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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夫妻雙方的財產應為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財產。 但是,除非夫妻雙方另有約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3條.
以下財產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1065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的財產應分別或共同擁有,或部分單獨擁有,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的對方知曉的,應當清償夫妻的個人財產。
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應當經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丈夫或者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和管理中享有的權利和利益,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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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誰擁有該財產,誰就屬於誰,離婚時不分割。 此外,婚前財產不會因為結婚而轉化為共同財產,因此婚前的財產仍然是婚後的個人財產。 但是,如果夫妻之間有協議,則應按照協議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
以下財產是配偶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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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前財產沒有特別約定,一般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不能分割。 同時,夫妻雙方也可以婚前協議分割財產,夫妻雙方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對夫妻雙方都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處分共同財產的平等權利。
第一百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婚前財產; 2)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賠償或補償;(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僅屬於一方的財產;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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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購買的財產,是個人在婚前全額購買的,婚後沒有特別約定的,屬於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可以歸個人所有;
如果婚姻一方購買了婚後共同償還的貸款,則該貸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屬於夫妻雙方,但購買者可以按婚前房屋的金額按比例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由夫妻雙方共同擁有:
1)工資和獎金;
2)生產經營所得;
(三)智財權收益;
(四)繼承、贈與取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除外;
(五)其他應當共同擁有的財產。 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置共同財產的權利。
第十八條 配偶一方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人身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費和其他費用;
(三)遺囑、贈與合同中確定的財產僅屬於夫妻一方的;
4)生活用品單面專用;
(五)其他屬於一方的財產。
第19條:婚姻財產協議。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和婚前取得的財產應當單獨或者共同擁有,或者部分單獨、部分共同擁有。 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雙方就婚後取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 夫妻雙方約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對方所有,夫妻對外欠債為第三者所知的,應當用夫妻雙方擁有的財產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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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財產如何分割絕對是離婚後的重中之重,那麼具體如何分割呢? 法律對此有何規定? 下面我們來聽聽陸璐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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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購買的房產有兩種,一種是婚前一方的首付抵押貸款,婚後共同償還貸款,產權登記在首付方名下; 一種是婚前一方首付抵押,婚後共同償還貸款,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當然,婚前購買房產的不同方式在離婚時的財產分割上是不同的。
第一類婚前有首付抵押、婚後共同還款、以首付方名義登記的產權,離婚後如何分割這樣的婚前財產? 買方在婚前購房時支付首付,婚前由個人償還貸款時,該財產屬於買方個人婚前財產,我國法律規定,對於婚前屬於個人的財產,原則上不允許在離婚時分割財產,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買方結婚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共同償還的那部分貸款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那部分可以在離婚時由雙方協商或法院判決分割財產。
婚前一方有首付抵押,婚後共同償還借款,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的第二類房產,離婚後如何分割婚前財產? 根據我國物權法的規定,房屋等不動產權的產權是通過物權登記確定的,即誰在房屋產權證上登記,誰就是權利人,誰擁有房屋產權的所有權。
因此,對於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且一方婚前有首付的婚前財產,最好在分割離婚時諮詢專業的婚姻律師,因為婚前一方首付的房產,在離婚時分割財產時,會涉及房產貸款償還的扣除和扣除後的分割。 綜上所述,由於每個家庭的情況不同,我們了解離婚時如何分割婚前財產,離婚時分割婚前財產的方式和手段也不同,因此有必要諮詢專業的婚姻律師。
法律分析:一方婚前財產為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得分割,夫妻一方擁有的財產不得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為夫妻共同財產。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More
婚前購置房產的離婚處理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形:(1)婚前購房由一方個人支付。 在這種情況下,它在法律上是夫妻雙方的財產,而不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因此不能分割,離婚時財產的處置只能基於所有者的意願。 >>>More
首先,是否為共同財產,通常根據兩個原則來確定:一是看房屋是以一方名義登記還是以雙方名義登記。 其次,要看拿到房權證的時間是婚後還是婚前。 >>>More
眾所周知,現在很多人在買房的時候都需要在房產證上填寫名字,如果結婚後買房,那麼就要加上配偶的名字,但是有些人會特別好奇,如果兩個人的性格不合適, 然後離婚,那麼房子是怎麼分割的?婚後財產分割的問題是很多人關心的問題,尤其是當代人,尤其是一些感情基礎,沒有那麼深厚! <>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