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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開他,生怕他有一天會當眾表白,這樣我就下不了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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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點背,我討厭她,她其實喜歡她真的很煩人,我不喜歡看到她,我想知道,我討厭她,她還是喜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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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覺得自己配不上自己,就算沒有坦白,他也已經在精神上否決了他,對自己的善良也會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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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這倒是運氣大,被討厭的人喜歡,似乎不是什麼好事,還不如只是討厭人,可以遠離。 這顯然意味著,如果人們喜歡它,他們不得不白白追你,而且他們每天都來找你,這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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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知道自己討厭的人在我什麼都不知道的時候喜歡我時,我會毫不掩飾地更加討厭她; 真正懂事後,我討厭的人本來就喜歡我,我努力開始讓自己不再討厭她,因為她是乙個肯定自己的人,學會保持距離,努力做乙個普通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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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他,連空氣都變得渾濁。 我只是不想見到他,也不想讓他見到我。 尤其是那種想躲卻逃不掉的感覺,想罵一頓。 我感覺真的很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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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 人類有兩面性。 也許當你和他取得聯絡時,你會發現他並沒有那麼煩人,或者他擺脫了你討厭的問題。 你會對他們有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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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修行十幾年了,臉色還沒變,應該基本看不見。 因為總覺得不需要他 她知道你不喜歡甚至不喜歡,表面的工作已經做了,就算不喜歡,也不能洩露,有喜歡你的人總比討厭你的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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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可能地討厭乙個人,不要靠近他,不去看他,不接近他。 慢慢把自己演化成乙個高尚的人,乙個充滿情操的人,過得好不好,只有他自己知道,別人做得好不好,那是別人的事,跟我有什麼關係,哪怕他天天去高檔餐廳吃飯,開著億萬的豪車, 就算他吃了不如一頓飯,他一頓飯不吃,衣衫襤褸,跟我有什麼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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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討厭乙個人,我們該怎麼辦,我們只會讓自己不快樂,我們不會快樂,我們會覺得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錯的,他總是對的,為什麼我們總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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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聲音,他的眼神,他的動作,他所有引起我注意的努力都讓我感到尷尬和厭惡。 所以我盡量避免與他接觸,有時當我看到他時,我想我應該立即消失。 我希望我的預感是完全錯誤的,我希望他從來沒有喜歡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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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感覺是生在心裡的,當你看到他的時候,你會想起他對你做過的各種事情,是那種在你腦海中出現很久的畫面,你根本停不下來。 即使他不在你面前,偶爾做一些事情,你會想起他,或者吃某種食物,或者聽一首歌,或者站在地鐵裡,你會想起他。 慢慢地,這種煩惱變成了狠狠,咬牙切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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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噁心,試圖逃避......但大多數情況下,它不會暴露,表面還是會真誠地微笑,應該給面子,禮物應該退貨。
人們可以做上帝的觀點,公尺德的主體-自我和客體-自我理論是解決你對自我認識的困惑的乙個很好的解決方案。 我個人認為,雖然可以做到,但上帝的觀點只能被認可和糾正,並不能完全解決個人問題。 從上帝的角度來看自己,我的理解是,自我意識很強,自我認知是一種非常獨特和優秀的能力。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