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派出所公民資訊是虛假的,你應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發布 社會 2024-06-18
9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派出所出示虛假公民資訊是常見的,當事人(公民)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資訊公開條例》(2019年4月3日修訂版)網頁鏈結。

    第四十一條規定,資訊寫錯的,應當向有關派出所提交《申請表》進行更正; 如果有關派出所三個月內未糾正虛假資訊,甚至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資訊公開條例》的規定予以答覆,當事人(公民)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資訊公開條例》第五十一條的規定,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資訊公開主管部門投訴或舉報, 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訊公開條例》第四十一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行政機關提供的與其有關的資訊記錄不準確的,可以要求行政機關更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訊披露條例》第41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訊公開條例》第五十一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資訊公開工作中侵犯了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或者資訊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 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訊披露條例》第51條。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派出所公民虛假資訊”可以向派出所領導或者派出所上級公安機關舉報。

    但一般情況下,如果發現“派出所公民資訊虛假”,可以攜帶真實公民(當事人)相關資訊的依據或證明材料,要求派出所更正虛假資訊,更有利於解決問題。 派出所仍未按照當事人的合理要求及時改正的,將向上述公安機關報告情況。

    希望我的能幫到你。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向派出所上級主管部門,如地區級公安局報告。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舉報派出所警察處理不公的,可以向公安局紀委或者派出所主管公安派出所的公安督察投訴。 他們可以收集證據並向所屬公安機關投訴。

    根據我國《人民警察法》的規定,人民警察在辦案時,應當一視同仁,不得偏袒一方,人民警察必須公正執法,公正辦事。

    人民警察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舉報,也可以向檢察院舉報、舉報。

    派出所的警察對**投訴的案件處理不公平。

    也可以自派出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一般為派出所所在地公安局下一級公安機關)或者當地**提出行政復議,也可以自收到行政處罰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決定,如果您是受害方,您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條的規定,人民警察必須公正執法,公正處理。

    在派出所找哪個部門處理不公平的事情。

    在處理不公平事項時,派出所應根據具體問題逐案分析。 對治安案件作出處罰,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公安機關應當事人請求調解民事糾紛,當事人不滿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行政復議法》第十二條規定:申請人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可以選擇向本部門同級人民**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如果派出所的結果不公平,可能會採取行政復議或提起訴訟,以證明源政府倒閉

    1.向派出所所屬縣以下局上一級公安機關(市局)提出行政復議。

    2.向縣以下局所在區縣人民申請復議。

    3、直接向縣以下局所在地區或縣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或者組織有權舉報、控告人民警察機關、人民檢察院、行政監察機關違反人民警察違法違紀行為。 受理舉報、控告機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並將調查結果告知舉報人、控告人。

    對依法舉報、控告的公民、組織,任何人不得打壓、報復。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有不作為、辦案不務實、舞弊、玩忽職守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承辦人可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投訴、控告。 行政案件,當事人認為派出所處理不公的,可以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也可以在三個月內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認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一方當事人人數較大或者雙方當事人均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當事人申請再審的,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當地派出所,我不知道我存在,就定了死亡證明,原來是誰打算的,你有什麼概念,核實什麼想法。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派出所公安局派出代理機構。

    公安局投訴。

    檢察院投訴。

    檢察院的法定監督機關。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律師分析:戶籍簿上的學歷與現有學歷不一致,可以申請變更; 需攜帶現有學歷證書、戶口簿原件、身份證原件、變更申請書到戶籍所在派出所辦理變更手續; 一般情況下,戶籍簿上的學歷不變,學歷資訊的核查不會以戶口簿上的記錄為標準,通常通過登入學歷資訊網核查學籍資訊的真實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七條 戶籍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戶主或者本人應當向戶籍機關報告; 戶籍機關應當在查實事實後進行變更或者更正。 戶籍機關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變更、更正證明。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如果警察局不採取任何措施,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投訴:

    1. 撥打 110 投訴。

    2. 市場局的投訴。

    3.打市長**投訴。

    4.打擊國家公安投訴**。

    5、給省廳、地方**、公安局、信訪辦等寫匿名信的方式有很多種,以下例子可供參考:

    (一)向檢察院反腐敗局提供調查證據和材料;

    2)向紀委、**監察局報告;

    (三)向上級公安部門投訴;

    4)提供新聞線索,對新聞**進行**。

    1. 我在哪裡可以投訴警察局耽誤辦案?

    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投訴:

    1. 撥打 110 投訴。

    2、市場局投訴。

    3.打市長**投訴。

    4.打擊國家公安投訴**。

    5、寫匿名信給省廳、地方**、公安局、信訪辦等。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二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按照管轄範圍及時對舉報、控告、舉報、自首等材料進行審查,發現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重點擾亂案件;

    發現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並告知控告人不立案的理由。 原告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

    第一百一十三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沒有立案調查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沒有立案偵查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報送人民檢察院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立案。 這就是給你的,你明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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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個回答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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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貫徹戶籍管理政策法規,依法開展戶籍、居民身份證和人口資料管理; >>>More

13個回答2024-06-18

不,不涉及治安管理處罰法,不構成犯罪,不記案。

11個回答2024-06-18

我們的法律沒有義務公民作證,但作證是公民的義務,只有偽證才會涉及問責。 劣勢只應該出現在你和當事人、你的單位之間(因為是工資糾紛),反正你也不會被判刑...... 至於這件事誰對誰錯,就看你有多少功德,看你伸張正義的決心......

6個回答2024-06-18

這樣不行,你放心,你還是第一次犯這種事,大部分警察都是勸說和教育的,你還是要考慮你的未來和未來。 而且你有更好的承認錯誤的態度,他們的目的是讓你從中吸取教訓。 只要你能明白什麼是錯的,並改正它,你就能變得聰明,你朋友的人生也會在不斷的教訓和教訓中逐漸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