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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重新申請結婚證,重新申請結婚證的程式如下:
一般情況下,近十年的檔案仍存放在各區縣婚姻登記處,重新申請人只需攜帶戶口簿、身份證、雙方合影到初始証辦當日重新申領新證件即可。
登記結婚十年以上的夫妻,想要重新申領結婚證的,需要到各區縣檔案館查閱登記資料,然後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到當地婚姻登記處當日重新申領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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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結婚證來說,應該是大家很靠譜的地方,但是在做事或者做任何事情的時候,當你需要結婚證的時候,當你想從家裡拿走的時候,你發現它已經丟失了,發現這樣的情況後,你可以去當地的相關部門, 就像民政局或者街上找相關部門提交你的身份證明一樣,他會跟著你的身份證檢查你是否在檔案裡,檔案裡有,如果有,他會給你補繳,費用大約是十塊錢給你付, 首先,你要有雙方的身份證證和街道證才能辦理,他才能給你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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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結婚證遺失、損毀的,可憑以下檔案向原登記機關所在地區(縣)民政局婚姻管理機關申請補發《夫妻關係證明》,並填寫申請表。 補發時必須出示以下檔案:身份證和戶口簿; 遺失結婚證的證明; 檔案檢查證明等
經核實確認屬實的,應補發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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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結婚證遺失,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補發:當事人應攜帶身份證、對方結婚證、戶口簿等材料到婚姻登記地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經登記機關審查,確認屬實的,應當將離婚證重新發給當事人。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 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儲存。 具體管理辦法由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制定。
第17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或者身份證向原結婚登記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核實並確認屬實的,應當向當事人補發結婚證或者離婚證。
如果您對此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資訊並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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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記應當在一方有永久居所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重新發行也是如此。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第4條。
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有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中國公民與中國大陸境內外國人結婚,或者大陸居民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或中國大陸華僑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大陸居民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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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遺失的結婚證可以補發。 雙方可以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更換,也可以向其中一方有永久居留權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更換。 (1)辦理結婚證的程式如下:
近兩年內登記結婚的夫妻,在各區縣婚姻登記處仍有檔案,重新申請者只需攜帶戶口簿、身份證、雙方合影到初始証辦當日重新申領新證。 登記結婚兩年以上的夫妻,想要重新申領結婚證的,需要到各區縣檔案館查閱登記資料,然後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到當地婚姻登記處重新申領結婚證, 您可以在同一天獲得新證書。(2) 如果結婚證遺失或損壞,應處理“夫妻關係證明書”。
申請《夫妻關係證明書》時,應提交以下檔案:1男性和女性的書面申請; 2.
由雙方單位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雙方登記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口證明; 4.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影印件; 5.
兩人最近拍了一張光頭半身照片**(兩寸)三張。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7日內對當事人的申請書和有關檔案進行審查核對,並出具《夫妻關係證明書》。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關係證明書》與《結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婚姻登記必須在雙方不在場的情況下完成,必須滿足婚姻登記的所有法定要求,並且雙方必須同時在場,並且只能在一方有永久居住地進行申請;無需雙方同時在場即可獲得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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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結婚證遺失,可以補發。 現在重新簽發結婚證不需要花錢。
補發結婚證的程式為:近兩年內登記結婚的夫妻,檔案仍存放在各區縣婚姻登記處,重新申請者只需攜帶戶口簿、身份證、雙方合影到初始証辦補發即可, 新證書可在同一天獲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婚姻完全由一男一女自願締結,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不早於男性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按照男女雙方的約定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這在邏輯上是不行的,因為如果你被一本書錄取,你的檔案將轉到被錄取的學校,如果他有你的檔案,其他學校將無法再次錄取你。 除非這所學校願意把你的檔案交給第二所學校,否則學校可以錄取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