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倆在一起時,女人能拿回她給男人的錢嗎?

發布 社會 2024-06-12
21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首先,讓我們做乙個分類。 在一段關係中,基本支出可以分為以下幾類:第一類是小禮物和消費支出; 二是夫妻之間的轉移和更貴的禮物; 三是見到父母後送的大禮。

    一般來說,戀愛期間雙方為了表達愛意而送給對方的小禮物,如鮮花、衣服、化妝品等,都是無條件的禮物。

    交付後,所有權將轉移。 畢竟,戀人之間的紅包和轉賬往往有特殊的含義,比如“520”、“1314”、“等等”,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是借款,一般都認定為送禮,送達就是所有權的轉讓。 對於戀人之間一些較多財產的贈與的認定,地方法院主要有以下三種認定模式:

    1.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經婚姻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案件的若干意見》,同居前一方自願贈與另一方的財產,可以作為贈與關係處理。 所有權的轉讓是在現金和貨物交付後完成的,所有權的轉讓是在房地產登記後完成的。 其次,它參考了《婚姻法》。

    關於彩禮的返還。

    規定。 如果婚姻沒有登記。

    ,通常傾向於被視為回報。 3、大額贈與視為有條件贈與,一般認為大額贈與是有條件的,條件是締結婚姻,如果雙方未能締結婚姻,應退還之前的贈與。 但考慮到雙方的互動。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這筆錢是可以還的,因為這筆錢是你主動給他的錢,所以說是可以還的,而且這筆錢可以還到底。

  3.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是否要看當時是怎麼約定的,如果微信支付寶紅包上註明:生日快樂、情人節快樂等,就算上法庭,也有可能算是送禮,或者不回來,如果註明錢是以結婚為前提支付的, 一般是退回的,至於是否全部,必須由雙方協商,否則以法院起訴為準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戀人之間,不管是女方給男方錢還是男方給女方錢,都是自願的,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女方給對方錢,想回來,雙方都需要溝通,如果溝通好,可以回來,如果男人出軌, 女人什麼都做不了,因為不受法律保護。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當然可以回來,如果金額很大,還是要想辦法拿回來的,如果不是很多,那就算了。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戀愛期間自願花的錢,要根據不同情況處理。 若為小禮物,恕不退換貨。 如果該值較高,則應返回該值。

    戀愛時互相贈送小禮物或禮物,分手時被追回,法院不會支援。 當然,很少因為小物件而上法庭。

    當在戀愛期間贈送貴重物品,並且雙方都反對對方時,與上述情況相同,您可以起訴追回。 這種贈與本質上是一種隱含的有條件贈與,即它對締結婚姻和締結婚姻具有隱含條件; 如果雙方在婚前分手,即條件不滿足,一方仍占有貴重財產沒有法律依據,這在法律上構成不當得利。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如果女方說明錢是借給男方的,那麼不管還在一起還是已經分手,錢都可以退還,而且錢是需要還的,如果不借給對方,就不能還!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有了細節,女人的錢能把錢還給男人嗎? 給的錢比較少是不可能的,如果金額比較大,有一定的證據,可以通過法律手段拿回來,但小額是你自願服從,或者可能性比較小。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這要看你怎麼給錢,如果是假期,生日祝福等,如果金額不大,就不要提了。 但是,如果你借錢給對方,而且金額很大,可以考慮向對方索要。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在戀愛期間,男方轉賬10萬元給女方,這筆錢能退還嗎?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很難,這種事情是公有理有據的,媽媽說媽媽是通情達理的

  12.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夫妻倆在一起期間,女方給男方的錢是不能退還的,因為這是自願捐款。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男方在戀愛期間給女方的錢能不能退還,要視情況而定

    1、如果是明贈,已經送達,一般不能退貨,即使被起訴,也很有可能不予受理;

    2、對於未明確贈與性質的財物,普通法院認為,關係存續期間的贈與屬於不同於普通贈與的特殊性質的贈與,可以退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58條。

    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權利轉讓前撤銷贈與。

    經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救災扶貧、扶殘等具有公共利益性質或者精神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依法不得撤銷,不適用前款規定。

    經濟糾紛訴訟的流程是怎樣的?

