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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就要看房子的主人是誰,如果房子的產權屬於妻子,而妻子同意母親住在房子裡,沒有問題,如果房產證是丈夫,丈夫有權拒絕原婆婆搬進來, 如果房屋的財產權是丈夫和妻子,丈夫也有權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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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離婚時財產沒有分割,而且她的母親有前妻的同意,她可以住在房子裡。 如果房子在離婚時已經分割,而前妻沒有所有權,除非你同意,否則她的母親搬進來是不合理的。 不過,如果前妻的母親真的有困難,沒有地方住,包括女兒在內,陪女兒住這麼久,是人道的還是好的,讓老人可以暫時住在家裡,但她必須讓女兒想辦法盡快把老人搬走, 並寫下搬出去的書面日期,以免將來拖延很長時間的決定,但如果願意自己照顧她,那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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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合理的,即使房子判給前妻,她的母親也無權住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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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你前妻之所以能住進去,是因為離婚的時候你前妻沒有別的地方住,根據法律,法院裁定她有權住在這所房子裡。 他的居住地不影響您行使居住權。 當然,在現實生活中,是不是方便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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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典》,1)前夫沒有義務贍養前妻的母親。
2)居住權不能轉讓或繼承。
所以。 1)如果前妻沒有任何權利,母親就不能活下去;
2)如果前妻有居住權但沒有所有權,而前妻不居住在那裡,母親就不能居住在那裡;如果前妻住在那裡,雙方需要協商,協議是母親可以考慮住,母親不同意就不能。
如果前妻的母親強行進入家中,則屬於非法侵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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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夫婦離婚了。 你們倆離開了以前的房子,把它交給了誰。 如果給前妻,前妻的媽媽就想活下去,這是自然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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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你的房子處理得好不好,誰歸她所有,如果是男人所有的,她住的不是很合理,如果是女人所有的,她媽媽住就合理了,我個人的看法是供參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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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兒子和前夫一起買下了房子,前妻有沒有權利住進去。
根據情況,如果兒子後悔孫子成年,那麼您需要與他們討論情況。 如果兒子未成年,那麼你可以先和你的前夫商量,然後再上法庭。 根據《中國民法總則》的規定,未成年子女需要有監護人進行監護,前妻作為子女的監護人,在房屋屬於子女時享有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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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是法律判決,是不可能歸還前妻的,如果是出於雙方共同放棄了一半的財產權,沒有辦法把前妻找回來,如果是屬於自己的房子, 但卻是出於道德而送給前妻的,在這樣的條件下,如果你能提供你持有的房子的證據,你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拿回房子的產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條 贈與人經濟狀況嚴重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可能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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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前妻原則上住在前夫家是不合法的,因為兩人已經沒有任何關係。 離婚後,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都會沒事,不會互相打擾,除非雙方都有孩子,涉及到孩子的問題,因為孩子的問題,可以一起處理,很多人老了,死了,相處不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書,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明確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向,並就子女撫養費、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共識。
第一百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提出離婚請求的,可以由試用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關係確實破裂,調解失敗,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不成的,應當准予離婚: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反覆教養的不良習慣,沒有改掉;
4)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關係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離婚,雙方分居滿一年,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如果夢見前妻已經去世,說明自己和前妻的關係還沒有破裂,建議找個時間和前妻談談,分手後就可以做朋友了。 >>>More
雖然你離婚了,但你和前妻之前也有過戀愛關係,前期的衣服都是在家裡。 我不放棄它。 我不覺得你太迷信了,衣服和你的運氣也沒什麼關係。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