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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問什麼? 男人不說女人的名字,但女人買了一輛車結婚。 如果這個人全額買了房子。
它是男方的婚前財產,女方離婚時不能分割。 如果是全額購買的,那麼女方可以分攤房屋還款的部分。 而女方嫁妝的車子,也可以作為自己的個人財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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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男生在找女朋友的時候,首先要知道這個女生是否“值得追”? 看到美少女,不要盲目追逐她們,我們還是要腳踏實地。
“挨家挨戶”一直適用於這個社會。
在古代,兩個人要想在一起,就要講究“門到門”,雖然時代已經高度發達,但還是要講究“門到門”。
倒不是人的思想還是很迂腐的,而是當兩個“地位不同”的人在一起,眼光不同,看待事物的角度不同,容易產生矛盾。 當乙個女人愛你時,她會告訴你她想說的一切,她想說的一切。 她每天都會和你聊天嘮叨,即使你不想聽她嘮叨,她也會忍不住嘮叨你。
因為她把你看作最親近的人,如果她有話要對你說,該對誰說。
但當乙個女人改變對你的看法,不再愛你時,她就不再願意和你交流了,即使她心裡有話,她也寧願對別人說,甚至對陌生人說,也不再對你說。 和你零交流,原來你下班後,她願意坐在你旁邊和你聊天,但現在,她把你當成空氣,一句話也不說。
就算你想對她說什麼,她也會不理你,她根本不會理你,她對你想說的話不感興趣。 女人的狠心就是關上心門,無論你怎麼想敲開,她都不會再為你開啟。 當乙個女人愛你的時候,她的心裡充滿了你,她的心思都在你身邊,她會細心照顧你的生活。
每當你下班回家,她都會給你端來熱騰騰的飯菜,邊吃飯邊和你聊天,氣氛溫馨開心。 她會一直關心生活的細節,你需要什麼,她會提前為你做好準備,她會時刻關注你的一舉一動,關心所有關心你的女人。 她知道你愛她,也知道你放不下她,但她不僅不回應你的愛,反而肆無忌憚地愛著別人,根本不在乎你的感受。
她不在乎你是否傷心、傷心欲絕,或者它如何傷害你。 即使你懇求她改變主意,她也不會把你放在眼裡,明確表示她是全心全意愛別人的,不能再愛上你了。 戀愛時,如果乙個女人不愛,改變主意,她可能會轉身離開,結束這樣一段無愛的關係。
但如果兩個人已經拿到了成為夫妻的證書,女方可能會考慮很多因素,比如家庭,比如孩子,比如名聲等等,而女方可能不會選擇離婚,即使她沒有戀愛,她也會願意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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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如果房子安頓下來的時候不加女方的名字,最好是男方和女方一家好好商量一下,如果女方表現出足夠的誠意,那麼男方可以考慮加一下,或者如果男方對自己買的房子負責, 那麼這個女人的名字就不能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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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這種問題,心裡就隱隱有種痛苦的感覺,現在社會在算**,我都沒算過愛情值多少錢,那麼多年輕男女不敢結婚,也不敢結婚,但這是現在的社會沒有辦法, 你還有車要嫁妝,就看各自的經濟條件了,只要能用點錢就行了,畢竟是要一起走的,所有的錢都是為了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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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買不了車,直接拿錢買車,付了一小筆首付,然後去公證處公證,如果女方發生意外,財產的受益人是女方的父母,男方一毛錢都拿不到。
要算,什麼都能算清楚,不能說男人能算出他想要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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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加女方名,女方購車是自願的,是正常的,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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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不要結婚了,這是你想要的建議嗎,結婚前考慮離婚,那為什麼要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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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種經濟問題,婚前就應該處理清楚,否則結婚就是隱患。
就算房子不加女人,只要是婚後財產,沒有婚前財產公正,結婚時也會給兩個人。
汽車也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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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兩個人真的相愛,他們不在乎自己的名字是否在房子裡加上,也不在乎他們是否結婚。 兩個人一起工作,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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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真愛是沒有物質基礎來衡量的,只要你們真誠地尊重、理解、包容對方,關心和支援,體諒對方的愛,根本不在乎房子和車子,只要你們兩個人同心同德,黃土就能變成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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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女人買車結婚時,她當然會寫下女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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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不能買車。 我買了一輛車,自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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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男人太精明了,女人應該買房子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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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不加女名,女方買車結婚
這種情況是可以協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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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你好,親愛的。 嫁妝車是女方名下的,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都屬於女方,女方購買車輛有幾種情況; 1、如果女方婚前購買的車輛是以對方的名義寫的,將來會被視為男方的婚前財產,除非做公證證明該車是女方購買的,在這種情況下,最好直接寫在女方的名下; 2、女方婚後購買的車輛,無論是否作為嫁妝使用,都是婚姻的財產,寫哪一方的名字並不重要; <>
你好,親愛的。 嫁妝車是以女方名義下葬的,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都屬於女方,女方購買車有幾種情況; 1、如果女方婚前購買的車輛是以對方的名義書寫的,將來會被視為男方的婚前財產,除非做公證證明該車是女方的同伴購買的,在這種情況下,最好直接寫在女方的名下; 2、女方婚後購車,是指無論是否作為嫁妝使用,都是婚後財產,寫哪一方的名字並不重要; <>
3、如果老人介意是否在女方家購買的車輛上寫上孩子的名字銀七山字,他還是盡量聽取老人的意見; 第四,女方支付婚前購買的車輛,並嘗試寫下自己的名字; 現在新婚法規定,當事人婚前的存款、房屋、汽車等,除另有規定外,均為婚前財產; 如果這些是在婚禮出售後購買的,那麼他們名下的人並不重要,它們都算作婚姻財產。 <>
