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的農田上建造農場並不違法

發布 三農 2024-06-26
6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在耕地上建農場是違法的,對農村土地所有權和宅基地所有權有嚴格的要求。 例如,如果農村宅基地超過規定的要求,那麼超過規定面積的建築物必須拆除。 此外,農村土地所有制政策還要求,農村基本農田上不允許建造房屋或其他建築物。

    因此,不允許在耕地上建造農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擅自占用耕地建窯、建房、挖沙、採石、開採、徵地、徵地、採土、破壞種植條件,或者因土地開發造成土地荒漠化、鹽鹼化, 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限期或者依職責處理,可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在自己的農田上建農場是違法的,農村地區對土地權利和宅基地權利的確認有嚴格的要求,例如,如果農村宅基地超過規定要求,那麼超過規定面積的建築物必須拆除。 此外,農村土地權確權政策還要求,在農村地區,不允許在基本農田上建造房屋或其他建築物。 因此,不允許在耕地上建造農場,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占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挖沙、採石、採礦、擅自在耕地上取土、破壞種植條件,或者因土地開發造成土地荒漠化、鹽鹼化,人民政府自然資源、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者縣級以上應當依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整改,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法律分析:在農村耕地上建設農場屬於違法建築,違法建築是指未經主管部門許可開工建設、擅自變更建設專案規劃許可、擅自改變用途性質、臨時施工後未拆除的建築物; 偽造相關材料取得許可的建築物。違法建築具有侵占安全通道、非法占用耕地、影響城市公共空間、破壞生態環境等特點,許多違法建築仍隱藏在合法建築中。

    違章建築損害了城市的信譽,破壞了城市景觀,制約了城市的健康發展和城鄉規劃的實施,也影響了城市的未來發展。

    法律依據:《畜禽大規模養殖汙染防治條例》第十一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區域建設畜禽養殖場和養殖社群:(一)飲用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 (二)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 (三)城市居民居住區、文化教育、科研區等人口集中區;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養殖區域。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如果農村地區農田建設農場的程式齊全,則不被視為非法。

    現在農村農場需要辦理養殖手續,以前沒有處理的養殖場現在可以重做,但是對於禁區和禁區的養殖場必須拆除或關閉,對於養殖區,必須看到有汙染源的處理設施,否則也會被關閉。 如果汙染不是特別嚴重,就不會被打擾。 頂多是環保部門或者**部門的人提醒。

    在農村土地上經營農場的具體程式如下:

    1、土地使用申請;

    2、制定施工計畫;

    3、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平面圖;

    5、申請審批表;

    6.鄉(鎮)**審查,是否符合農村建設總體規劃,統一審查圖紙、設計、布局;

    3.縣**批准;

    7、農業部門應當審查其設施建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調整承包土地用途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使用者的經營能力;

    8、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審查是否符合城鄉建設規劃;

    9、國土部門對其合理性、合規性進行審查。

    農民在農田上建場從事養殖的行為,是農業部、國土資源部鼓勵農業發展的一項福利或政策措施。 這是為了鼓勵村民在農業的前提下發展經濟產業,因此規劃建設部門不宜將農場視為違章建設和拆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條 國家實行土地使用管制制度。

    國家制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劃分為農業用地、建設用地和閒置用地。 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專項保護。

    前款所稱農業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用水地、水產養殖水面等; 建設用地是指用於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居民住宅和公共設施、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等; 閒置用地是指農業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使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1、飲用水源地保護區、景區;

    2、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

    3、城市居民居住區、文教科研區等人口集中區;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養殖區域。

    耕地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資源和條件。 進入21世紀,人口不斷增加,耕地面積逐漸減少,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 普通耕地是指專門種植農作物,經常耕種,可以正常收穫的土地。

    它包括土地條件良好的基本農田和在土地條件惡劣的情況下可以正常收穫而不破壞生態環境的可用耕地。 常用耕地作為我國的基礎和寶貴的土地資源,受到我國法律的嚴格保護,未經批准,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占用。

    非農業建設要節約用地,能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能利用劣質土地的不得占用良地。 禁止擅自占用耕地建窯、建墳,禁止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採石、採礦、取土,禁止占用永久性基礎農田發展林業和果樹產業,挖池塘養魚。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條 國家保護耕地,嚴格控制耕地轉為非耕地。

    國家實行耕地占用補償制度。 經批准占用非農建設的耕地,占用耕地單位應當按照“占用多少、開墾多少”的原則,負責開墾與所占用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等的耕地; 沒有開墾條件或者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專項資金用於新開墾。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應當制定耕地復墾規劃,督促占用耕地的單位按照規劃開墾耕地或者按照計畫組織開墾耕地,並進行驗收驗收。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只要農場主在國土部門登記並辦理了相關證明,合法開辦的農場就不屬於違章建築。

    只要建設農場的行為人擁有承包經營土地的合法權利,那麼就是合法經營,除了建設農場外,其他與農業有關的設施建設也是合法的,但對於國有土地,需要向當地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如果使用村里的集體土地,則無需申請。

    根據《土地利用狀況分類》,可用於設施的農業用地是指:直接用於商業養殖的畜禽舍用地,工廠化作物種植或水產養殖生產設施及其相應配套設施用地,農村宅基地以外的晾田等農業設施用地。

    根據《民法典》第331條(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承包經營土地權利人依法享有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的占有、使用權和收益權,並有權從事種植等農業生產, 林業和畜牧業。

    根據《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於完善設施用地管理的通知》,農業設施建設占用農用地的,無需辦理農用地轉換審批手續,建設用地也無需辦理審批手續。 農民在承包土地上建立臨時養殖設施的行為,屬於畜禽舍直接使用的農業設施,無需依法取得建設專案規劃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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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匯農牧事業部是雙匯發展六大事業部之一,主要負責養豬、飼料及配套產業的生產經營管理。 雙匯擁有3個種豬場和4個商品豬場,年產種豬及商品豬33萬頭,總投資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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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當然要有一套完整的汙水排放、去汙和消毒系統。 飲用水源也應淨化。 廠區保持清潔衛生,減少齧齒動物和蒼蠅的侵擾。 對於動物屍體的處理,還應有預防病動物的專門操作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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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農村建乙個小農場要花多少錢? 農業的經濟效益是什麼? 現在在農村經營乙個小養牛場是很困難的,因為環保不允許它過去,如果你只是在家裡養幾個頭,也沒關係,沒有人關心它,但是一旦有了一點規模,比如二三十個頭,就會有人來找你。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