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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女方的父母沒有看到他和他們的結婚證,這叫先剪後玩,既然已經拿到結婚證,合法上是夫妻,就該去找女方父母補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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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做是不對的,這是對長輩不尊重的表現。 不管是什麼原因,結婚這種大事,一定要在婚前讓父母和女婿見面,以後你們就是一家人了。 有必要聽取父母的意見,更好地了解彼此。
我建議你盡快採取一些補救措施。
首先,女方要給父母乙個合理的解釋,說明為什麼不能在登記結婚前見面,並認真向父母道歉。 隨後,女婿主動向岳父岳母打招呼,創造見面機會。 可以先打電話**、**談談,然後你們倆一起去參觀,別忘了帶上禮物。
邀請他們參加您的婚禮......這樣做可能會消除誤解並獲得父母的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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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父母還沒見過男方,拿到了結婚證,現在只能接受現實,畢竟是自己的一輩子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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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父母沒有見過男方,所以拿到了結婚證,這樁婚事是合法的,因為男女雙方都自願拿到證,至於女方的父母沒見過男方,就沒有關係,現在父母只是提出建議,無權干涉孩子的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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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沒有好辦法。
祝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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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沒有結婚證的孩子是非婚生的。 孩子的戶籍可以在男方的房子裡,也可以在女方的家裡。 一般來說,非婚生子女登記時除了出生證明外,有些地區還需要進行身份公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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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父母不願意,兩個孩子拿到結婚證怎麼辦。
你好,親愛的!根據現行法律的規定,我國禁止包辦婚姻、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婚姻應該是雙方出於自願的真實意願的表達,父母無權干涉婚姻的自由和結婚物件的選擇,父母無權在婚後干涉。
您好,協商不成的訴求離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應準備並提供下列法律文書和證據材料:(1)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係的民事起訴書三份,向法院提交兩份,自行乙份;(二)《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三份,送法院影印件兩份,影印件乙份自備;(三)原告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乙份,影印件應當交由法院處理;(四)被告人身份證影印件,提交法院;(五)子女出生證明原件及影印件三份,送法院影印件兩份,影印件乙份自備;(六)證明夫妻關係確實破裂,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離婚必要條件的證據材料三份,兩份送交法院,乙份送交自己;(七)主張成立自己的訴訟請求的其他證據材料三份,兩份送法院,乙份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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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你應該得到父母的同意,畢竟你父母的經驗比你多,不經父母同意,你能拿到結婚證嗎?我可以在未經父母同意的情況下獲得結婚證嗎?沒有父母的同意,一般是拿不到結婚證的,但是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拿到 沒有父母同意,就拿不出戶口本,如果拿不到戶口本,就拿不到結婚證,所以如果你想拿到結婚證, 必須徵得父母的同意,除非能拿到戶口本,如果父母不同意,也可以拿到結婚證,只要帶上戶口簿和身份證,你們兩個人都願意,但這樣的話,會讓你爸媽很傷心, 畢竟,他們不知道。
未經父母同意,您不能獲得結婚證,因為您需要戶口簿才能獲得結婚證。 你必須得到你母親的同意才能給你戶口簿。 未經父母同意,最好不要獲得結婚證。
結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要多和父母商量一下,然後在父母的同意和父母的支援下拿到結婚證。 3. 未經父母同意,我可以領取結婚證嗎? 1、新婚夫婦在嘈雜的城鎮結婚需要滿足的條件,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男性必須年滿22歲,女性必須年滿20歲。(二)雙方不屬於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三代以內的。(3)此外,雙方在獲得證明時不得有其他婚姻狀況,即不得重婚。
4)還必須確保雙方自願結婚,並且沒有壓迫。2、新婚夫婦結婚登記所需材料(1)戶口簿(或其他戶籍證明材料)及身份證。 (二)簽署宣告,說明該人無配偶,與另一方三代內無直系血緣關係或者旁系血緣關係。
3)3張雙方近期辦理結婚登記的半長裸頭照,可自帶,也可到登記處拍攝,前者效果更好。(4)如果任何一方再婚,必須提供離婚證明或相關檔案(解除婚姻關係的解釋、法律判決等),如果前配偶已經死亡,則應提供前配偶的死亡證明。 一般情況下,男女戶口本都應交給父母保管,如果父母不同意你取得證明,那麼就沒有辦法拿到戶口簿,在這種情況下就沒有辦法拿到證明。
即使您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並準備好了獲得證書的所有材料,也不建議秘密獲取證書。 從法律上來說,你爸媽管不了你想嫁給誰,但你要好好想想,不能衝動,一旦偷偷拿到證照,以後就不要後悔了。 平時父母都希望孩子將來幸福,所以至少是用心良苦,但有時候他們的意見可能並不正確,畢竟長江的後浪推著前浪。
如果你能誠實地與他們溝通,最後如果你能說服他們,或者他們能說服你,那是最好的,你不能輕易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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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男方在同居期間給女方的錢可以退還嗎1在貸款關係的情況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在到期日後還款。
2.如果是贈與關係,則取決於捐贈財產的性質。 如果是少量財產,一般不能在財產轉讓後要求歸還。
捐贈的財產可以作為彩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離婚後丈夫可以要求返還; (3) 如果付款是在婚前支付的,並且導致付款人生活困難,丈夫可以在離婚後要求退還。
幾年沒結婚證了,男方的爸爸起訴了,你好,男方的爸爸控了什麼罪?
