此在一起走得更久。
不要和乙個還沒有從上一段感情中走出來的人在一起,這對他們倆都是不負責任的。 也許對方只是對你心存感激和感激,但這種感覺不是愛,不要讓這種感覺被誤認為是愛。 畢竟救命稻草只有在需要的時候才有用,被救出來後就不需要了。
感動只是暫時的,感情是終生的。 沒有情感基礎的觸控不是愛。
愛情也是不公平的,不要以為你足夠好,你個人也足夠好,所以你一定會贏得對方的心。 愛是相互吸引的,不會因為你對對方好,就讓對方對你有吸引力,如果你不愛,你就不愛,在不愛你的人面前,你再好,對他來說也沒有任何意義。
婚姻是嚴肅的,一定要經過深思熟慮,不要讓自己因為一時衝動而後悔。 乙個人的人生本身就是一種艱難的修行,感情不是必需品,我們必須得有失,畢竟我們永遠不可能兩者兼而有之。 所以做你自己,不要迷失自己,不要降低自我標準,先愛自己,然後才會有人愛我們。
也希望相愛的人,最終能在一起,有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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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愛的人是不能結婚的,因為你們兩個人可能並沒有真正想過對方,結婚與否其實是你們兩個人來做決定的,肯定是有一些原因的,你要分析一下,兩個人要帶著這種信念繼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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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兩個人的幸福,是兩個人互相吸引,互相喜歡,互相關心,而不是單方面的喜歡,需要兩個人互相喜歡才能組成家庭,如果兩個人不喜歡對方,就沒有必要結合,那將是無盡的痛苦。
為什麼不喜歡的人不能結婚?
嫁給乙個自己不喜歡的人,並不是每個人都能真正願意,在未來過上好日子。
即使有些人一開始有這樣的想法,後來發現對方不是很好,相處很累,他們還是會放棄這樣的想法,不願意遷就自己,用各種方式迎合對方,讓自己受委屈。
當兩個人的性格不太合適的時候,他們比較強勢,不知道怎麼好相處,他們住在同乙個屋簷下,誰做飯,誰假裝洗碗,誰拖地,諸如此類的瑣碎事情也會讓對方吵架。
會覺得自己為什麼要放過對方,會覺得對方應該先對自己好一點。
然後沒有人說服任何人,覺得和對方在一起只是乙個錯誤,他不應該這樣。
出於這種缺乏理智,相處起來也只是很不和,如果對方意見不合,就會想離婚,你覺得還是離開對方,乙個人生活,再找個新的會好,也不需要一直勉強。
於是,結婚後不久,很多人往往選擇離婚,覺得自己無論如何都完成了結婚的任務,反正嘗試過婚姻也不好,所以真的沒有必要一直把自己困在裡面。
反正就算離開,也能養活自己,過上體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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