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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十六條: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屬於服務性作品,除本條第二款規定外,著作權歸作者所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 作品完成後兩年內,未經本單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許第三人以與本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本作品。
(一)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製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負責的工程設計圖紙、產品設計圖紙、地圖、計算機軟體等服務作品;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著作權的合同約定的服務作品。
從上述法律規定可以看出,張編纂的《工具機維修與除錯》不是為完成工廠工作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因此不是服務作品。 雖然利用其工作優勢,但主要不利用工廠的物質技術條件進行創作,由工廠承擔責任,沒有法律、行政法規或合同規定版權歸工廠所有。 因此,該書的著作權歸張某所有,與工廠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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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該書著作權歸張某所有,本廠有權在其經營範圍內優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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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著作權糾紛是指著作權人與作品使用者或者其他第三人之間因行使著作權而發生的糾紛。 著作權糾紛包括著作權侵權糾紛和著作權合同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十五條 著作權主管部門查處涉嫌侵犯著作權及著作權相關權利的行為時,可以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涉嫌違法行為的有關情況; 對當事人、人員涉嫌違法的場所、物品進行現場檢查; 查閱、影印涉嫌違法行為的合同、發票、賬簿等相關資料; 對涉嫌違法行為的場所和物品,可以查封、扣押。 著作權主管部門依法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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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版權有幾種主要系統:註冊、自動獲取和其他獲取。
1)註冊和獲取系統註冊和獲取系統是指將註冊作為獲得版權的條件,並且只有在作品註冊後才能產生版權。這種著作權登記原則又稱登記原則或登記原則。 註冊獲取系統的出現,在歷史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註冊獲取制度的實施,可以清晰有效地證明著作權人的身份,有利於及時處理著作權糾紛,保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但是,註冊制度並不能充分保護未及時註冊的作品,也不能保護沒有版權登記制度的國家的作品。 這有悖於《伯爾尼公約》的精神,這也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不採用這種制度的原因。
一些實行登記獲取系統的國家也放棄了這種做法,轉而採用自動獲取系統。
2)自動獲取系統自動獲取系統是指作品創作完成,自然獲得版權,無需辦理任何手續的法律事實的存在。該制度所依據的原則也稱為自動取得版權原則或自動保護原則。 這是《伯爾尼公約》確立的原則,也是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版權法確立的版權取得原則。
自動獲取系統的優點是作品一旦創作出來,就可以及時得到保護,可以有效制止版權侵權,保護水平高。 但缺點是,在發生著作權糾紛時,很難取得未註冊作品的證據,因此對一些國家的著作權法進行了補充,建立了自願登記制度。 我國《著作權法》在取得著作權時採用自動取得制度。
《著作權法》第二條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作品,無論是否出版,均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也就是說,版權從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產生,並受版權法保護。
3)其他採集系統參考不同國家的不同規定,其他採集系統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1)只有在作品被固定為有形物體後,才能獲得版權。美國版權法就是這種制度。
2)著作權商標獲取制度。該系統用於《世界版權公約》,該公約規定所有已出版的作品都應標明版權,否則將被視為屬於公有領域。 版權宣告包括版權所有者的姓名、首次出版的年份以及英文副本的縮寫 C,並用圓圈表示版權。
3)出版獲取系統。也就是說,根據屬地原則,作品在乙個國家的首次出版是獲得版權的標準。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外國人或者無國籍人的作品在中國境內首次發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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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著作權糾紛的解決方式如下: 1、和解。
和解由當事人自己發起,不受司法程式和法官權力的直接約束和支配。 在某些情況下,當事人可能能夠根據先例和相關法律的規定達成和解,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解決爭議的社會成本。 2. 調解。 調解比和解稍微麻煩一些,調解可以通過律師、調解委員會等進行。
調解是當事人在相互諒解的基礎上,根據自願原則,通過協議解決爭端的一種方式。 著作權糾紛調解是指著作權糾紛當事人在調解員主持下協商解決著作權民事糾紛的一種方式,一般是指訴訟之外的調解。 無論是著作權侵權糾紛還是著作權合同糾紛,雙方都可以通過調解解決糾紛。
3. 仲裁。 仲裁是仲裁機構根據仲裁條款依法解決著作權爭議的法律行為。 仲裁程式與司法程式類似,但比司法程式更簡單、更快捷。
著作權糾紛仲裁是指著作權糾紛當事人根據糾紛發生前後達成的仲裁協議,自願將相關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仲裁機構以第三人身份對糾紛的事實、權利和義務作出判決和裁定的制度。 4. 訴訟。 訴訟是人民法院通過審判程式解決著作權糾紛的一種方式。
雖然需要很多時間,但訴訟是解決版權糾紛最廣泛和最重要的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六十條 著作權糾紛可以調解,也可以根據當事人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或著作權合同中的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當事人沒有書面仲裁協議,未在著作權合同中約定仲裁條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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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個關鍵點需要弄清楚:
1、張某有沒有利用工作時間和單位的工具來做一件作品?
2、本書內容是否涉及本單元的一些技術秘密?
如果這兩點都具備,則版權必須歸張某所有,但所獲得的部分利益必須歸屬於本單位。
問題1:如果基本功能實現,可以申請版權,前期準備好的資訊可以準備,版權是為了保護遊戲名稱和來源的一般研發**會處理,為了防止他人被盜等,必須在遊戲上線前處理版本號, 而他的申請條件是,他擁有版權和ICP證,並有遊戲介紹,才能申請版本號。 >>>More
葉娜拉·溫多回答;
《繼承法》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共同財產分割的,除另有約定外,共同擁有的財產的一半歸配偶所有,其餘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