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以上的事實婚姻能否被正式承認為合法夫妻

發布 體育 2024-07-01
40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你們於2004年結婚,但婚姻沒有登記,你們之間的關係是同居關係。 你可以起訴法院解除你們的同居關係,因為同居關係不受法律保護,法院肯定會下令解除你們的同居關係。 您可以要求孩子的監護權。

    10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更有可能由女方撫養,但不一定絕對由女方撫養,法院應考慮撫養子女的父母的經濟能力和子女未來的生活環境。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您屬於同居關係,承認事實婚姻是有條件的,同居後已辦理完結婚手續,結婚開始日期從同居開始計算,從同居到結婚的期限定義為事實婚姻。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這不是夫妻關係。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後,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同居者,按同居辦理。

    但是,這並不影響雙方對子女撫養權的主張。

    關於子女監護權的確認,法院將參考以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判人民法院的判決。

    關於離婚案件中子女撫養費問題的處理的一些具體意見。

    1993年11月3日 發發〔1993〕30號)。

    3、二周歲以上子女,父親和母親均要求與其同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優先:

    1)因其他原因做過絕育手術或者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長期與孩子生活在一起,生活環境的改變明顯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3)沒有其他子女,對方有其他子女;

    4)孩子與他/她同住,有利於孩子的成長,但對方患有傳染病或其他長期無法治癒的嚴重疾病,或有其他不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情況,不適合與孩子一起生活。

    4、父親和母親撫養孩子的條件基本一致,雙方都要求孩子與孩子一起生活,但如果孩子與祖父母單獨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有能力幫助孩子照顧孫子或孫子, 兒童與父親或母親同住可被視為優先條件。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回覆:你沒有結婚,你不受婚姻法的保護!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近日,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有一位客戶向我諮詢了同居多少年才能算成合法夫妻的問題,今天就在這裡和大家分享。 如今,越來越多的人不登記結婚就同居,同居產生的各種法律問題也越來越多。 經過多年的經驗,我個人認為,除了法律對事實婚姻的規定外,同居時間的長短並不一定與是否是合法夫妻有關。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規定,一男一女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條例》頒布施行前已符合結婚的實質條件的,應當視為事實婚姻。 《婚姻法》規定,一男一女結婚,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符合《婚姻法》規定的,應當進行登記,並頒發結婚證。 獲得結婚證就確立了夫妻之間的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發婚姻登記。 從法律上看,除了法律承認的事實婚姻外,無論同居多久,都不算是合法夫妻,要想成為合法夫妻,必須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或補結婚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條 第五條 未依照婚姻法第八條辦理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同居的,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前,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按事實婚姻辦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後,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申請結婚登記後再受理案件; 未辦理完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辦理。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婚姻法》修改後,事實婚姻一詞被廢除,因此無論同居多少年,都處於同居關係中,不能成為合法的夫妻。

    如果你們已經住在一起,建議立即重新申請結婚證。

    解除同居關係的,直接解除即可,無需經民政機關或法院,同居期間的財產或子女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將財產或子女送交人民法院。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只要你們沒有拿到結婚證就同居,就是非法同居,不管你們同居多少年,都不是合法夫妻,也不存在事實婚姻這回事。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根據《婚姻法》,同居超過三年不被視為合法夫妻。

    自1993年《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實施以來,從未出現過事實婚姻。 同居三年。 即使他們已經同居了30年,根據現行規定,他們也不是合法結婚。 但是,如果您在同居期間及時進行了合法登記,您將合法結婚。

    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地區,無區市民政部門,農村為縣級民政部門或鄉(鎮)人民。

    登記機關審慎審查當事人的申請後,應當批准登記,並向符合結婚法定條件的人頒發結婚證; 否則,將不予註冊。 當事人不同意登記機關決定的,有權提請上一級主管機關解決。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不可以,只能算是非法同居。 根據法律規定,一男一女未按照《婚姻法》的規定登記結婚,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兩種情形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前,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按事實婚姻辦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後,男女雙方均符合結婚的實質性條件的,應當申請補充婚姻登記;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按同居關係辦理。

    也就是說,即使你符合結婚條件,如果你到現在還沒有登記結婚,你也只能被當作非法同居。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法律承認事實婚姻,不再承認其他婚姻。

    如果他們在94年後在一起,無論他們在一起生活多久,他們都不被視為合法伴侶。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我丈夫和前妻1989年沒有拿到結婚證,生了孩子,1995年就離開了,沒有任何證件,這合法嗎?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即使你有結婚證,你也沒有結婚證,你非法同居,不管花多長時間......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94年《婚姻登記條例》實施後,沒有事實婚姻這回事,全是同居關係。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廣州律師:

    不,需要結婚證。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應該說,非法同居三年! 仍然合法?

