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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您重新簽發丟失的結婚證,您就可以為您的孩子註冊。
法律分析結婚證是婚姻登記機關為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而簽發的法律檔案。 結婚證原件一式兩份,男女各乙份,樣式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統一印製,縣、市區、無區市人民加蓋印章, 結婚證應當加貼男女,並加蓋專用鋼章,用於婚姻登記。改革開放後,隨著法律制度的逐步完善,結婚證不再是夫妻倆壓在箱子底的結婚紀念品,而是真正意義上的法律檔案。
人們使用結婚證的次數越來越多,所以結婚證也“返璞歸真”,逐漸取消了複雜的格局,從證件式改為護照式,方便結婚者攜帶。 過去社會上有一種傾向,認為結婚是一件喜事,所以應該興旺發達,結婚證應該是紅色的,而這種紅色結婚證的資訊化程度很低,不太適合現代社會的發展。 2004年推出的結婚證的顏色和規格發生了變化,證書的高科技含量也有所增加。
結婚證上的花是牡丹花。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機關為證明婚姻關係有效成立而簽發的法律檔案。 結婚證原件應一式兩份,男女各乙份。
獲得結婚證的法律要求是:雙方自願,夫妻雙方均未年滿22周歲,女方未滿20周歲,雙方非直系血親,三代以內非旁系血親,無醫學上認為不適合結婚的疾病。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憑戶口簿、身份證、戶口簿、身份證向原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發。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核實並確認屬實的,應當向當事人補發結婚證或者離婚證。
第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或者其婚姻登記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不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當事人辦理婚姻登記的; (二)玩忽職守造成婚姻登記檔案丟失的; (三)辦理結婚登記或者補發超過收費標準的結婚證、離婚證的。 違反前款第(三)項規定收取的費用,應當退還給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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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規定,孩子戶口可由父母任何一方陪同,並出示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夫妻戶籍所在地村委會證明、入戶時必須出示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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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丟失了結婚證的影印件,你有時會說你仍然可以為你的孩子登記嗎? 如果你丟了結婚證,你沒有丟了你的戶口簿,因為你丟了一張結婚證影印件,另一張在哪裡? 如果你失去了乙個,你也可以去買乙個新的。
結婚證可以免費補發。 您可以在戶口簿上為您的孩子登記。 但是,孩子還必須有自己的出生證明。
你可以放心,你丟失了乙份戶籍證明影印件,只要戶口簿在裡面,孩子的出生證明在裡面,就可以給孩子登記另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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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您必須有房地產證明、戶口簿、出生證明和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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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只要那個是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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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孩子在登記時不需要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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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結婚證遺失後可以申請補發,也可以攜帶出生證等相關證件到民政局開立隱膠證,然後到派出所申請永久居留登記。 兒童出生後乙個月內,戶主、親屬、監護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兒童經常居住地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情況。
對於棄嬰,收養人或者托兒所應當向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9條 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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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 當事人可持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戶口登記證,持戶口登記證到結婚登記處辦理結婚手續。
當事人需在出具戶籍證明後乙個月內領取結婚證,如果戶籍證明出具後時間過長,可能需要補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零四十六條 一男一女完全自願結婚,任何一方不得脅迫另一方,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涉。
第1047條: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一百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男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登記結婚,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第1050條: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婚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告無效:
a) 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家庭關係;
3)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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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問題。
為什麼? 根據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現為《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的有關規定,要求男女在結婚時均需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條件,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 應當進行登記、登記、申領結婚證,建立夫妻關係。
因為法律是必需的。
法規必須以紙質為基礎。
問題。 戶口簿仍需補發。
當然也有特殊情況,在特殊情況的情況下,可以不使用戶口簿,有些人在登記結婚時會出現戶口簿丟失的情況,這時候可以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開戶口登記證明, 然後帶上戶口登記證及相關材料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除了戶籍證可以做臨時,如果身份證出現,也可以去派出所辦理臨時身份證。
如果趕著結婚,不一定要重新辦理戶口簿,也可以出戶口證明。
問題。 是的,急於結婚。
然後你可以去你戶口所在的派出所出具戶口登記證。
問題。 戶籍證明是指:
你去派出所說你可以開戶口登記證。
戶籍證明相當於戶口簿上的單頁。
您的帳戶所在位置的證明,以及您的相關和商業資訊。
問題。 好的,知道了。
相關資訊和身份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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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在嬰兒出生後乙個月內,父親、母親或其他監護人應持《出生醫學證明》、父母一方的戶口簿和結婚證在嬰兒的父親或母親登記地申報出生登記。 不遵守計畫生育政策的無戶口人員。
對保單外生育或非婚生子女的,其監護人可憑《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一方的戶口簿、結婚證或非婚生子女說明書,按照父親和母親自願定居在鎮的政策,申請永久居住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七條規定,應當在兒童出生後乙個月內向兒童經常居住地戶籍機關報告。 對於棄嬰,收養人或者育兒機關應當向戶籍機關報送出生登記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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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丟失了結婚證,我還能給我的孩子辦理戶口嗎? :您可以註冊您的帳戶。 為什麼?
如果雙方的結婚證丟失,他們可以重新簽發,然後為孩子登記。 當然,如果你們中的乙個人賠了錢,如果你的結婚證丟失了,你仍然可以為你的孩子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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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戶籍需要什麼結婚證、出生證、戶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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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結婚證遺失,可到婚姻登記處申請補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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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但帆可以把孩子的家庭冰雹和結婚證放在一邊。 要麼你只能重新申請結婚證,然後你的孩子登記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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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行。 辦理結婚登記時,需攜帶永久居留簿和居民身份證。 如果沒有戶口簿,可以要求村委會出具戶籍證明。
辦理婚姻登記手續須提交的檔案如下:
1. 合上永久居留簿和居民身份證。
2、本人與對方無配偶、無直系血親、無旁系血親。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裸頭彩色照片**。
《民法典》第1049條規定,一男一女結婚,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應當進行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婚姻關係在婚姻登記後成立。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重新登記。
婚姻登記程式:
1)男女雙方的婚姻都是自願的(男女雙方或其中一方必須排除以下情況:在法定結婚年齡; 不由自主; 那些已經有配偶的人; 三代以內屬於直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 那些患有麻風病或性病的人不是**。 ),雙方必須親自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農村地區為鄉、族鄉、鄉鎮人民,城市為街道辦事處或無區市人民**,市無區人民**。 >>>More
您可以攜帶身份證到民政局查詢資訊並證明您是已婚人士。 如果民政局保留原檔案檔案,可以補發結婚證。 所有這些都需要更換新的。
當事人辦理離婚登記時,不能僅憑戶口簿和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手續,當事人還需要提供身份證。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應當出示下列檔案和證明材料: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