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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本產權理論:
財產權是指人們對財產的權利,包括對財產的所有權、控制權和收入權。 產權是企業效率領域的核心概念,不僅關係到公司治理、收入分配等實際問題,而且是研究企業性質、目標、環境等基礎理論問題的重要依據。
人力資本產權理論是建立在人力資本理論和產權理論的基礎上的。 人力資本可以簡單地定義為能夠獲得剩餘價值的人力資源,當人力資源投入到企業中時,就形成了企業的人力資本。 換言之,人力資本的所有權和控制權屬於作為人力資本載體的個人,這顯然具有產權的特徵。
因此,人力資本產權的概念。 人力資本的產權不能分割和轉移,不同主體之間的各種權力難以實質分解。
市場經濟下,人力資本所有權、使用權和控制權分離是人力資本產權安排的典型特徵。 但是,對於勞動力、技術、管理等人力資本要素的所有者來說,他們投資人力資本或人力資本所有權的最終目的不僅僅是追求某一要素的所有權,而是在這種所有權的基礎上實現一定的經濟利益,即要求人力資本支付報酬。 報酬水平是根據他們擁有和消耗的人力資本的數量和質量來確定的。這樣一來,人力資本所有者所擁有的產權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擁有人力資本的全部產權,二是擁有與物質資本相似的剩餘收益分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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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本是指在人體中具有經濟價值的知識、技能和體力(健康狀況)等定性因素的總和。 20世紀60年代,美國經濟學家舒爾茨、貝克爾率先提出了比較完整的人力資本理論,其核心觀點有二:一是在經濟增長中,人力資本的作用大於物質資本的作用; 其次,人力資本的核心是提高人口素質,教育投資是人力投資的主要部分。
人力資本比物質資本、貨幣等硬資本具有更大的增值空間,尤其是在後工業化時期和知識經濟初期,人力資本將具有更大的增值潛力。 因為人力資本作為“活資本”,具有創新性和創造性,具有有效配置資源和調整企業發展戰略的能力。 人力資本投資對GDP增長的貢獻更大。
人力資本的財產特徵:
人力資本產權是人力資本所有者所擁有的一攬子特殊的產權,也是不同人力資本所有者在使用人力資本時引入的相互認可的行為關係。 人力資本產權的基本特徵是:人力資本所有權及其載體不可分割; 人力資本所有權的自然私有化; 人力資本中產權的可分離性; 關閉人力資本產權。
正確認識和把握人力資本產權特徵,是構建有效的人力資本產權制度的基礎,有利於建立對人的激勵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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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本就其本質而言,體現在工人的智力、知識、經驗、技能和健康等方面。 1.人力資本產權所涵蓋的所有權只能作用於工人所附著的無形資源,而不能作用於勞動者本身; 人力資本的處置權也是處置這些無形資源的權利,而不是處置工人(即人力資本的承擔者)的權利。 2.人力資本產權的主體是多種多樣的,人力資本的承載者本身就是人力資本不可避免的所有者之一。
這是由人力資本投資者的多樣化以及人力資本承載者是人力資本的“自然”投資者這一事實決定的。 3.並非所有的人力資本投資者都訴諸於人力資本的產權,如社會或人力資本投資更注重人力資本的社會效益和整體經濟效益,注重全民素質的提高,是一種具有福利性質的投資; 家庭人力資本投資的“應得”產權自然轉移給人力資本承擔者本人,人力資本承擔者對其家庭的貢獻屬於倫理和相關法律規定的範圍。 目前,人力資本產權界定上的矛盾主要集中在人力資本承載者和從事功利性投資的人力資本所有者之間。
所謂人力資本功利性投資,是指以直接獲得經濟利益或社會利益為目的的投資,其投資者包括個人、企業等社會群體。 4.人力資本產權主體所擁有的人力資本產權是不完整的,換言之,人力資本產權主體不可能擁有完整的人力資本產權。 對於其他不是人力資本承載人的產權主體來說,不可能具備人力資本的智力、健康狀況等。
人力資本的使用權也需要人力資本承載者的積極配合,否則人力資本所有權的實現將遇到巨大障礙。 對於人力資本承載人來說,雖然是人力資本的必然擁有者,但他對人力資本的獲取、使用和處置權必須受到相關產權主體的限制,如使用權,人力資本承載人利用自己的知識、經驗和技能,在未經相關產權主體許可的情況下,為其他主體和自己謀取利益, 並會受到相關產權主體的抵制甚至處罰。5.人力資本承載者的意志和行為對人力資本產權的實現和效率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人力資本的有效性受到人力資本承載者的主觀能動性和積極性的影響,沒有人力資本承載者的意志和行為的支援,人力資本的效率就無法發揮,人力資本的產權就會失去意義。 6.人力資本的產權不可繼承。 人力資本的任何產權,包括所有權、使用權、收入和處置權,都將隨著人力資本承載者的工作能力喪失、退休和死亡而失去意義或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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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本是指勞動者通過教育、培訓、實踐經驗、移民、醫療等方面的投資所獲得的知識和技能的積累,又稱“非物質資本”。 由於這些知識和技能可以為其所有者帶來工資等利益,因此形成了一種特定型別的資本---人力資本。
人力資本產權關注的是擁有這種人力資本的人與其人力資本之間的關係,以及人力資本不同所有者之間的關係。 人力資本產權有四個主要特徵:
1)人力資本與其所有者是自然融合的,不可分割的。眾所周知,非人力資本可以與其所有者分離,非人力資本在不同所有者之間轉移相對容易,而人力資本則不能這樣做。 周啟仁(1996)已經表明,人力資本及其所有者不可分割的地位在任何社會中都是無法改變的。
2)人力資本的價值難以衡量,價值資訊容易隱藏。首先,無論是機械裝置等物質形態形式的非人力資本,還是價值形態的非人力資本,如果有價值,其價值可以用一定的尺度來衡量,而人力資本,如管理能力、知識等,是難以用公認的標準來衡量的。 (3)人力資本的多樣性和特殊性。
與豐富多樣的非人力資本一樣,人力資本是多樣性和特殊性的有機結合。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好和專長,每所大學都有自己不同的專業,每個企業也有自己不同型別的工作,這顯示了人力資本的多樣性和人力資本的特殊性。 正是人力資本的這種特殊性,決定了乙個人的人力資本的適用範圍非常狹窄。
一種在乙個領域有價值的人力資本,一旦轉移到另乙個不相關的領域,就變得毫無價值。 (4)人力資本運用合作。 人力資本的特殊性決定了人力資本的使用必須依賴於其他專業的人力資本,而人力資本的作用必須依賴於其所有者之間的合作。
一般來說,協作可以使人力資本的價值產生“1 1 2”效應。 相反,如果沒有合作,人力資本的價值將受到極大的破壞。 企業之所以用團隊生產代替市場交易,很大程度上與這種協同生產帶來的合作效益有關。
人力資本具有知識效應,包括需求效應、收入效應和替代效應。 其中,需求效應不僅可以促進物質資本的技術革命,增加物質資本投入的邊際產出,而且可以促進社會生產由勞動密集型向技術密集型轉變,從而提高社會生產率。 收益效應可以促進人力資本產權主體對經濟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進而促進產出增長。 替代效應可以克服或緩解經濟發展中自然資源和物質資本的稀缺和不足,進而保持可持續的社會經濟增長。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