沒有結婚證,他們兩個人是同居,不是夫妻,他們的關係是法律不承認的,如果你不知道你有孩子,你不必有法律義務分手,你只需要帶上你的個人物品:你不需要對彼此承擔任務義務當然, 如果同居期間出現金錢糾紛,必須先結清錢款後方可以分割,否則對方有權起訴。
男方在同居期間給女方的錢可以退還嗎1在貸款關係的情況下,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在到期日後還款。 2.
如果是贈與關係,則取決於捐贈財產的質量。 如果是少量財產,一般可以在財產轉讓後要求歸還宴會。 如果贈與的財產可以視為彩禮,男方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況下,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一)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同居的,離婚後丈夫可以要求返還; (3) 如果付款是在婚前支付的,並且導致付款人生活困難,丈夫可以在離婚後要求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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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沒有結婚證,孩子都是女方帶來的,男方父母想回,概率不大。 孩子一直和女方生活在一起,男方突然想帶走,會傷害孩子的心理,所以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法院不會判給男方。
如果沒有拿到結婚證,孩子都是男女父母都想回去的,是不是機會大?
沒有結婚證,孩子都是女方帶來的,男方父母想回,概率不大。 誰來撫養孩子,就看哪一方的教養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孩子一直和女方生活在一起,男人突然要把小碧帶走,小心翼翼會傷到孩子的心,所以不坦誠,不利於孩子的身心健康, 法院不會將其判給該男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1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傷害、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或者長子女的生父、母親,應當承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贍養費。
你是男人還是女人?
我是乙個女人。 好吧,現在那個男人有沒有透露他想把孩子帶回來?
他的父母想要把它拿回來。
孩子是否超過8歲?
夫妻平等享有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共同承擔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七歲。 孩子一直都是由你撫養長大的,只要你好好照顧孩子,法院就不會判給男人。
孩子七歲了,男方不付錢,都是娘家養大的。
在此期間,該男子是否探望過孩子?
她的祖母都沒見過它。
那麼孩子與他的父親沒有關係。
我和別人領了結婚證,那個男人的父母說,如果我再生乙個孩子,他們就會回去。
孩子的願望呢? 不管孩子是否願意。
你想繼續撫養你的孩子嗎?
沒有人有錯,雙方都是自願的,怎麼了? 倒不是有什麼好隱瞞的,既然男人知道了,接受了,女人沒有錯,男人喜歡願意結婚,也沒什麼不對。
這是那邊(溫州)的習俗。
如果你是我的女朋友,我們父母都滿意了,準備訂婚(不是結婚),然後讓男方帶上他的家人,包括乙個談婚事的媒人,到你家和你爸媽談,雙方都滿意後,男方會留下一筆錢作為訂婚宴, 這樣才能結識女方的親朋好友,男女雙方都要去對方家,還要請親戚(更近親)、朋友等等! >>>More
如果幾天不回應,那你就要注意他這些日子的表現,比如是不是真的不理會,還是講道理,但很尷尬,這個時候,男人有時候放不下。 試著一起去乙個地方,但是我們去吃頓飯什麼的,看看他怎麼樣了,祝你們幸福!
在這種情況下,關鍵是丈夫先死,丈夫的個人財產,即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即1 2,成為分配的遺產,男方父母和妻子各佔1 2 * 1 3 = 1 6;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