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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雙方婚前購買的房產或者機動車登記在女方名下,視為女方婚前財產,離婚時仍歸女方所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應當單獨或者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或者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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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與支付房款有關的轉賬記錄,可以證明誰的錢買了房子,把房子拿回來也沒用,寫誰的名字也沒用,要看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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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屬於男人的,因為它是婚前的財產,如果是婚後財產,則由男人和女人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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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房產證上寫著誰的名字,如果寫的是女方的名字,那麼離婚後的房子一定是女方的,因為房子的產權是女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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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比較尷尬,從法律上講,這是女人的財產。 但事實是,該男子的父母為此付出了代價。 建議女方與男方協商解決此事。 以免產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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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應該屬於男方,只要有證據證明買房是男方的資本,證明法院會依法作出判決,最好是和女方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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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它屬於女方,這屬於房屋證明所有者的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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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乙個女人的名字,而女人要求分享房子,那麼女人就會有一所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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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還給男人,畢竟是男人父母出錢買的房子,為了讓女人心裡安心,房產證上就寫上了女人的名字。 該婦女沒有出資,也沒有資格分享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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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出錢買房,女方的名字寫在房產證上,婚後兩人不和睦,離婚了。 如果男方不能證明自己買房是為了自己的出資,則相應的財產歸女方所有; 雖然男方支付了購買費用,但由於無法提供出資的證據,只能視為婚前對女方的財產贈與。
房地產作為現代人結婚前的基本大件商品。 許多中途失敗的婚姻最終都進入了房地產行業。 未能購買令女方父母滿意的房產; 或者在財產簽字問題上,未能達成協議,最終婚姻破裂。
在婚前購房方面,如果男方出資並寫下女方的名字。 房產的最終所有權可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財產歸女人所有,財產歸女人所有,這個道理大家都能明白。 房產證是女方的名字,房子的主人自然是女方,是房子的合法所有人,誰也不能否認。
這種確定的前提是,在結婚之前,男方的家人將財產作為禮物送給女方。 有一種觀點認為,即使男人出資,財產的所有者也屬於女人,財產在贈與後歸女人所有。
財產歸男人所有,一套房子值不少錢,在夫妻生活中,夫妻和睦相處的時候,自然不會有隔閡。 房子的名字可以是夫妻雙方的一方,也可以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當夫妻關係發生變化時,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女方,男方想拿回房產的所有權,卻證明房產是自己家出資的,沒有贈與。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您能自我證明您對房地產做出了貢獻,您就可以獲得處置房地產的權利。 即使房地產契約的名字是女人,有時也無法完全識別。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我們在婚前買房時必須說明房屋的所有權。 最好的辦法是夫妻雙方共同簽名,這樣對婚姻生活的影響就會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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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房子還是男人的,現在房子的歸誰的錢都看誰的錢了,男人交的錢就是男人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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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房子歸男方所有,因為根據婚姻法,誰為房子買單,誰就擁有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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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房子是夫妻雙方所有的,房子也是一人的一半,這是有規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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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前只寫女方的名字,那麼離婚後,房子也屬於女方,如果婚後寫男女名,可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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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情況,雖然這個人為此付出了代價。 但婚前買的房產是女朋友的。 屬於女朋友的婚前財產。 如果丈夫在離婚時不能提供這筆錢的證明,這筆錢可以交給女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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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丈夫在婚前買的房子,在房產證上寫上女方的名字,就算是女方的婚前財產。 房屋為不動產,不動產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應當依法登記並生效; 沒有註冊,它將無效。 在離婚的情況下,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房屋歸女方所有,不得分割。
如果男方在婚前全額買下房子,女方的名字可以看作是男方在婚前送給女方的禮物,屬於女方婚前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房子不會被分配。
根據產權公示原則,房屋所有權證上寫著誰的名字,推定屬於誰,男方婚前購房出資,可以視為對女方的贈與,屬於女方的個人財產。 只要男方能證明房子是他出資的,他就能證明房子是他所有的,即使房產契據上的名字是女方,也不妨礙男方主張權利。 因此,在離婚時,只要有男方證明,房子還是屬於丈夫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明是權利人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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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交了錢,但只寫了女方的名字,如果女方婚後仍然沒有幫忙還房貸,那麼房子還是屬於男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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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付了錢,房子上只寫著女方的名字,所以你需要保留你的付款收據,這樣你才能拿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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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出錢買房,只寫上女方的名字,離婚後怎麼分房? 這是夫妻雙方的財產,當然是兩個人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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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男方婚前用錢買的房子,雖然只寫女方的名字,但離婚後房子應該和男方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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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出錢買房,只寫了女方的名字,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最好是請律師看一下,看看自己有什麼樣的靈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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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出錢買房,寫上女方的名字,離婚後如何分割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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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前買房,寫上女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子應該屬於女方,因為婚前的財產是屬於對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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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付了房子的錢,只寫了女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子當然只屬於女方。 丈夫無權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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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方出錢買了房子,卻只寫了女方的名字,離婚後怎麼分房? 如果女人心長心,可以給男人,但是沒有根據,女人就是不給男人,也沒有辦法,因為沒有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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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付了房子的錢,但只寫了女方的名字。 離婚後,房子應該歸女方所有,因為婚前買的房子屬於個人,婚前財產不計入共同財產,所以不會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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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會有男方婚前買的房子,只寫女方的名字,這樣離婚後就可以平分房產了。 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可以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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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方在婚前出錢買房,只寫女方的名字,只要男方拿出買房刷卡的記錄,就是婚前房產,如果只是首付,女方一般只能拿到這部分貸款, 如果全額,那不是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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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出錢買房,但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女方,離婚後房子還是屬於男方的,因為男方有買房全數的證據,而女方只有乙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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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既然房子是男方買的,離婚就應該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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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房子的名字是女方的名,但房子是男方全額購買的。 離婚後,這樣的房子應該歸於南方。 如果這個人經濟狀況良好,願意給你一半,那很好,這是出於他自己的意願。
從法律上講,房子是男人自己的。 雖然你的名字寫著,但這個人完全買下了房子。 不要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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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房屋由雙方平分,房屋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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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房子是一人的一半,無論寫誰的名字,都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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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是婚後購買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屬於雙方,離婚時可以分割房屋,如果是婚前購買的,有協議根據協議決定財產的歸屬, 以及是否同意由該婦女擁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1065條:一男一女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取得的財產,應當單獨或共同擁有,或部分單獨或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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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種情況在實踐中的劃分還有爭議,但因為是以女方名義登記的,所以大部分法院會認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一定直接判定屬於男方,而是會按照各佔50%的比例進行劃分, 一方拿走房子,另一方拿走錢。
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解釋(一)
第二十九條 結婚前,父母出資由雙方出資購房的,應當認定為贈與子女,但父母明示贈與贈與雙方的除外。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申請銀行貸款,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貸款,不動產登記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 不動產應當在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處分。
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方所有,尚未償還的貸款,為該不動產登記方的個人債務。 離婚時,登記在不動產的一方應補償另一方共同償還貸款和婚後雙方財產價值的相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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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中的不動產分割需要結合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分析。
您可以在購買房屋時評估房屋所有權是否有協議,為什麼以女性的名義登記,以及您結婚多長時間。 在司法實踐中,它可能被認定為您送給女方的禮物,作為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 它也可以被解釋為有條件的禮物; 如果首付款由丈夫在婚前支付,婚後共同償還貸款,也將確定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和婚後增值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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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它回來。 如果離婚,配偶的個人財產不得分割。 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可以通過協議產生,如果沒有協議,則適用法律。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