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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分步轉診:如果不能去當地其他地方,則需要當地醫院出具的轉診證明,轉診審核通過後才能去其他地方轉院;
2)線上轉診:如果患者在其他地方生活和工作,則可以線上轉診,並向投保地的社會保障中心申請。出院後,提供住院證明、收據等材料,在本院直接報銷;
3)其他:如果是急診或精神病患者住院,則不需要報銷轉診證明。
如果轉診證明已經處理完畢,報銷比例為省內自付費用的10%,省外自付費用的15%。 如果沒有轉診證明,直接到省外醫院就醫,那麼原來比例會降低10%進行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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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出具轉學證明的,可向衛生部門投訴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當事人協商解決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的,應當起草協議。 協議應當明確雙方的基本情況和醫療事故原因、雙方共同確定的醫療事故等級、協商確定的賠償金額,並由雙方簽字。
經認定為醫療事故的,應醫療事故糾紛雙方當事人的請求,本衛生行政部門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 調解時,應當遵循雙方自願原則,賠償金額按照本條例的規定計算。 調解後,雙方當事人就賠償金額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文書,雙方當事人應當履行; 調解失敗或者一方當事人經調解達成協議後悔改的,衛生行政部門不予調解。
轉讓證書的簽發流程如下:
1、原則上當地醫院不能將疾病轉入上級醫院證明,如果不是正常轉診,需要想辦法找醫生;
2、主治醫師簽字,根據各地區情況,需多位醫師簽字;
3、有簽字的推薦證明,需要加蓋公章,只要是公章就行;
4、轉診的主要目的是提高異地就醫的報銷比例。
城鄉老年人和勞動年齡居民的門診治療,實行基層初級診斷制度。 基層定點醫療機構未首次轉診至其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城鄉居民醫保**發生的門診(急診除外)醫療費用不予支付。 基層定點醫療機構是指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四十六條 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可以通過醫患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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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醫院不出具轉院證明,患者可以採取:雙方自願協商; 申請人民調解; 申請行政調解; 向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方式提起訴訟的。
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嚴格遵守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診療相關規範和常規,恪守職業道德。
法律規定,如果發生醫療糾紛,醫生和患者都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自願協商;
(二)申請人民調解;
3)申請行政調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渠道。
《醫療糾紛防範和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
如果發生醫療糾紛,醫生和患者都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自願協商;
(二)申請人民調解;
3)申請行政調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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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您好,親愛的,如果醫院沒有簽發轉院證明,有關人員可以向衛生局投訴。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發生醫療事故時,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可以通過醫生與患者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醫院不出具轉院證明,我該怎麼辦?
您好,親愛的,如果醫院沒有出具轉院證明,有關人員可以向衛生局投訴傅京。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 第四十六條 醫療事故賠償等民事責任糾紛,可以通過醫生與患者協商解決; 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我們在這裡看不到這種疾病。
您好,您可以轉到醫院並向衛生局提出投訴。
那裡的醫生看得不太清楚。 我們請他請一位專家給我們看。 可以嗎。
您好,您可以更改該醫院的專家編號,也可以直接申請轉學。
呵呵,看來你爸爸對你很嚴格,你平時很愛玩,讓你爸爸不開心,你乖乖的,說買**不是玩,不會耽誤學習,你說買**會給你動力,你說你爸爸會適當給我一些獎勵,我會改進的,軟磨硬泡試試, 不過你也要小心,不要抓雞,不要反侵蝕公尺飯,惹你爸爸挨揍的時候也做不到,呵呵,祝你好運。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應到市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公司拖欠工資的情況,勞動監察大隊受理,留下投訴人的相關資料,再聯絡被投訴公司調查了解,如果情況屬實, 勞動監察大隊會出面調解,要求被投訴公司限期改正其違反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如公司拒不執行,勞動監察大隊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對該單位進行處罰。拖欠工資是員工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的常見問題: >>>More
相對於企業來說,工人始終是乙個弱勢群體,這種情況在大多數企業中都存在。 其實查一下也沒用,公司可以調整員工的工資結構,把你的基本工資調整到只高於最低工資標準,那麼另一部分可以說是加班費。 >>>More