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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離婚需要做的只是夫妻財產的分割,而不是死後的遺產,也就是說,在這次離婚事件中,只是婚姻雙方參與分配的事情,與生哪個孩子無關。 因為離婚後父母和孩子的關係仍然存在,所以無論女孩和誰在一起,對方都應該支付贍養費。 至於男童,因為一直和繼母住在一起,法律也承認他們之間存在親子關係,雖然看似不合理,但法律規定繼母也應有義務支付贍養費,直到男童成年。
當然,這在現實中似乎很少見。
或者回到上乙個話題,在這種財產分割中,只要男女兼顧,不考慮別的,說白了,就算離婚了,合法的女人無論是否同居,都有權繼承父母的繼承權,與如何分割無關。
綜上所述,如果將兩套房子視為婚姻存續期間雙方的共同收入,則應作為共同財產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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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所房子是父親和繼母的共同財產,因此他們有權在離婚時處置這兩所房子。 這與兩個孩子關係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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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姻雙方都沒有過錯,財產應該在婚姻雙方之間平均分配,而不是在孩子之間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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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財產由夫妻雙方協議分割;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當事人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只有屬於一男一女的共同財產才能分割。
如果一方當事人有過錯,人民法院在作出判決時會給予無過錯當事人適當的優先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通過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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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分割如下:
1、共有財產分割原則:
共同財產的分割應當符合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或者集體的財產以及隱蔽的贓物不得作為共同財產分割。 房屋分割應當依法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共同財產分割要充分貫徹平等協商精神,和諧統一。 共有人分配共有財產的範圍、期限、方式和方式,可以通過協商決定。 共有人關係終止時,共有人未就共有財產分割達成協議的,應當按照平均分配原則辦理,共有人應當考慮其對共有財產的貢獻大小,並適當考慮共有人的生產。
生活的實際需要等。 在共有財產的情況下,如果共有人不能就共有財產的分割達成協議,則可以由大多數共有人和持有半數以上股份的共同所有人做出決定。
共有財產的分割應當按照合同的規定執行,共有人之間事先訂立了合同,約定了共有財產的分割方式的,共有人應當按照合同的規定分割共有財產。
2、共有財產的分割方法:共有財產的分割可根據當事人的要求和財產的性質分為以下三種方式:
以實質性分割的方式分割共同財產。 對於共有財產的分割,在不影響共有財產的使用價值和具體使用火種的方式的情況下,可以實物分割共有財產,可以實物分割的共有財產一般是可以分割的,如錢、糧、布等。
通過出售分割的方式分割共同財產。 共有財產不能分割或者不利於共有財產分割,共有人不願接受共有財產的,可以出售共有財產,收益由共有人平分。
以價值補償的方式分割共同財產。 對於不可分割的共同財產,如汽車、犁牛等,如果其中一方願意獲得該共同財產,則該共有人可以取得該共同財產。 對於共同財產的價值超過其所佔份額的,取得共同財產的共同所有人應當以金錢補償其他共同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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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經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一般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兒童和婦女利益的原則。
3.有利於生活和方便生活的原則。
4.不濫用權利的原則。
5、夫妻一方擁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被消費、毀壞或丟失的,另一方香山不予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家庭部分適用的解釋(一)》第二十六條。
夫妻一方婚後個人財產產生的收入,除孳息和自然公升值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27條.
婚前一方租用、婚後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以上只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而來的當前資訊,請慎重參考!
如果您對此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資訊並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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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的繼承和轉讓需要繳納繼承公證費、房屋估價費和房地產轉讓稅。 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無需繳納土地和房屋所有權繼承稅。
[擴充套件內容]。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22條。
遺產是自然人在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法或性質不允許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1159條.
遺產分割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但是,必要的遺產應保留給缺乏工作能力且沒有生計的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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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財產分割的方法是夫妻雙方的財產歸雙方所有。 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經雙方協議處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離婚財產分割是指夫妻雙方在離婚時的共同財產分割,是指夫妻雙方在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為各自的個人財產。 現行《婚姻法》第17條至第19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並以列舉、概括的形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 離婚時,如果雙方就合法婚姻財產有約定,應當遵守約定。 >>>More
婚前登記是指我國《婚姻法》實行的婚姻登記制度,男女雙方的婚姻必須經過法律規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的登記手續,才能受到法律保護。 婚前和婚後,結婚登記日期為結婚證上記載的登記日期,結婚登記日期為結婚日期。 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是指夫妻一方在結婚登記之日前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屬於個人,不因婚姻時間長短而成為共同財產,不得被非所有人一方侵犯。 >>>More
家庭暴力離婚的賠償金額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金額的確定主要基於以下幾個方面:(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 (二)違法行為的具體情況,如行為方式、場合、方式等; (三)侵權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利潤;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法院被起訴地的平均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