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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能忍受它,你就能忍受它。 對於乙個你還沒有得到的女孩來說,這是不值得的。 如果你打了他,但你沒有得到那個女孩有什麼用。
如果他不想和你和那個女孩說話,並威脅你,我認為你應該選擇乙個合適的時間,給他一些顏色。
無論哪種方式,都要先考慮你的未來。 最好不要讓學校知道。 或者這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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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磨,孩子,這個社會不靠打搶女人,你還在拍武俠片哇,這個社會靠錢,你長大了有錢了,你還怕他嗎? 有了錢,你有什麼事都可以送他去教室休息,有了錢,女人豈不是你的? 想清楚,好好學習,賺大錢,然後把他玩,把他玩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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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人揍他,還不如做他不認識的人,把他打到頭上揍他,誰知道呢,他想打你,別擔心,當眾吃虧,讓學校懲罰他! 不放棄,哈哈,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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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太衝動,你要自己控制! 要打仗,畢業後再打,不然幾年就白讀書了。 紳士報仇十年還為時不晚,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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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女人怎麼樣,我覺得你最好離那個蛋糕遠點,不值得為乙個女人而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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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靜下來,把青山留在這裡,不怕沒有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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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是一種衝動,仔細思考如何解決它,其實一切都很簡單。
沒有必要戰鬥和殺戮。
這很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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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踩他,連我的寶物都敢搶,真他媽的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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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考驗的不是哪乙個能打,也有很多人大喊大叫,而是看你的寶寶會不會用舊貝殼。 最可怕的就是這樣乙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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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那個女人她喜歡誰很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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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好畢業後的起跑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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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既然你沒有打人,那就不用擔心了。 這種事情可不是隨便敲詐的。 對方住院了,說你打他,不理會,事情鬧大了就報警或者打官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基於財產和個人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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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是造成嚴重後果的,如造成滾淮以上輕傷,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其次,如果不違反刑法的一般思路,則屬於侵權法調整的範圍。
既然對方答應你打他,就是對方真實用意的表達,也表明對方放棄了賠償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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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對方主動毆打自己,沒有故意挑釁,只要按照對方的意願毆打對方,就不需要追究行為人的責任。 但是,如果被害人被毆打致輕傷以上,則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飢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十四周歲的人、六十周歲以上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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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問題的法律意見是,毆打某人是違法的。
但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將根據雙方的過錯進行處罰。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拉幫打傷他人的; 毆打或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 14 歲的人或 60 歲以上的人; 多次毆打或傷害他人,或一次毆打或傷害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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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你不能打敗對手,那麼最好閉上嘴巴,否則你可能會受到更大的暴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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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人們會打你? 如果你不挑釁別人,那麼他們毆打你是違法的,你可以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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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人打你時,你不會打他。
如果你沒有機會求助,如果有人想打你,如果你不打對方,你就會被打,你可能會受傷,其實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你不打他,他也會打你,你也會受傷。 那你還不如試著反擊。 只要你站在正義的一邊。
如果你不主動去欺負對方,你應該勇敢地反擊,這樣才能保護自己的權益。 這樣一來,對方就會覺得害怕你,以後也就不欺負你了。 因為如果你怕他,他以後就會欺負你,他會一直欺負你,而你永遠活在他的陰影下。
所以當你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你要勇敢,無論如何,你都會受傷,所以你還不如勇敢地反擊。
上次覺得我沒有把這個話題當回事,就像我沒把生活當回事一樣,既然你們從大一就認識了,你們很了解對方的觀點,知道對方的優缺點,感情是有一定深度的,而且他也主動喜歡你, 你當時不該這麼冷淡,你以為既然他是個好人,哪怕他當時沒有向他匯報的期待,我相信愛情的力量勝過一切,哪怕是雙方的經濟。愛情的道路並不總是一帆風順的。 既然彼此都看上了對方,那就“等一下”吧!
我真的希望你不要答應他!!
女生的心智發育比男生早,所以這個時候,你一定能照顧好他的學業、生活、家庭關係等等。 然而,此時的他(可能已經年滿18歲)其實在心理上還是個大男孩,還只是乙個大男孩,你只能把你的追求當成——異性相吸,一旦他過了這段時間,你們之間的關係就會急劇降溫。 >>>More
我覺得這句話說得很好,“我寧願傲慢寂寞,也不願在愛情中謙卑”,我覺得你可以試著忘記你的前男友,不是說“一切皆有可能”嗎? 不要對自己太不自信,其實你說忘不了就因為你還活在他的陰影下,我覺得你應該這樣想,“都分裂了,就要結束了,不就是乙個男人嗎,有什麼好難忘的? 至於男人,我覺得你可以和他做三章法,畢竟每個人都有自由的權利,他不能那麼限制你,如果不行,你應該說清楚,但我覺得你也要考慮他的感受!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