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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問題是處分不動產的權利問題。
我是這麼想的——
1、從法律關係的角度來看,同居不是受法律保護的關係,也就是說,就法律關係而言,同居不是一種法律身份關係。
2、法律不保護的只是同居的身份關係,但涉及同居期間的財產關係和與同居狀態無關的財產關係,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保護或不予保護,不能完全否定!
3、男女雙方在同居期間購買的房屋登記在女方名下,現在男方正在服刑,那麼女方是否有權處置該房屋? 我認為應該這樣看待這個問題
1)如果房屋完全由女方購買,與男方沒有關係,則女方有權在任何時候完全自主地處置房屋,而無需同居伴侶的同意;
2)如果房屋是同居雙方或男方共同購買的,但登記在女方名下,那麼,從法律關係的角度來看,該房屋是雙方協商共同購買的房產,所有權應屬於共同所有制,因此女方未經男方書面同意不得處分。
(三)同居期間以合同關係取得的財產,共有人的財產仍受法律法規保護。
以上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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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賣掉,因為你們是同居的,而且是以房子的名義買房的,所以不受法律限制。 因為你們不是夫妻,房子是屬於你們的,你們有權擁有它,所以你有權出售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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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房子是賣不出去的,因為是你們同居時買的房子,雖然說男方在監獄裡,但女方在處理房子時必須徵得男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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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不受法律保護,所以誰擁有房子就可以賣掉,只要地契上是你的名字,那麼你就有權賣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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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同居,沒有結婚證,那麼誰寫房子的名字就是誰是誰,如果有經濟糾紛,可以單獨起訴,如果房子是男方出錢的,只寫女方的名字,有證據的房子也可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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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你們沒有結婚證,你們不是合法夫妻,在這種關係下,單從房證來看,房子是你個人的,你有權處置你的財產,如果男方投資,你可以協商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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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們沒有結婚證同居,就不是合法的夫妻,房子只是以女方的名義,可以正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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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買的房子,女方的名字,如果地契上寫著你的名字,你就可以賣掉。 賣房的時候,別人只看房產證是誰的名字,就可以轉讓所有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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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證誰擁有,誰就有權處分,與同居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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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們住在一起,買了房子,看看房產證上寫著誰的名字,如果是男人的名字,你就沒有權利了。 如果是寫在兩個人的名下,必須得到男人的同意,如果男人不同意,那麼他必須通過法律,因為你是合夥購買的。 如果你的名字根本沒有經過他,你可以賣掉它,沒有人可以控制它。
你們想必同居了幾年,按照人道主義,你們應該直接通知他,以後不要再談矛盾了。 現在是朋友關係,作為朋友不好理解,不要做事睡覺,你應該去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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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只要你沒有結婚,你就不受法律保護,誰的房子有權處置,但是有很多事情需要在法律之外考慮,比如你有沒有私契之類的,為了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你可以和男人溝通或者告知它, 這樣才能有感情和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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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寫了地契,誰的房子就是房子,你可以自由處置你的房子,因為它是你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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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結婚證,婦女有權處置其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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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起買的房子,男方有權知道他什麼時候賣掉。 應通知它以避免將來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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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房地產只被認可為房地產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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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所房子是以女人的名義建造的。
女人可以賣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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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財產需要共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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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親愛的:男方入獄後,女方買下了房子,房產證是女方一人擁有的,現在賣房不需要男方簽字。 <>
男方入獄後,女方買下了房子,房產證歸女方一人所有。
您好,親愛的:男方入獄後,女方買下了房子,房產證是女方一人擁有的,現在賣房不需要男方簽字。 <>
接吻:只寫乙個人名字的房子不一定算作共同財產。 婚後購買梁燁房屋的夫妻均為純財產,無論是否命名,均為共同財產,除非鑰匙蓋負責人另有約定; 夫妻一方在婚前購買並在婚後新增到另一方名下的財產也是共同財產。
<>親戚給你的法律依據是:《神豪桔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 1、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 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除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第三款規定外; 5.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
<>吻,男人要坐牢多久,女人買的房子還要多久?
親吻,你的案子通常不需要男方簽字,建議你去監獄問問工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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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上寫著女方父親的名字是女方父親的房子,除非得到父親的授權,否則女方無權以父親的名義出售房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四條 不動產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自登記在不動產登記簿上時生效。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明是權利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明。 不動產權屬證明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 如果記錄不一致,除非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冊有錯誤,否則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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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爺子不說話,房子就賣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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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不是業主,您將無權處置房屋。
男女雙方婚前購買的房產或者機動車登記在女方名下,視為女方婚前財產,離婚時仍歸女方所有。 >>>More
這主要取決於房屋登記在誰的名下,如果登記在兩個人的名下,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否則就不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父母一方婚後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投資人的子女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