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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把房子全價買了下來,房產證在我媽的名下,然後女朋友的媽在婚前要求改名,以後離婚了怎麼分割房產?
房子是你自己的
另外,如果我把我和女朋友的名字改成我,離婚後保單將如何分配?
房子是女人的,你不想要求隔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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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婚後買房,產權是否歸夫妻共同所有,要看登記情況。 各種方案如下:
1)房產的所有權,房地產證書上只有乙個人的名字。婚後,男方的親生父母全額購買了一套套房,並以男方的名義登記,房子必須是男方的。 (2)如果房產證上寫有兩人的名字,則為婚後房產的所有權。
1.這所房子是男人全額買的。 如果男方和情人婚後全額買了房,並且房產證上寫著兩個人的名字,一旦因離婚而上法庭,就必須出示證據證明自己支付了房款,否則在分割房產時,法官會把房款判給有證據證明錢款已付的一方。 2、兩人一起貸款買房。
如果房屋是丈夫在婚前借款購買的,婚後加上了情人的名字,則婚後房屋增值的部分和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應視為共同財產,除非夫妻另有約定。 如果房子是結婚後一起用首付和貸款一起買的,自然是共同財產,歸他們兩個人所有。 3.房子是男方父母買的,但男方的名字被寫好了。
如果這種情況屬實,那麼該房屋將被確認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如果沒有“借條”等證據,男方父母的出資也將被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由雙方共同承擔,即使雙方離婚,父母也無權要求收回出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百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
(一)勞務工資、獎金、報酬;
2)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3)智財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一百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不可以,你原來房子的產權已經預設轉為新房了,土地所有權是國家還是集體,你只是享有使用權,如果是因為拆遷賠償的問題,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可以受理!
根據我國現行《房屋產權管理與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日期以結婚登記日期和房屋財產登記日期(即房產證上的日期)為準。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