  16. 匿名使用者2024-01-28

    事實婚姻的構成需要以下要素:(i) 同居行為(即一男一女持續和穩定的同居)始於1994年2月1日之前;

    (二)以夫妻名義同居的; 3. 同居雙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同居時已符合結婚的實質性要求。

    因此,你們現在才同居兩年,不屬於事實婚姻的範疇,也沒有合法結婚。

  17. 匿名使用者2024-01-27

    不。 中國現行的婚姻法不承認事實婚姻,也不保護事實婚姻。

  18. 匿名使用者2024-01-26

    如果你沒有在法院登記,你就不被視為合法夫妻,在法庭上,警察局不算在內。

  19. 匿名使用者2024-01-25

    絕對不被認為是合法的夫妻。

  20. 匿名使用者2024-01-24

    94年後,只要沒有合法的結婚證,他們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同居至死也是同居關係。

  21. 匿名使用者2024-01-23

    當然不是,不管你們同居多少年,只有拿到結婚證的才是正式合法的夫妻。

  22. 匿名使用者2024-01-22

    對不起,我沒有仔細看,應該是這樣的

    新《婚姻法》廢除了事實婚姻的規定,凡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不辦理結婚登記的,無論同居多久,均不成立夫妻關係

  23. 匿名使用者2024-01-21

    在過去,它被認為是事實婚姻,而且是合法的。 你去看看婚姻法,新的婚姻法廢除了事實婚姻。 不是現在,只有獲得證書才被認為是合法的。

  24. 匿名使用者2024-01-20

    寶寶會做醬油,對吧?

  25. 匿名使用者2024-01-19

    同居床食宿是指兩個人外出。

    為了乙個目的而臨時居住在一起的複合物,現在。

    它通常用於異性之間。 同居與婚姻不同,婚姻是法律承認的,不能隨便解除關係,解除婚姻必須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式; 另一方面,同居是一種法律不承認的行為,可以根據當時當事人的意願隨時終止關係,這對雙方來說都有很大的自由度。

    《婚姻法》沒有規定沒有配偶的人之間的非法同居。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以下簡稱《婚姻法解釋(一)》第五條規定:“未依照《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的男女,以夫妻名義同居,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 他們應區別對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後,一男一女均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申請結婚登記後再受理案件; 未辦理完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辦理。 “本條所指的同居是指沒有配偶的人之間的非法同居。

    綜上所述,你們的關係僅限於同居關係,不是合法夫妻。 只有完成婚姻關係的人才能合法結婚。

  26. 匿名使用者2024-01-18

    怎麼會有人問這樣的問題。

    難道我們國家還有這樣乙個不懂法律的人嗎?

    普及法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27. 匿名使用者2024-01-17

    充其量是“”,不是夫妻,想要從這簡單的6個月同居中得到其他目的,就別想了,如果事情變大了,頂多也算是補償。

  28. 匿名使用者2024-01-16

    不。。。

    他們一起生活多久不會成為合法夫妻。

    只有您可以在民政部門註冊。

    受法律保護。

    如果你是女士。

    我希望你。 盡快擺脫這種同居生活。

  29. 匿名使用者2024-01-15

    不計算在內。 新《婚姻法》廢除了事實婚姻的規定,凡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不辦理結婚登記的,無論同居多久,均不成立夫妻關係

  30. 匿名使用者2024-01-14

    不,從法律上講,結婚是合法的,合法就是擁有合法的權利。

  31. 匿名使用者2024-01-13

    談同居什麼合法或不合法,兩人都願意。

  32. 匿名使用者2024-01-12

    我沒有拿到執照,一百年沒有住在一起。

  33. 匿名使用者2024-01-11

    也就是說,6年,如果你不結婚,你就不是合法的夫妻。

  34. 匿名使用者2024-01-10

    不管你們同居多久,不管有沒有孩子,只要沒有結婚證,你們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只能算在法律上。

    同居關係。

  35. 匿名使用者2024-01-09

    當然,是有區別的,現在法律只承認1994年2月1日之前開始的事實婚姻,以後的婚姻只以同居為基礎,同居關係不能相互繼承。

  36. 匿名使用者2024-01-08

    有區別,很大的區別。

  37. 匿名使用者2024-01-07

    既然你們倆離婚後又在一起30年了,為什麼沒有再婚,在這種情況下,你們應該算是合法的夫妻,應該有事實婚姻。

  38. 匿名使用者2024-01-06

    從法律上講,離婚後同居是不合法的。 在約定離婚後,在一起30年只能被視為事實婚姻。

  39. 匿名使用者2024-01-05

    哦,雖然約定離婚不算合法夫妻,但如果說約定離婚後兩人重新登記,還是算是合法夫妻,如果不再登記,這是不受國家保護,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合法夫妻。

  40. 匿名使用者2024-01-04

    事實婚姻是指一男一女沒有配偶,沒有登記結婚,以夫妻身份生活在一起,也被公眾認為是夫妻兩性的結合。

    事實婚姻中的一男一女不應該有配偶,如果他們有配偶,他們就成為事實上的重婚罪。 事實重婚罪:指前一段婚姻尚未解除,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但尚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只要雙方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即使沒有登記結婚,也構成重婚罪。

    事實婚姻的雙方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一男一女是否將對方視為配偶,是事實婚姻與其他非婚姻關係在內容上的重要區別。 因為,所有非法的性行為都沒有婚姻的目的,也沒有共同生活的形式。

    事實婚姻中的一男一女是公開的夫妻。 也就是說,他們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在一起,並得到周圍人的認可。 換言之,不僅內部應該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內容,而且外部也應該有社會公認的夫妻身份。

    這是事實婚姻和其他非婚姻關係之間的重要形式區別。 一切非法的性關係和性行為都沒有夫妻的名義,群眾也不會承認他們是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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