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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開車,你會後悔的。 十有八九是打不開的。
我以前和人一起工作過,但缺乏溝通,我想考慮一下。 如果有問題,他們會互相猜測,這只是時間問題。
因此,建議不要合夥。 就算是借錢也要謹慎,沒有法律的控制,朋友之間也不應該談錢。 這是關於愛好或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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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因為合夥企業沒能開公司,結果我的朋友也沒法做,所以建議最好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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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常不會和他們一起創辦公司,我覺得有時很容易發生一些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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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之前曾和好朋友一起開過公司,但後來帶著錢跑了,如果有機會再創業,他不會選擇加入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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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我,我不會,因為我覺得久而久之,兩個人的感情會在利益上變成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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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一年的合作,我剛剛和乙個認識了 9 年的朋友分手了。 還好時間早了,不然以後見面就不好意思了。 我們之間的基本信任應該還是很牢固的。
但夥伴關係不僅需要人類的信任,還需要不斷調整我們的合作方式。 在啟動期間有很多變化,目標很可能不會相同。 這個時候,我覺得最好是分開,不要傷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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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朋友合作創業只會打破我們對友誼的美好認知,創業會成為暗黑破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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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司發展壯大的必然軌跡是,合夥人強勢主導,本來是平等的,尤其是朋友,發生衝突的可能性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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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選擇和朋友一起工作,是因為信任、理解、志同道合等,但還有乙個根本原因被大家忽略了把你的朋友看得太高了,或者通俗地說,就是看乙個其實不是很厲害,甚至低到死的人,然後認為這個人是乙個有能力、有毅力、有潛力的人。 然而,事實上,我們大多數的朋友其實都是普通人,有的甚至根本不適合創業,但我們把他們當成未來的創業者。 其實說實話,並不是說你不能和朋友一起創業,比如蘋果從老喬和他的朋友們開始,雖然老朋友最後都離開了,但至少創業階段全靠朋友了,但事情就不一樣了,說到我們大多數人來說, 因為99%的時候,我們的朋友都不是合格的合作夥伴,甚至我們自己也缺乏識別人才和合作夥伴的眼光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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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有很多人因為所謂的親情而從朋友變成敵人的真實案例,也就是做事前不談條件,有時因為所謂的親情而反目成仇,也就是做事前不談條件,有時事後利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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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合夥創業,小心,對不起多年的友誼,大方一點,你會對不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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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為我們不能保證我們朋友的心態在生意成功後會保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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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合適的人來取得成功。 你可以在生意上做朋友,但你不能和朋友做生意。 朋友的理解僅限於閱讀、玩耍和聊天的能力。
但是,很多我們不知道的東西都會反映在作品中,這很正常。 因為讀書、玩、聊天,沒有壓力,也沒有好處。 創業是真正的合作,行業每天的工作無疑會揭示更多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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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朋友一起創辦公司有 3 個步驟。 例如:1、確定公司合夥人出資比例。
只有明確出資比例,便於在發生糾紛和債務時分擔責任,以免引起衝突; 2、確定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只有確定了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才能保證公司的經營; 3、合作夥伴資格審查。 主要包括合夥人的性格、能力、家庭情況、資產、是否有鉅額外債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企業法》第十四條 合夥企業的設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兩個以上的合作夥伴。伴侶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書面的合夥協議;
(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支付的出資額;
4)有合夥企業名稱和生產經營地;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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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和朋友合夥創業,下次開公司之前應該有一些自己的計畫,然後你要弄清楚自己的股份和投資。
一開始覺得這是乙個理想的狀態 有人振作起來,鼓勵你事半功倍,不怕困難,有人扶著你,對這種合作不是很看好,基本上乙個成功的企業是不存在的,有兩個CEO,每個人都有一點實力, 建議分手。
因為工作忙,經常不聯絡,慢慢分開,等到想聯絡的時候,已經相距甚遠,沒有共同語言。 有事就說幾句話就行了,無事可做就不要聯絡,漸漸疏遠! 我不會接受三個人的友誼,我也不能接受,就像一段關係不能容納第三個人一樣,友誼也是如此! >>>More
不一定,這個問題因人而異,如果之前你和男朋友天天粘在一起,而且愛情太瘋狂,那麼,一旦分手,你會很不舒服,不想再見到他,這種情況是不可能成為好朋友的,如果你們倆以前比較內向, 即使在熱戀時期,也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互相尊重,即使分手了,也能繼續做朋友!我想是的,你應該考慮一下,如果真的不行,你應該完全分開,這對你們倆都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