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派出所不肯改名,派出所可以拒絕改名嗎

發布 社會 2024-07-09
7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警察局以各種理由限制公民更改姓名是違法的。

    更名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公民可以自由使用更名。 如果更名申請被拒絕,或者名稱中引用的詞語受到限制,則可能違反公民姓名法的有關規定,違反公序良俗。

    只要不滿18周歲的人不滿意,就有改名的權利,因為我們享有這個權利,但是有些地方的派出所不願意打擾,不想麻煩,覺得這件事沒有好處,所以當有人去派出所主動申請改名時, 他們會面臨被拒之門外的行為,所以這是乙個非常令人頭疼的問題,而你之所以要改名,一定是有原因的,比如名字裡可能有錯別字。

    如果公民盲目拒絕更改姓名,因公安機關的行政不作為而提起公民訴訟,如果公安機關不能舉證證明該公民更改姓名違法,公安機關可以承擔敗訴的後果。 事實上,派出所戶籍管理部門設立檢查站是不合理的,因為改名權屬於公民個人,沒有受到侵犯。 您可以再次向警察局申請。

    公民依法有權改名,但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因為改名後會牽扯到銀行卡、社保、醫療保險、產權證等一系列問題,如果處理不好,也會惹出很多麻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

    第十八條 公民姓名變更,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警察局拒絕更名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原因:

    1.不符合更名要求:根據當地《常住人口登記操作辦法》,更名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和要求,如果申請人的姓名不符合要求,則派出所可以拒絕更改姓名。

    2.無正當理由的改名理由:如果申請人沒有提供正當的改名理由,或者提供的更名理由不符合要求,那麼派出所也可以拒絕更名。

    3.未達到適當年齡:在某些地區,需要一定的年齡才能更改姓名,如果申請人未達到規定的年齡,那麼派出所也可以拒絕更改姓名。

    需要注意的是,派出所拒絕改名並不意味著絕對不可能,如果申請人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理由和證明,或者通過法律途徑申訴,改名有時是可以成功的。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你好,派出所說不能改,是覺得麻煩,不想幫你改,但其實是可以改的,因為每個公民都有名字的權利,也就是自己改名字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變更姓名的,未滿十八周歲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必須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根據公安部門有關規定,未滿十八周歲或者已滿十八周歲但有特殊情況的,可以憑相關證件變更姓名。 但他們正在受到刑事懲罰,通過勞動和其他方式進行再教育。

    目前在押人員不得更改姓名。 成年人改名有三個條件:一是必須表示願意改名,二是理由必須充分,三是必須承諾因改名而產生的民事和法律責任由本人承擔。 “正當理由”一般是指:

    1.有丈夫姓氏的婦女去掉了丈夫的姓氏,或者改名改姓;

    2、僧侶、道士、尼姑等恢復俗名,將法定名改為俗名;

    3、名稱中含有冷冰冰的字元和**不易被公眾識別的字元;

    4、父母離婚時需要改姓;

    5.改變收養關係;

    6、其他需要更名的情形。

    建議你先找領導解決問題,如果不能直接起訴:現實中已經有很多真實的先例,一起訴警察,就會因為違法而迅速改名。

    法律依據]根據《戶籍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公民姓名變更,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2.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時,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成年人有權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姓名。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派出所之所以拒絕更名,是因為可能不符合更名要求,或者可能未達到相應的年齡。 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其父母應當經父母同意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無需徵得父母同意,可以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2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第1014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偽造等手段侵犯他人的姓名權、職務權。

    第1015條.

    自然人應當隨父姓、隨母姓,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父母姓外,還可以選擇姓氏:

    1)選擇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

    2)被選中的人的姓氏,因為他或她是由作為法定支援人的法人以外的人支援;

    (三)有其他不違反公序良俗的正當理由的。

    少數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受制於其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習俗。

    第1016條.

    自然人決定變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組織決定、變更、轉讓姓名的,應當依法向有關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事主體變更名稱或者名稱的,變更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其具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條例》第18條。

    公民的姓名變更,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年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應當向戶籍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法律分析:派出所說不能改,是覺得麻煩,不想幫你改,但其實是可以改的,因為每個公民都有改名的權利,也就是改名的權利。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13條 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享有姓名權,並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轉讓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法律分析:公安局不能拒絕改名,姓名權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公民姓名的變更不受年齡、性別、地區等限制。 公安局拒絕更名的,市民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2條: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違反公序良俗。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1.如果材料和證明都可用,並且傳送人拒絕更改姓名,則可以詢問拒絕的條件和法律條款。

    2、如無理由拒絕,可向相關部門投訴處理者的行為。

    3.如果處理者發布一些新規定,他可以詢問新規定的發布人。

    4、如果變更材料不完整,派出所拒絕變更名稱,可以詢問缺少哪些材料。

    5、如果處理者拒絕,則屬於處理者的個人行為問題,可以向相關部門報告。

    希望我的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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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個回答2024-07-09

我們的法律沒有義務公民作證,但作證是公民的義務,只有偽證才會涉及問責。 劣勢只應該出現在你和當事人、你的單位之間(因為是工資糾紛),反正你也不會被判刑...... 至於這件事誰對誰錯,就看你有多少功德,看你伸張正義的決心......

6個回答2024-07-09

這樣不行,你放心,你還是第一次犯這種事,大部分警察都是勸說和教育的,你還是要考慮你的未來和未來。 而且你有更好的承認錯誤的態度,他們的目的是讓你從中吸取教訓。 只要你能明白什麼是錯的,並改正它,你就能變得聰明,你朋友的人生也會在不斷的教訓和教訓中逐漸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