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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 它是指在未來一段時間內為企業的經營帶來超額利潤的能力。
潛在經濟價值,或企業超過可識別資產正常盈利能力的預期盈利能力(例如,平均社會投資回報率)。
資本化值。 商譽是企業整體價值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品牌是給所有者帶來溢價和附加值的無形資產,其載體是名稱、術語、符號、標誌或設計及其組合,以區別於其他競爭對手的產品或服務,增值的來源來自其載體在消費者心目中形成的印象。
品牌可以給企業帶來商譽,但商譽不一定是由公司的品牌帶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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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譽和品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儘管它們有時相互關聯。
商譽是指企業整體價值的組成部分,是企業未來期間可能帶來的超額利潤的潛在經濟價值。 可用於企業合併、收購、合資等形式的商業合作。 商譽通常是一種無形資產,無法明確標識為單獨的財產,因此通常包含在資產負債表的“無形資產”欄中。
另一方面,品牌是指用於識別和區分產品或服務的名稱、術語、符號、符號或設計及其組合。 品牌是一種無形資產,可以為企業帶來溢價和價值。 乙個品牌的價值取決於消費者對產品的認知和印象,以及品牌在市場上的口碑和影響力。
因此,商譽和品牌之間的主要區別在於它們的功能和價值**。 商譽是企業整體經濟價值的一部分,品牌只是識別和區分產品或服務的一種方式,它是一種無形資產。 乙個品牌的價值主要取決於消費者對產品或服務的感知和印象,而商譽的價值則更多地取決於企業的整體經濟價值和未來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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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譽是指上市公司A從事併購併購另一公司B的資產時,實際支付的金額高於購買標的的淨資產。例如,如果某上市公司A有意收購B公司,B公司要價20億,但B公司的淨資產只有15億,那麼5億的溢價就是商譽,也可以簡單理解為品牌價值。
比如你開了一家酒店,資產加起來100萬,當地已經開了很多年,利潤還不錯,你因為各種原因想賣掉,那麼你出價150萬元轉讓。
因此,商譽本身並不直接產生任何利益,因此商譽越高當然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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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商譽是指未來期間能夠給企業經營帶來超額利潤的潛在經濟價值,或者企業預期盈利能力超過可辨認資產正常盈利能力(如社會平均投資回報率)的資本化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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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字面上看,這是商業聲譽; 如果它用作專有名詞,則具有特定的含義。
通俗地說,這就像商業聲譽帶來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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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A股出現各種商譽爆裂、各種減值、各種鉅額虧損。
商譽是指企業未來期間能夠產生超額利潤的潛在經濟價值,或者企業預期盈利能力超過可辨認資產正常盈利能力(如平均社會投資回報率)的資本化價值。 商譽是企業整體價值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企業合併中,它是被收購企業的投資成本與被收購企業資產淨值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
個人理解:比如說,當人們買下你的公司並給錢時,給的錢大於你公司的淨資產,為什麼人們給你的多? 因為人們認為你的公司有潛力和聲譽,雖然你有錢,但你的公司卻要走到那一邊,大家都知道你願意和你做生意 這和人們的名聲差不多,離開公司(企業)是沒有意義的 只是商譽平時不體現出來, 並且只有在不在同一控制下才會出現 至於神馬是同一控制下的合併,它是兩個或兩個以上被合併企業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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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譽與商標的區別:
1、商譽來源於企業或產品後,得到市場的認可和認可,商標可以在產品萌芽期或更早產生;
2、商譽是外在的客觀評價,商標是對其未來價值和祝福的主觀暗示;
3、商譽由企業主動維護,商標可以通過合法手段註冊以保護其利益;
4、商譽對企業的利益沒有時間限制,商標申請註冊的,在商標法認定的法定期限內受到法律保護;
5、商譽侵權證據不易提供,註冊商標侵權受法律規定的約束,後者有具體的賠償方式。
1. 商譽是否被視為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租賃或者經營管理等目的持有的、無實物形式、可以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 廣義上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賬款、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不具有物理實體,但表現為一些合法權利或技術。 商譽是指併購成本中並非由同一控制下的企業產生的部分,且該併購成本大於被收購企業應享有的被收購企業淨資產份額。
商譽不能獨立於企業而存在,也不能單獨識別,因為它無法識別。 因此,在新準則下,商譽不是無形資產,在會計核算中不單獨確認。 在合併財務報表中,僅“無形資產”項下增加了“商譽”項,以反映企業因非共同控制業務合併而取得的商譽,即母公司在控股合併項下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合併成本)與子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差。收購。
2. 馳名商標保護有哪些措施?
馳名商標的保護措施有:1《商標法》規定的馳名商標保護是相關公眾的馳名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犯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馳名商標保護。
申請註冊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的商標是複製、照搬、摹仿、翻譯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造成混淆的,不予註冊,禁止使用。 申請註冊的非相同或者異種商品商標,是他人已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的複製、摹仿、翻譯,誤導公眾,可能損害馳名商標註冊人利益的,不予註冊,禁止使用。 3.
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未註冊馳名商標以企業名義使用,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規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取得其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 服務商標適用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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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商譽是指商業實體因其個人特徵、技術水平、信譽、經營地點或者經營所附帶的其他條件,吸引客戶或者留住老客戶,以獲得聲望或者公眾喜愛,構成無形資產,其價值以業務轉讓的方式表示**,高於該實體其他資產淨值之和的銷售價格部分為。商譽價值。商譽是無形的、抽象的、財產的、不穩定的、依賴的和地域性的。
雖然商譽具有價值,但其特性使商譽無法成為產權的客體。 商譽價值只能在業務轉讓**中以高於實體其他資產淨值之和的銷售價格計算。
商標是指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或服務提供者用來識別自己並將他人與自己的商品或服務區分開來的可見標誌。 商標是一種具有識別功能的特定形式的符號。 由於商標的特殊性,無形的抽象商譽獲得了乙個具體的載體,使消費者能夠識別和區分特定商標所針對的產品。
這種區分功能使商標成為承載消費者信任關係的特定物件,即商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條 經商標局批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 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註冊的,供該組織成員在商業活動中使用,表明使用者是該組織成員的標誌。
本法所稱證明標誌,是指由具有監督某種商品或者服務能力的組織控制的標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用於證明其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材料、製造方法、 商品或服務的質量或其他特定質量。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註冊管理的專門事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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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譽來源於企業或產品後,得到市場的認可和認可,商標可以在產品萌芽期或更早產生; 2、商譽是外在的客觀評價,商標是對其未來價值和祝福的主觀暗示; 3、商譽由企業主動維護,商標可以通過合法手段註冊以保護其利益; 4、商譽對企業的利益沒有時間限制,商標申請註冊的,在商標法認定的法定期限內受到法律保護; 5、商譽侵權證據不易提供,註冊商標侵權受法律規定的約束,後者有具體的賠償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取得商標對其商品或者服務的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註冊。 服務商標適用本法有關商品商標的規定。
品牌和商標是一對容易混淆的概念,一些公司錯誤地認為產品在商標註冊後就成為品牌。 事實上,這兩者既相關又不同。 有時,這兩個概念可以平等地替換,而有時這兩個概念不能混淆; 品牌與商標不完全相同,商標與品牌也不完全相同。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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