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是否有權在門口處理物品

發布 社會 2024-07-05
3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物業沒有這個權利,物業應該和商家商量,不要把東西放在門口,更不要隨便拿走商家的東西,只有城管在商家不服從管理的情況下,才有權利拿走東西。

    法律分析

    物業管理一般包括社群的安全、水、電、氣等問題,乙個社群的質量與場所的財產密不可分,同時也與場所有關法律法規

    有緊密的聯絡,確保物業管理更順利地進行。 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是以物業服務合同為基礎的民事法律關係,雙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 業主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應當與業主大會明確約定哪些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什麼標準。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 業主是責任主體,物業管理公司是服務主體,雙方因違約而發生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通過民事調解或民事訴訟解決。 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型別; 各項物業收費標準、繳費時間; 業主的權利和義務; 物業管理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違反《公約》的責任; 如何解決法律糾紛等

    實踐中,如果該公約往往由物業管理公司制定,並且經常出現不公平條款,則業主可以通過自己的許可權、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提出。 如果公用事業公司拒絕修改,則不公平條款將不被法律承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 業主應當配合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者依法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有權要求行為人停止侵權,排除障礙物,消除危險,恢復原狀,對任意亂扔垃圾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按照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程的規定賠償損失, 排放汙染物或者噪音,違規飼養動物,違規建房,侵占通道,拒不繳納物業費的。

    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方面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投訴,由有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如果這個人提前跟你提過,最主要的是要有書面通知,如果有,那就是你的問題,你的門口也是公共場所,其實你做的不對,人家提醒過你,你不會像這樣去維權的,去把鞋子拿回來,如果你覺得有必要, 道歉 好好說話 以後人家還是會為你服務,這樣的物業還是挺負責任的,你應該高興。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物業實行沒有問題,入口位置屬於公共區域,不得個人占用或私下使用。 在這個問題上,最好是談判一下,不放手就放不下。如果所有業主都不放手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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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犯了乙個巨大的錯誤,業主只承擔裝修管理費、垃圾清運費和施工許可證費。 裝修押金是向裝修公司收取的,主要是因為物業公司限制了裝修人員,而不是業主應該支付的費用。 我想物業公司可能已經告訴過你了,或者協議中有相關文字,你可能也知道。 >>>More

15個回答2024-07-05

就我個人而言,我不認為管理公司能打贏官司。 >>>More

6個回答2024-07-05

他們哭了,實際上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