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醫生沒有簽發轉院證明,我該怎麼辦?

發布 社會 2024-07-18
15個回答
  1. 匿名使用者2024-02-12

    1)正常分步轉診:如果不能去當地其他地方,則需要當地醫院出具的轉診證明,轉診審核通過後才能去其他地方轉院;

    2)線上轉診:如果患者在其他地方生活和工作,則可以線上轉診,並向投保地的社保中心申請。出院後,提供住院證明、收據等材料,在本院直接報銷;

    3)其他:如果是急診或精神病患者住院,則不需要報銷轉診證明。

    如果轉診證明已經處理完畢,報銷比例為省內自付費用的10%,省外自付費用的15%。 如果沒有轉診證明,直接到省外醫院就醫,那麼原來比例會降低10%進行報銷。

  2. 匿名使用者2024-02-11

    不知道你的病情是什麼樣子的,轉院真的很麻煩,沒有一家醫院願意把肉放到你嘴裡! 但既然你還想繼續** 一定是病情不好,你不信任醫院,既然要轉院肯定是因為醫保報銷,我可以告訴你乙個不轉院報銷的方法,但是有一定的風險 你可以去你想轉院的醫院和你的床位醫生相處, 掛上急診入院,所有的病歷都會按照急診科寫給你。。。 說明情況緊急,沒有時間辦理手續,必須先救人......

    這樣一來,你就可以回到當地報銷了,但是你要問你想轉院的醫生才能做到,希望你能成功呵呵,別人不要效仿,你也可以再問,看看還能做什麼!

  3. 匿名使用者2024-02-10

    不對。 可以不簽發出院證明。 此外,患者的請求也可以在上級醫院繼續進行。

  4. 匿名使用者2024-02-09

    您好,第乙個原因是有效的,第二個是有爭議的。

  5. 匿名使用者2024-02-08

    答案是:兩者兼而有之! 沒有辦法繞過它。

  6. 匿名使用者2024-02-07

    這是您想問的關於健康保險的問題嗎?

  7. 匿名使用者2024-02-06

    醫院不出具轉院證明的,可以投訴,也可以向衛生部門投訴,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可以通過醫患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的,應當起草協議。 協議應當明確雙方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原因、雙方共同確定的醫療事故等級、協商確定的賠償金額,並由雙方簽字。

  8. 匿名使用者2024-02-05

    恐怕很難通過適當的手段做到,建議找熟人解決,乙個簡單的證明並不難做到。

  9. 匿名使用者2024-02-04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可以通過醫患協商解決。 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實踐中,當事人自願達成人身傷害和解協議,一方當事人悔改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其起訴權應當受到保護,但不能證明該協議在訂立時無效或者可以撤銷的,視為該協議有效。

    2、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辦理。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糾紛,當事人可以向醫療機構所在地縣級人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醫療事故糾紛的書面申請。 書面申請應當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3、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目前,向人民法院提起醫療賠償糾紛訴訟,並不以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為前提。 患者的舉證責任集中在患者人身傷害的後果(身體傷害、死亡等)和與醫療機構的醫療關係(醫療記錄、醫療賬單等)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醫療事故參照處理的問題》。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0. 匿名使用者2024-02-03

    我只能用其他方式解決,我能做到,希望能幫到你! 這種問題解決了很多

  11. 匿名使用者2024-02-02

    殺了不開證據的人!

  12. 匿名使用者2024-02-01

    總結。 您好,如果醫院不給轉院證明怎麼辦: 1.如果醫院不給轉院證明,有關人員可以向衛生局投訴。 2.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您好歷史,秦勤醫院不給轉院證明處理處理方法: 1、如果醫院不給轉院證明,當事人可以向衛生局投訴。 2.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時,醫生與患者可以通過協商解決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兄弟輪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當時,我們的生命處於危險之中,我們緊急出院,我們沒有要求醫生將我轉移到醫院。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醫院沒有給你開處方,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我們轉院到廣州**,屬於不同的就醫地點,我能報銷多少,如果醫院能出示轉院證明,我能報銷多少。

    1、醫院出具的出院彙總、發票、外地就醫用藥時間表。 2、本人身份證、醫保證、單位出具的遠端就醫證明(加蓋公司公章),若無企業投保,則不需要單位出具的遠距離就醫證明。 3、當地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需由主治醫師出具,再由主治醫師科室主任簽字,再由醫院醫保辦公室辦理轉院證明。

    4.外地就醫報銷比當地就醫少10%,如果沒有當地轎車醫院出具的轉院證明,少報20%。 門檻費用3000元以上報銷比例為88%,3000-5000元報銷比例為90%,5000-10000元報銷比例為92%,10000元以上報銷比例為95%,最高支付限額為B類藥品80%,貴重藥品70%,專檢專檢和專檢**報銷比例為70%。

    將上述資訊帶到當地醫療保險辦公室進行處理。

  13. 匿名使用者2024-01-31

    總結。 您好,親愛的,如果醫院沒有簽發轉院證明,有關人員可以向衛生局投訴。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時,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可以通過醫生與患者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醫院不出具轉院證明,我該怎麼辦?

    您好,親愛的,如果醫院沒有出具轉院證明,有關人員可以向衛生局投訴傅京。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第四十六條 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可以通過醫生與患者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我們在這裡看不到這種疾病。

    您好,您可以轉到醫院並向衛生局提出投訴。

    那裡的醫生看得不太清楚。 我們請他請一位專家給我們看。 可以嗎。

    您好,您可以更改該醫院的專家編號,也可以直接申請轉學。

  14. 匿名使用者2024-01-30

    法律分析:如果醫院沒有出具轉院證明,當事人可以向衛生局投訴。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兄弟鎮 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可以通過醫患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請求,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5. 匿名使用者2024-01-29

    1.向人民法院申請調解或訴訟,也可以向衛生主管部門報告。

    2、根據《醫療糾紛防治和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的規定,發生醫療糾紛,醫生和患者雙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雙方自願協商; 申請人民調解; 以純躲避方式申請行政調解;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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