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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你只是介意,你的心是不平衡的,其實既然你們又在一起了,她也是認真的對你,還是想忘掉過去,你要明白,她自己也會覺得自己以前不好,她想對你好,分手後,你不讓家裡找個男朋友嗎? 任何事情發生都是正常的,如果你愛她,你就要理解她,畢竟她自己也會擔心你心態的改變! 還不如好好相處,不要做後悔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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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吧,就算有這樣的心態,以後在一起也不會幸福,對雙方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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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似乎有點病了,我建議你去看心理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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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心胸太狹隘了,隨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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夥計,敞開心扉,試著多去戶外,分散自己對其他事情的注意力,比如打球,去你沒去過的地方,不要整天呆在乙個固定的環境中。 男人應該心胸寬廣,其實這種事情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人生還有很多更有意義的事情等著我們去完成,沒必要為了乙個女人而狹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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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讓他走吧,想也沒用,多想想更快樂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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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一定是個比較老實的女孩子,對老師的話有點聽話,所以因為你和那個各方面都比較差的男生過了適應期,你的老師想省事,所以要你吃點虧,繼續和那個男生做舞伴。
在這種情況下,建議您採取以下步驟來解決問題:
1.和他溝通,同時在這個過程中你一定不能說他的安排很不合適,說話算不上什麼,作為師長,如果你形容他口中的壞形象,他很可能不會為你解決你的反應情況,給你小鞋子穿, 所以你要好好告訴他,說好話;
2.如果第一次不成功,他還想繼續把你當傻子,你可以繼續和他談判第二次,採取更認真的態度和他談判,這次也不要對他發表意見,就說你怎麼不配合那個男孩, 內容細節越具體,他就越會關注;
3.如果行不通,那麼你可以考慮跳級,對他的上司做出反應,想說什麼就說什麼,說他安排得不好,說他的話不算數,你適應不了,你過不及格什麼的,認真說也沒關係,不然他就不會把你這個13歲的女孩子重視得不夠;
4.如果沒有,您可以申請換班;
5.不行就繼續跟老師溝通,不行就四遍,不行就五遍,四次不行,他的耐心也是有限的,如果堅持兩次,他就受不了了,怕你,自然會反過來換你;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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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簡單,小妹妹。
你和你的老師好好談談。
你不想做的事不會有好的效果,以後會更糟,所以告訴你的老師就行了。
專利權是受法律規範保護的發明創造,是指發明創造向國家審批機關申請專利後,依法通過審查後,在規定的期限內享有專利申請人的專有權。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