嫁妝的定義:是女方父母送給女方的禮物,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 嫁妝也可能成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新婚夫婦先登記,然後擺好宴會,然後女方父母拿出嫁妝,推定是送給雙方的禮物,不再屬於女方婚前的個人財產。 女方的家人遵循習俗,在婚宴上將嫁妝交給女方。 此時,男女雙方在法律上已經是夫妻,嫁妝將被視為對夫妻雙方的共同禮物。
例如,如果父母一方在結婚後為一男一女買了一輛車,則認為該車是夫妻雙方的共同禮物。 解決方法:先舉行結婚儀式,再拿到證書,這樣即使女方父母在婚禮上把嫁妝送給夫妻,也不會被視為<>給夫妻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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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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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您的問題,請進行以下<>
嫁妝車女的名是氏族; 誰買它,誰就以誰的名義。
法律分析:確定嫁妝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如果嫁妝在雙方結婚登記之前產生,則確認為其個人財產。
嫁妝在雙方結婚登記後產生的,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除非另有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第一百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僅舉一例)工資, 勞務獎金和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婚前財產; (二)一方當事人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單方專用日用品; (五)屬於一方當事人的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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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不加房子的名字也沒關係,全額付了就不把他的名字加到車上,感覺拿一部分錢來當婚禮費用是不對的,不用要彩禮,可以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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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顯然是顛倒過來的,對你很不公平。 最好現在不要結婚,因為這對你來說犧牲太多了。 拒絕不公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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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這是我要你顛倒過來貼的,你要是不想花一分錢,就娶個兒媳婦回家,怎麼會有這麼便宜的東西,婚姻應該是相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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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必要,這樣的家庭是吝嗇的,以後住在一起會引起很多矛盾,所以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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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和嫁妝必須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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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前買房,不管要不要加對方的名字,有兩種情況:1如果以後還打算買房,不建議加。 2.如果你以後不打算買房,你可以新增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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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付出了那麼多,男方的家人連彩禮都不願意交,這說明他們對這樁婚事不是很看好。 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男方就不會對女人感到飢渴,所以在選擇婚姻的時候,他回來的時候一定要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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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說明你婆婆的家人對你不是很重視,覺得你不值得他們家的貢獻,所以不要盡快去這樣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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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既然女人付出了這麼多,作為婆婆,她應該知足了,也需要給一些支援,別裝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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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人臉皮也很厚,想不費吹灰之力就娶個老婆,餡餅不會從天上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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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顯然是想清空白狼的手套,不付出任何代價,隋元武就想娶個猜子或者娶個老婆,而且他也有車有房,簡直就是白日夢,想著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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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像是要保護自己權益的時候,他們這樣做特別過分,他們想做一點功夫,想娶媳婦,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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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該給的還是給一點點比較好,畢竟對雙方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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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男人不是很愛你,如果他愛你,他會為你付出很多,永遠不會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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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男朋友的家情大概不是很好,所以我沒有給彩禮,我覺得你應該多體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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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應該考慮一下這樁婚事要不要綁起來,如果他真的愛你,他會在你準備這些東西之前給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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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男友家裡很窮,經濟上遇到了很大的困難,從後悔的狀態中拿到彩禮錢並不容易,然後他就不出手了。 耐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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