    1、起訴受理是經濟訴訟的首要程式,要求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訴狀,法院根據起訴狀情況決定是否受理,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人民法院有權選擇不受理;

    2.庭審準備工作,庭前準備工作需要多方當事人完成,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人,被告人應當在收到起訴書後十五日內提交答辯書;

    (三)**,案件應當在確定的時間公開審理,人民法院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當事人;

    4.對於判決、裁定,人民法院應當在法庭辯論結束後依法作出判決。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男方在戀愛期間送給女方的錢一般被認為是禮物,不能退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 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權利轉讓前撤銷贈與。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男方在戀愛期間為女方花的錢,一般在分手後不予退還,送給女方的物品視為禮物,其他消費視為自願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定義】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條 【贈與合同的任意撤銷和限制】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權利轉讓前撤銷贈與。

    前款規定不適用於救災扶貧等具有社會公共利益性質或者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公證的贈與合同。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法律分析:在一段關係中進行的轉讓一般不應償還,但當轉讓的性質被確定為貸款時,應歸還。 一般來說,以下型別的付款將被視為禮物,不需要退還:

    1、一方在特殊節假日和紀念日向另一方轉移的款項;

    2.轉賬時,明確註明是愛的表達,如備註中的“我愛你”;

    3、表達愛意的專項資金;

    5.日常支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657條規定,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法律分析:在戀愛關係中,男方為女方的餐費和購物費一般無法追回,除非女方同意退還; 在男女交往期間,女方向男方索要項鍊或一定金額等大筆財物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歸還,女方不歸還的,男方可以向女方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提起訴訟, 法院可以酌情命令該婦女歸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對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具有管轄權; 被告人住所地與被告人慣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該慣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對針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具有管轄權。

    同一訴訟中若干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屬於兩個以上人民法院管轄的,由各人民法院管轄。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法律分析: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的錢能不能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分析。 如果男女關係在關係中自願給予女方,那麼就不能歸還; 如果雙方處於借貸關係中,可以看作是債務人與債權人的關係,可以追討,但有明確的證據可以上法庭起訴追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條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以實際履行地的法定貨幣履行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面證據;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8) 驗屍記錄。 證據必須經過驗證是真實的,然後才能用作確定事實的依據。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公民之間基於財產和個人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既然是在戀愛期間,雙方都應該願意為對方花錢,那他們為什麼要回去呢? 只能說,在花錢之前,我還是想清楚的。

    問題。 這不是男女朋友,而是婚外情。

    我給他轉了1000,讓他來找我,他問我怎麼還,我當時沒說,然後他就不回覆我的訊息,快手拉黑了我。

    來了,但不是物件,我感覺虧了,我們知道我在他身上花了一千,一共兩千,他什麼都沒付,我們吃完飯他就沒動,也就是說我付了錢,半個月後他也沒有回覆我的訊息。

    親愛的,你怎麼能把這個不受法律保護的東西拿回來呢? 除非對方能主動給你,否則你不能要求,所以你應該買一堂課。

    女生要懂得保護自己!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總結。 在戀愛期間,男方可以向女方索要錢。 “在戀愛期間,男方為女方的餐費、購物費等費用一般無法追回,除非女方同意歸還; 在男女交往期間,女方向男方索要項鍊或一定金額等大筆財物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歸還,女方不歸還的,男方可以向女方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提起訴訟, 法院可以酌情命令該婦女歸還。

    在戀愛期間,男方可以向女方索要錢。 “在戀愛期間,男方為女方的餐費、購物費等費用一般無法追回,除非女方同意歸還; 在男女交往期間,女方向男方索要項鍊或一定金額等大筆財物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歸還,女方不歸還的,男方可以向女方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提起訴訟, 法院可以酌情命令該婦女歸還。

    一般不退還,男方在戀愛期間給女方的錢,都算是男方送給女方的禮物。 如果雙方事先同意或寫了借據,這筆錢可以退還。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男人在戀愛期間給女人的錢數額取決於具體情況。 如果雙方同意借錢,則需要歸還。 如果是贈品,送達即生效,不合法則無需退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條: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其近親屬合法權益的;

    (二)未履行捐贈人贍養義務的;

    3)未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應當自贈與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理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注:《民法典》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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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個回答2024-06-12

不。 因為這就是你要我做的。 這個國家不容易管理。 雖然沒有拿到結婚證,但要想拿回錢,恐怕不可能?

19個回答2024-06-12

夫妻在一起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兩個人很投機,或者兩個人很般配等等。

22個回答2024-06-12

這就是法律上所說的“連帶債”,即使你離婚了,你也必須承擔責任,如果債權人找不到你丈夫還款,那麼他們可以要求你歸還所有的債務,事後你可以向你的前夫追償。

1個回答2024-06-12

你不一定要有人去愛,但你必須好好愛乙個人! >>>More

20個回答2024-06-12

真正的愛是接納,而不是忍耐; 這是支援,而不是統治; 這是一種哀悼,而不是乙個問題。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